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m wrote:
我反對。...(恕刪)
就是有一些垃圾故意在標題爆雷阿,以激怒網友為樂的低能兒,真替牠父母感到羞恥
阿,不要對號入座阿

yueh_kuan wrote:
我想樓主的意思是"多體諒一下別人",
就如同常常開車或騎車要右轉必須"等待過馬路的行人",
法律是只有規定"汽機車要禮讓行人,違者開罰", 並沒有規定"行人要快步前進,違者開罰",
所以如果你是那個"多體諒別人的人", 當他是行人的話, 他會快步通過斑馬線,
但如果是那種"法律又沒規定行人要快步走, 所以老大我就慢慢晃"的那種人, 就會看一大堆汽機車等他老大慢慢走過...
我想這個社會有些人"常常以為只要我喜歡, 法律沒規定不可, 我管不著, 我喜歡就好..."
所以自然就少了很多願意"體諒別人的人"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