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買空機 有刮痕 不管打開有沒有損傷 現場都不能用7天鑑賞期來退....我回家上網仔細研讀消保相關法條,打電話申訴才讓我回去再開一包
這部分我是指..沒有鑑賞期所以只要付錢就不能退,換貨!!!不管有沒有瑕疵
我知道七天鑑賞期 但是我不相信不能退錢!!! 感謝網友糾正...很抱歉我中文不好誤導大家

另一隻續約,這支最扯.....我在內壢火車站對面神腦辦的
神腦店長說:如果不滿意只可以退錢,合約也可以退掉 (這我無意見,反正等預購過我再買)
接著店長又說:但是,如果你退約那你這門號再也不能辦iphone專案!!
我問他這是誰規定?有合約條文可以讓我看嗎?
店長說:沒有!!
接下來就是我當場打客服和吵架去了
我手機未開包就吵了30分鐘!!

至於那隻手機有刮痕嗎?有,但我覺得無所謂,我並不是完美主義者
我只是不能接受被欺騙!!
一定有人會說我亂講!! 對!我就是沒錄音,現在超後悔!!
這年頭連辦手機的服務人員都可以鬼話連篇
什麼錄音太過分?我現在覺得帶六法全書去都不為過
我不喜歡當奧客,是神腦逼人當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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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鑑賞期部分隨意引用google上文章:
也就是如果不是屬於郵購(型錄、電視、網路等)買賣或路邊的訪問買賣,那就必須商家有做特別的承諾,例如大賣場所標榜的30日猶豫期或鑑賞期「不滿意包退」等等,一般性購物是無法任意主張七日猶豫期的,所以如果你是在一般實體店面所做的消費,是看的到貨品的,那就只能因為商品瑕疵而退換貨,但不能因為單純的不喜歡或反悔購物而主張退貨的,因此實體店面消費時應確認購買意願時再下手以免反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