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weird@ wrote:
這麼重要的事實也一堆人沒說啊!


沒有先問是不是嘴砲,我不會說自己沒有責任,我承認我有該檢討的地方,只是這樣我沒信心再討論下去了,我連樓主是不是真的有被告都不知道,萬一這是現在很流行的假新聞怎麼辦?
glavinec.tw wrote:
沒有先問是不是嘴砲,我不會說自己沒有責任,我承認我有該檢討的地方,只是這樣我沒信心再討論下去了,我連樓主是不是真的有被告都不知道,萬一這是現在很流行的假新聞怎麼辦?,...(恕刪)


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其實不用特別去問,在01討論區不是來嘴砲的不然是來幹嘛!
cbmmer264531 wrote:
買華碩從去年11月買到今年1月(不是同一天下單.分10多次下單)
中間沒有任何電話聯絡.存證信函.
就一直出貨.收錢.有任何消費糾紛.不是企業有義務提出嗎?
......
到今年3月底直接提告
(恕刪)

如果樓主在首頁6/6的更新是真的,沒有隱瞞重大事實,樓主也頗有勝算啊。

華碩持續出貨,可以解讀為
”這些低於行情價的交易是華碩認可的。緃使有漏洞,華碩為維護企業形象,不惜賠本出貨。“

華碩若要以提告前都未發現此一"違法"行為,則證明華碩內部銷售出貨系統的無能。在長達2-4個月時間都未能發覺。企業的無能,由消費者來承擔並不合理。

weird@ wrote:
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其實不用特別去問,在01討論區不是來嘴砲的不然是來幹嘛!

我是來提神醒腦的,上01討論區讓我不睡不睏,效果很好,一離開這裡我馬上會癱倒。


benny950 wrote:
如果樓主在首頁6/6...(恕刪)
企業的無能,由消費者來承擔並不合理。


企業的無能,相信華碩會進行內部懲處.
消費者只要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對了.
黑手23 wrote:
是人就會有機會出錯 華碩有錯 但都是華碩的錯...?

不都是華碩的錯,
但人家也有錯並不代表你不用道歉。
搞不好樓主真的以為是正常促銷,
系統出錯讓人家白買一堆東西又得還回去造成困擾,難道不該道歉嗎?
aurora780730 wrote:
華碩告贏對社會有幫助嗎? 反而是一般消費者在網路消費得膽戰心驚,因不知道何時會被告而成為罪犯,也間接妨害了網路消費市場及多樣性的成長...
By Weird
當然有幫助
社會大眾會因為有人開車撞死人被告過失致死,而不開車嗎?
懂了嗎?
行的正,走的直,沒有過失,沒有故意,沒有爭議
自然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概念別亂套

弄死人基本上不管是不是故意都是刑案,
但若某過失只是造成單純的財產損失,那是不該動用刑法的。
所以概念別亂套。
Sophia_01 wrote:
今天如果只是買了1、2件,社會輿論當然會支持弱勢的消費者。

重點在於有無犯意而非次數,且犯意無法以次數證明。
如果是一兩次的惡意利用Bug和100次無知的購買,你也支持前者?

Sophia_01 wrote:
想冒昧請問一句,若有得罪,請大大海涵。
大大在網上跟一大票網友打擂台,所說的話,都通過您心中正義天平的審查了嗎?

通過。

weird@ wrote:
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其...(恕刪)


還可以用來賭雞排
還有互吉傷害!! 🤣🙏🏻

坐等免費雞排時刻的到來⋯⋯🛋️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CUFOX wrote:
弄死人基本上不管是...(恕刪)


弄死人基本上不管是不是故意都是刑案,
但若某過失只是造成單純的財產損失,那是不該動用刑法的。
所以概念別亂套。

此案是故意不是過失
理由不再重複

所以我才說你概念別亂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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