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無關的鄉民爭的這麼辛苦,案主本身倒是神隱了起來
後面的意義難道大家看不出來?
我看大家真的也不用爭了,接下來的第二次偵查庭
應該就是最後一庭了
接著就是等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書寄到樓主家.....
..樓主應該也不差那20萬,而且還可以分期還呢...
至於為什麼.....
樓主在6月6號更新第一樓發文的最後一段已經暗示了
代表他已經冷靜不少,知道該怎麼做是最好了,只是口頭上總要發洩
看來不但有高人指點,連仙人都把他點醒了..
我幫大家標註一下重點,大家冷靜後自己好好想一想吧!
"一般人認為正常的消費行為.已經被無限上綱拆解找錯誤.他們自己都完全沒有錯.
小蝦米是沒有能力對抗大鯨魚的大家都知道.小老百姓只是想要有個能發聲管道而已
這幾天感謝大家熱烈的批評與指教.小弟會好好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
另外加個提示:我老婆也被起訴了...
結果不是很明顯了嗎??
還需要我再來翻譯嗎?
信我者天堂近了!!
benny950 wrote:
你偷換概念的本事不錯啊,不過你自己卻被繞進去了。
我舉例想說的是華碩對訂單有問題不知情的荒謬性,結果你也同意某乙昰知情的吧?
至於同意交易就更簡單了。華碩都連續出貨兩個月了,這不就是既知情、又同意了嗎?
3個月後才翻臉不認,這不正是陥人於罪嗎?
我只是就您竊盜自來水去做分析,每次討論請就引文討論
華碩知不知情並不在當下回文中討論
因為我是回文您的自來水案例
再強調一次
1.無法證明華碩什麼時候知情,先前我已經說明清楚
2.被告不能以對方知情為由,當作持續犯罪理由
3.知情不代表同意,可能只是在蒐證階段
還有要不要針對您的自來水案例下去做解釋阿
自己提出的案例我幫你分析,還說我偷換概念,真不知道您在說什麼
每一個案例都是獨立的,舉例並不代表該案例全部狀況都符合另外一個案例~
舉例只是要說明部分觀念罷了
(難道性侵犯強調對方知道我在對她性侵阿,她都不說話表示同意阿,
這樣就會變成合意性交嗎? XDD)
(通常都是女生害怕被殺害或者害怕到說不出話來才變得很安靜)
(攤手表示無奈)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yuxian大辛苦了,很累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