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文章裡不知道有沒有發過,IPHONE可以用螢幕快照耶!!
本人發表了一些偏激的言論
在此向 雅斯洛 這一位網友誠心的道歉,謝謝您的指教。
也請您有海量,千萬不要告我,事情鬧大了大家都辛苦累不是嘛?
風靡一世 wrote:
我只知道
法律是給有錢人玩的遊戲
像我們這種 窮人玩不起啊....0.0
我覺得這個講法, 也可以說對, 也可以說不對.
對的是因為我們沒有錢, 所以更應該比有錢人要暸解法律的界線在哪,
至少去避免跨越法律這條底線, 因為我們沒有本事花錢少災或消災.
不對的是, 就算再有錢有勢, 很多事情大家都在法律之下是受到保護的.
不會因為誰有錢請得起律師,打得起官司就可以隨便在網路上亂罵人,
亂講話. 而且,如果真的有人敢公開亂罵, 一毛錢也不用花, 蒐集好證據,
直接警察局備案就夠看的了...
今天在網路上罵了人, 到底除了惹上麻煩之外, 自己能得到什麼?
如果什麼都得不到, 那做這些「損己又不利人」的事做什麼?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