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對連體嬰,因為天生缺陷,所以無法存活,但如果你下令動刀,其中一個將有存活的機會,但相對的,也就等同你選擇殺死了另一個孩子,你會怎麼決定?生命如果可以用法律的天秤衡量,那麼另一端我們該放上甚麼?

這部由「伊恩麥克尤恩」的同名小說改編的電影,內容講述「艾瑪湯普森」飾演的法官-菲歐娜,專門審理與兒童福利相關的案件,如先前所述的連體嬰,她必須在道德、理性、良知、輿論的考量下,作出合乎法理的判決。這一次,她遇上了一個更棘手的案子。一個即將成年的少年-亞當,罹患了白血症,醫院希望施予的治療方式,必須要搭配輸血,以保證開刀過程的大量失血可以得到補充;然而這個少年全家都是「耶和華見證人」,基於信仰,神聖的血是基督的賜與,不容參雜。不只是父母,連亞當自己都寧死堅決不同意輸血。菲歐娜選擇跟亞當對話,想找出甚麼才是最好的判決。菲歐娜的最後判決,亞當接受了,卻無法理解這個判決帶來的矛盾與衝突。

艾瑪湯普森一直是我很喜歡的女演員,她亦莊亦諧,可以扮演「哈利波特」裡的「崔老妮」,也可以是「理性與感性」裡的理性大姊,更是「大夢想家」裡的頑固作家。嚴謹、真誠、聰明的菲歐娜,艾瑪湯普森猶如在螢幕中演繹自己。「史丹利圖奇」飾演菲歐娜的丈夫,戲份雖然不多,但在逐漸崩解的菲歐娜生活中,擔任著一個暴風中心的重要位置。在「敦克爾克大行動」讓我們眼睛一亮的「菲昂懷海德」,這次再度攪動一池春水,扮演的亞當從堅定、動搖、疑惑到渴求答案,在在都帶領著觀眾思考。矇著眼的正義女神代表著客觀、公平,但客觀的法律真的為當事人帶來公平了嗎?

原本以為「判決」著重的是法庭辯論,但其實劇情更多的是道德與法理的探討,尤其在片中菲歐娜與亞當的眾多對話,彷彿是信仰與法律的對談,更像是生命與尊嚴的辯論。如同亞當所說:「如果不相信上帝,怎麼有權利去談取不取悅上帝?」對照菲歐娜的生活,她的唯一信仰或許只有法律,但法律卻是最不需要被取悅的對象。不懂得生活中的樂趣,生活自然也就分崩離析了。另外本片還有一些很讓我覺得感動的地方:醫病關係不是你說甚麼我醫甚麼,而是考量對病人的利益,給出建議,甚至必須為此對簿公堂。法院判決也不是冷冰冰的說一不二,而是權衡生命的美好,甚至有時因此背上罪名。比起掩耳、遮眼、自我感覺良好,這才是真正的法治與民主。

這不算是一部精采的電影,但「判決」紮紮實實的提供了一個省思的機會,對不同的價值觀必須給予尊重,對不同聲音給予傾聽,對不同的生命給予關懷,對不同的信仰給予祝福。結局也許不如想像中美好,但也如本片的結尾氣氛,縱使陰鬱,但總會有人陪著你走向開闊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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