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chin0723 wrote:
購買後7日內消費者有權堅持暇疵品換貨
建議請走法律途徑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恕刪)
別害樓主鬧笑話了,
真的走法律途徑是穩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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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解疑 系列8之1】實體店面 無7天鑑賞期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說,只有屬《消保法》特種買賣範疇的交易,消費者可在收受商品7天內,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要求退貨解約,此即一般民眾理解的7天鑑賞期,實體店面消費則無,確實無法因民眾個人因素或購買時間短等理由要求退貨。
實體店面消費則無,確實無法因民眾個人因素或購買時間短等理由要求退貨。
實體店面消費則無,確實無法因民眾個人因素或購買時間短等理由要求退貨。
實體店面消費則無,確實無法因民眾個人因素或購買時間短等理由要求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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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30/35612529/
蘋果的專欄,所以這件事找蘋果,蘋果是不會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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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有人點出錯誤,
後來再去查確實有法規可6個月換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