最近常看到有人拿各種金屬殼出來開箱及比較.
姑且不論哪個cp值高
或是哪個質感好
但仿冒就是仿冒
為什麼很多人因為M.I.T
而忽視了仿冒這件事
而理直氣狀的大推仿冒品呢
這跟花錢去請人安裝一堆迷版軟體有什麼差異?
我知道這篇很有可能會被砲
但只是想表達一下想法而已
請大家多指教囉....

說真的 保護殼這種東西 你很難界定是不是仿冒
市面上很多都長很像的
我不清楚這種東西會不會去申請專利
大廠牌的設計搞不好也是參考別家的 再做改良
不過因為他是大廠牌 就沒人說他是仿冒
ckping兄說的完全正確
這種東西沒有所謂的仿冒不仿冒
另外一種可能是同工廠生產OEM打上不同品牌而已
一樣的東西就差那幾個字沒必要花五、六千去買

ilovekenji wrote:
最近常看到有人拿各種...(恕刪)

說實在iphone4就是那樣四四方方的造型,所以市面上保護殼大概也差不多大同小異,您說誰仿冒誰,實在有點..所以青菜蘿菠各取所好,用的爽就好啦,
哀鳳4不僅有看清人性的功能

連哀鳳4的殼 也快要內建這個功能了 (商機 = $$)
這東西又不是什麼高科技,或是特殊外型~不過就是一塊鐵閃那幾個孔~不會有仿冒啦
歡迎大家多多分享關於iphone.汽車機車.科技產品等相關資訊

專利的種類各國規定並不相同。依據我國現行專利法規 定,專利分為發明、新型及新式樣三種。凡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高度創作,得申請發明專利。例如:「高色彩底片之製造方法」或「不須使用底片之照相機」;凡對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得申請新型專利。例如:「照相機之快門裝置」;凡對於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得申請新式樣專利。例如:「照相機之外觀設計」。

發明與新型之保護標的不同,發明較廣,包括方法、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微生物及其利用;新型則僅及於物品。發明與新型申請案均須滿足產業上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之專利要件才能核准專利,惟在進步性的考量上,發明須具有高度創作之水準,新型則在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上有所創新或改良,並能產生某一新作用或增進功效。

所以如果Vapor有申請新型專利..且之前沒有人申請過
那MIT金屬外殼就可能有侵權了吧

請問新式樣專利與新型專利及發明專利要如何區隔?
答: 新式樣專利應著重於視覺效果之增進強化,藉商品之造形提昇其品質感受,吸引一般消費者之視覺注意,進而產生購買之興趣者,由是得知,新式樣之形狀、花紋或色彩,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反之,新型專利及發明專利則在於其功能、技術、製造、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
或許這商品因為天高皇帝遠的關係
(看似)沒有所謂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但不可否認的,以金屬打造iPhone4的類Bumper型保護殼的概念
是因為Element Case這家公司才大大打開知名度與市場的
只能說,這家公司的行銷還算蠻高明,蠻成功的

但對消費者而言
購買所花的錢,不僅僅是反映在商品本身的品質,設計
還有品牌的價值(當然,這個品牌價值見仁見智)
這些道理不應該因為水貨商哄抬售價
或者是台製仿冒這些議題而模糊焦點

拍賣上那設計的跟Vapor幾乎一模一樣的AVLOR
不能說是因為原廠不抓,或他是MIT,所以它不算仿冒
但是版友製作的IPS,充其量只是材質相同
其餘整個外型,固定機構設計都和Vapor有很大的差距
說他是仿冒,或有板友說甚麼IPS設計者不懂飲水思源之類的
就太牽強了

回歸主題,因為我認同品牌價值,然後喜歡Vapor的設計比IPS更多一些
所以我上官網訂購Vapor,現在還在等到貨
{Homerun Battle}ID:Joan0403,若我約您續打,卻在START畫面時離開,代表我在跟您說謝謝!
不要亂用「仿冒」兩個字

那種故意宣稱是原公司的產品欺騙消費者,才叫做仿冒

todau wrote:
不要亂用「仿冒」兩個...(恕刪)


這就有趣了
如果有廠商做個小叮噹一樣的布偶但是包裝上寫我是大叮噹就不算仿冒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