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雨雲 wrote:ok~你們贏了!但我...你可以說我沒誠信我可以接受,但不能說我耍小手段!.......(恕刪) 雞大我相信你不是耍小手段是真的成交後 手機有問題送修送修後產生了貪念(或捨不得給人家佔便宜)但什麼是沒誠信任何正負評 民法....的目的不就是要來維護誠信?你不在意誠信的話 為什麼還在意負評什麼的呢?
雞雨雲 wrote:M大,我真得很不希望...(恕刪) 二手市場雖是地下市場,但也不能談好價錢後,再以其他理由漲價的否則當初就不該答應該價錢也幾次在拍賣詢價且意好價錢要面交時,才又理由一大堆那種感覺實在不好~
toshinari wrote:恩?要知道誰說真話很...(恕刪) 沒什麼大輸大贏的 做個簡單的生意都搞成這樣 價錢是一開始自己提的也不是顧客殺價的 不論是否買家先給負評 自己都承認是坐地起價 也承認沒誠信這樣商譽都毀了 以後還想怎樣搞阿 砍帳號吧
我覺得賣家誠信問題真的很重要....第一.交易已經成立後才表明要漲價,這件事情不管是誰碰到都會覺得不爽,而不是有沒有打電話通知的問題。這部份因為心情理由,消費者完全有資格給你負評,浪費消費者的時間跟協商。而賣手機的為了將手機賣高點價格,應該有勇氣接受這個負評,畢竟你違反之前定下的交易條款。第二.給交易者負評,這部份也是嚴重傷害自己的商譽,負評不是拿來報復的工具,而是給人正確的評價。我完全不明白你有那邊有資格給人負評,畢竟對方並沒有隨意的污衊你,而是就事實來說,你卻因為別人給你負評所以就用報復心態給別人負評,這樣誰還敢跟你作生意?我還有很認真看完 雞賣家的道歉文,說真的,一直說對方誹謗自己,然後講自己多生氣多無辜所以才PO出那個負評,這根本不是有誠意的道歉文,最後在擺一個希望大家不要討論的結尾。很明顯看得出來那篇文章的意思就是怕紅才出來消毒弄出個只有原PO才有資格談的態度。
道歉文?我標題明明是說事情原由,我不知道你說的道歉文那看到的,你不就像另一位一樣只看頭不看尾,真是可悲。文終有針對某些環節做道歉動作,事發之前我也都先跟買主致歉再提商量漲價,某些環節是買家的朋友事先態度不好,接著給負評在先,還發文毀謗,這事誰受的了!flyboring wrote:我覺得賣家誠信問題真...(恕刪)
因為二手變全新阿,我想問問大家,原本二手結果現在因為新品瑕疵,換了支全新的,賣家也如實對你說了,多加一些錢,例如18500變2萬或1.9萬,大家難道不能接受?說賣家沒誠信,難道買家就沒貪心?要說民法,民法還有情事變更原則。(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二第一項,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事實上民法不是在保護哪一邊,而是在做衡平,把雙方利益盡可能拉到對等。二手變全新多加個1000我是覺得很OK,因為原本買到的是二手,現在變全新,又比市價低。不過我會要求一起去門市領,並且當下問店員是否全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