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CUFOX wrote:
要談道德的話,倒覺...(恕刪)


大大,您真的是太幽默了,我這次真的是笑了......


我覺得大家也不用爭的這麼辛苦
不如問問樓主甚麼時候開庭,有興趣的就去登記旁聽就好啦!


信我者天堂近了!!
CUFOX wrote:
要談道德的話,倒覺得...(恕刪)

前面有網友提到過,現在科技資訊日新月異,哪家廠商敢保證,自己的系統完全沒問題?
有bug才是常態。
若誰家敢拍胸脯保證,我想應該有天才駭客,很樂於去打臉的。
所以各家手機,電腦,APP才會一天到晚,經常在版本更新,不是嗎?

華碩購物網站系統有bug,不代表消費者就可以利用這個bug,盡情去佔人家便宜。

今天如果只是(善意的)買了1、2件,社會輿論當然會支持弱勢的消費者。
但若是發現系統有bug,花了近2個月的時間,前後(惡意的)下了100多筆的訂單,
(還說:怕如果分享給網友,可能不到一個小時就會被買光。)
這種心態,大大還要硬拗,他認為這是正常的一般消費?
(被搜索了之後,才又說:後悔沒有分享給網友。)

如果這是一般的正常交易行為,那千千萬萬個使用相同網購系統下單的消費者,為何單單就1個人,發生這種情形?

系統有bug,廠商就要不分情況,一律都得認賠???
那下一個出包的電商,會不會因為一個bug,而導致難以回復的損失,進而破產?

想冒昧請問一句,若有得罪,請大大海涵。
大大在網上跟一大票網友打擂台,所說的話,都通過您心中正義天平的審查了嗎?
CUFOX wrote:
要談道德的話,倒覺得華碩應該先為自己網站出包向樓主道歉。
這樣要回損失可能還會順利和平一些。
搞不好樓主真的以為是正常促銷,一聲不吭就刑法伺候消費者的態度讓人觀感不是很好。...(恕刪)


+1,
企業是有社會責任的,企業所能承擔的風險也較一般民眾高。這起單純就是企業和消費者間的金錢糾紛,若認為有損害需要賠償還可以提民事訴訟,有沒有必要提刑事告訴?

刑法的本質是國家處罰人民,為的是重大的社會秩序法益而不是企業的利益。
華碩告贏對社會有幫助嗎? 反而是一般消費者在網路消費得膽戰心驚,因不知道何時會被告而成為罪犯,也間接妨害了網路消費市場及多樣性的成長...

道德靠教育而非刑法,常見拾荒者流浪漢為了搶個紙箱在爭吵打架甚至犯罪,要去批評這些人沒素養不道德嗎?
在 看了這麼多人 留言之後

真心覺得 社會上真的是各式各樣的人 無奇不有...

有 站在法律面提供自己的見解 但不至無聊到 花時間去跟網友們 爭辯的......
有 出於良心正義及正常人的認知 認為此件爭論 完全出自於一個"貪" 字的 嚴厲批判樓主的.....
更有 少數人 閒到發慌,宛如是當事人的委任律師般似的 拼命的跟大家逗嘴取樂的???(會有樂趣嗎??)

平心靜氣 這件事 無論判決如何 我想 類似 CUFOX 這樣的人 還是不會改變他的想法
就算法官 判 詐欺罪 成立 CU大 一樣會有他的說法

那麼 如果判決是 無罪呢 ? 是否 就能論斷 樓主這樣做 到底是不是基於貪念所致 只是行為無法用法律斷罪

一個人犯 貪念 到底有沒有罪 ?
或是我們換個說法 一個人 有便宜可佔 就 動心起念 用力的佔便宜 到底有沒有罪 ?

我想應該是 不至於 招罪的

只是 普羅大眾
對於這樣的人 我們該用怎樣的態度去面對
對於這樣的事 我們應該如何去傳遞與教育下一代

CUFOX 大 我想 你應該沒有甚麼可再爭辯的了吧 ??

人在做 天在看 至於真相如何 樓主心裡最清楚

CUFOX 不如利用你高超的智慧 及無礙的辯才 來分析一下 樓主 從第一篇發文至今 心態的轉變以及想要表達的(從文字上應該很容易分辨吧) 然後告訴大家 根據你的看法 樓主到底 貪不貪 ??

