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看到有人拿各種金屬殼出來開箱及比較.
姑且不論哪個cp值高
或是哪個質感好
但仿冒就是仿冒
為什麼很多人因為M.I.T
而忽視了仿冒這件事
而理直氣狀的大推仿冒品呢
這跟花錢去請人安裝一堆迷版軟體有什麼差異?
我知道這篇很有可能會被砲
但只是想表達一下想法而已
請大家多指教囉....
專利的種類各國規定並不相同。依據我國現行專利法規 定,專利分為發明、新型及新式樣三種。凡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高度創作,得申請發明專利。例如:「高色彩底片之製造方法」或「不須使用底片之照相機」;凡對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得申請新型專利。例如:「照相機之快門裝置」;凡對於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得申請新式樣專利。例如:「照相機之外觀設計」。
發明與新型之保護標的不同,發明較廣,包括方法、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微生物及其利用;新型則僅及於物品。發明與新型申請案均須滿足產業上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之專利要件才能核准專利,惟在進步性的考量上,發明須具有高度創作之水準,新型則在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上有所創新或改良,並能產生某一新作用或增進功效。
所以如果Vapor有申請新型專利..且之前沒有人申請過
那MIT金屬外殼就可能有侵權了吧
請問新式樣專利與新型專利及發明專利要如何區隔?
答: 新式樣專利應著重於視覺效果之增進強化,藉商品之造形提昇其品質感受,吸引一般消費者之視覺注意,進而產生購買之興趣者,由是得知,新式樣之形狀、花紋或色彩,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反之,新型專利及發明專利則在於其功能、技術、製造、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
(看似)沒有所謂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但不可否認的,以金屬打造iPhone4的類Bumper型保護殼的概念
是因為Element Case這家公司才大大打開知名度與市場的
只能說,這家公司的行銷還算蠻高明,蠻成功的
但對消費者而言
購買所花的錢,不僅僅是反映在商品本身的品質,設計
還有品牌的價值(當然,這個品牌價值見仁見智)
這些道理不應該因為水貨商哄抬售價
或者是台製仿冒這些議題而模糊焦點
拍賣上那設計的跟Vapor幾乎一模一樣的AVLOR
不能說是因為原廠不抓,或他是MIT,所以它不算仿冒
但是版友製作的IPS,充其量只是材質相同
其餘整個外型,固定機構設計都和Vapor有很大的差距
說他是仿冒,或有板友說甚麼IPS設計者不懂飲水思源之類的
就太牽強了
回歸主題,因為我認同品牌價值,然後喜歡Vapor的設計比IPS更多一些
所以我上官網訂購Vapor,現在還在等到貨
{Homerun Battle}ID:Joan0403,若我約您續打,卻在START畫面時離開,代表我在跟您說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