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官網買手機,
最好的服務就是可以~換到爽

但是,最終的解釋權還是在Apple
如果他們那天不爽,不給換了,
如果他們那天不爽,不給換了,
如果他們那天不爽,不給換了,
那大家會怎麼想(做)???
文章關鍵字
邏輯上基本上是這樣子,
因為台灣的法律規定,網購或是郵購平台,
因為無法實見商品,所以有七日退貨機制的規定,
APPLE比較佛心,不但給足了七日,還升級為十四日
當APPLE不準退貨時,他就已經違反台灣的法律規定,
違反了,要嘛就恢復退貨機制,要不就不要在台灣賣。

樓主的情況不會出現。
人生這麼累幹嘛? 乾脆買別的廠牌呀
再換個3 4次都三猩你也累,
有什麼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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