至於誰告輸誰告贏 對社會都沒有影響 但是對於人心以及下一代呢??
Sophia_01 wrote:
呼叫呼叫 數字大 跟 a大 。
聽到請回答,over 。


我懶得理他了, 就只會詭辯刷存在感

他愛自我感覺良好就給他去

這種人越理他 他越跟你詭辯



反正他的套路就是 不夠明顯 就不能定罪

但所有證據擺在眼前 他都說不夠明顯到讓被告知情



而這客觀的是否明顯, 他居然說是給被告主觀來認定.

那這樣哪個傻瓜會承認

明明客觀條件上是否明顯 是 由法官來認定, 幾時是由被告了!? 由被告認定 那還告啥?



法官:被告你來說 明不明顯, 你覺得明顯 你就會判刑喔!! 來 現在說 明不明顯.

最好是這會合邏輯! 只要撇清沒有 就是沒有 無視證據? 這啥神邏輯
CUFOX wrote:
要談道德的話,倒覺得華碩應該先為自己網站出包向樓主道歉
這樣要回損失可能還會順利和平一些。
搞不好樓主真的以為是正常促銷,一聲不吭就刑法伺候消費者的態度讓人觀感不是很好。



華碩 是損失的一方, 樓主是獲利的一方(最後買到售價的4折以下, 這是客觀事實 不容否認 ). 華碩幹嘛跟樓主道歉?

你的邏輯真的好另類!!

你都覺得華碩是損失了, 那他想討回損失 提告有什麼錯?


華碩如果敗訴, 樓主大可告他誣告



提告是雙方都有的權益, 為了自己權益提告不會是錯




還是華碩要跟樓主道歉: 對不起 我們系統出錯 "害"你可以重複抵用, "害"你用市價的4折以下買到那麼優惠的促銷價?



要談實務 還是道德, 華碩都沒有該向樓主道歉的必要




如果是法律觀點 你認為樓主必勝
那樓主贏了 教訓了華碩, 還保有折扣品, 華碩自始至終都沒義務對樓主道歉,

你去戰法律就罷了,說華碩該道歉未免也太不厚道
Weird wrote:
華碩告贏對社會有幫助嗎? 反而是一般消費者在網路消費得膽戰心驚,因不知道何時會被告而成為罪犯,也間接妨害了網路消費市場及多樣性的成長...


當然有幫助

社會大眾會因為有人開車撞死人被告過失致死,而不開車嗎?

懂了嗎?
行的正,走的直,沒有過失,沒有故意,沒有爭議

自然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概念別亂套

別拿這個事件當作為罪犯開脫的理由
aurora780730 wrote:
當然有幫助

社會大眾會因為有人開車撞死人被告過失致死,而不開車嗎?...(恕刪)


扯到道德那就是價值觀的選擇而非法律問題,和政治一樣沒有對錯,就只看你想支持怎樣的觀點。


越是民主先進的國家就越少會有處罰人民的法律,而越專制民主落後的國家則相反。看是要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或寧可縱放也不可錯殺,純價值選擇而已...


而且本件是單純的財產犯罪行為,不算重大也沒有牽扯到基本人權等,要保護的法益跟可能造成的影響權衡下也應是民法而不是刑法!

weird@ wrote:
越是民主先進的國家就越少會有處罰人民的法律,而越專制民主落後的國家則相反。...(恕刪)

很有趣的一句話,
請問這句話,有所本嗎?
道歉?

微軟都沒道過歉,輪得到上市公司!?

歷經過Win 95丶98災難性年代的老用戶...誰沒因系統漏洞百出又極不穩定
造成損失!?它們還是付錢買來的咧,全球嫌翻駡翻,

而這些長久以來存在的事實,造就的結果就是蓋兹一度成為世界首富!

論軟體丶系統出包,誰能跟它比!?

談什麼社會責任,真的把良心拿出來,別拐個彎間接詛咒別人去死,誘騙別人去以身試法,
自己躲在鍵盤後面等結果看好戲,人家被判了又不干自己的事,萬一作出對被告有利判決,
等同利用系統漏洞A錢合法,那些躲在陰暗角落虎視眈眈的網路禿鷹誰不額首稱慶,
電子商務平台哪個不人人自危䟶咧等!?

別掛著假面具輕描淡寫講什麼”人生經驗”,什麼背幾個官司前科一樣可以”活得好好的“,
本來想說意見不同各說各話,看起來非常礙眼更礙難認同,也勉強可以保持風度不隨之
起舞就算了!

但看到”社會責任”這幾個字...不感到強烈的嘔吐感就很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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