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Mobile01 網管能規勸發文者 首頁避免煽情圖文


charllee wrote:
(回覆 那個人)不知...(恕刪)


在01喊要告的看多了 只能說要告快去告... 別在這543了...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喲 ... 不說我還真的不知道.
原來 Kosovo Bahchovan, 矮子喬登, geraldstukov, 努力工作要加薪, ... 好像都真是出自 Mobile01 呀. 手足情深/同仇敵愾 十足令在下佩服.

可是未經蔣大批示, 就私自調閱 baddaddy 網友多年前透過 Mobile01 網站申辦電信門號所留資料.
自承已確認並影射 baddaddy 網友姓 "李", 且任職 "國防部" 性好漁色如 "色犬". 隨即將其公佈並張貼於開放式論壇文章上.

雖然我並不清楚妳們所指稱(上述資訊)其正確性有多高? 但對比 baddaddy 網友言行, 妳們這樣做還真是高尚? 一點都不會太超過? 如同坊間通訊行公佈(販售)顧客申辦手機時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一般, 醜陋且讓人不敢茍同.

在我看來: 這件事蔣大似乎有必要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不說明, 可能就是默認.)

廣大的 Mobile01 網友應該有權知道:當哪天自個兒發言不被官方認可(譬如:擋了財路/反對廣告主張貼猥褻圖文吸引關注). 早些年曾透過 Mobile01 網站申辦手機時所填寫資料就可能會被 "特定人士" 以 "特殊不著痕跡方式" 公佈. 還會被假冒的分身圍剿, 想想就覺得可怕!

當然, 以她們的立場. 可能這篇文章很快就會被以違反某種奇怪的版規為名, 偷偷刪掉了? 想想這也沒什麼啦, 個人資料她們都敢明目張膽的調閱並公佈了, 只是揪眾霸凌算啥? 是吧!?

--------------- 以下回覆 ryan4825 網友 ------------------
你要小弟告 Kosovo Bahchovan 作啥? 您當真認為小弟是吃飽太閒? (路見不平/氣死閒人)
我已說過: 除非她公佈了本人的私人資料, 那就一定提告. 但現在被公佈的資料都跟我無關, 暫時沒必要牽扯其中. 況且人家都查出來說:事主現任職於 "高司單位". 既然事主身居要職, 就應該是有能力解決這事件. 哪還需小弟強出頭? 畢竟人家都龜縮不出, 小弟還在這敲邊鼓給誰看.

charllee wrote:
喲 ... 不說我還真的不知道.
原來 Kosovo Bahchovan, 矮子喬登, geraldstukov, 努力工作要加薪, ... 好像都真是出自 Mobile01 呀. 手足情深/同仇敵愾 十足令在下佩服.

可是未經蔣大批示, 就私自調閱 baddaddy 網友多年前透過 Mobile01 網站申辦電信門號所留資料.
自承已確認並影射 baddaddy 網友姓 "李", 且任職 "國防部" 性好漁色如 "色犬". 隨即將其公佈並張貼於開放式論壇文章上.

雖然我並不清楚妳們所指稱(上述資訊)其正確性有多高? 但對比 baddaddy 網友言行, 妳們這樣做還真是高尚? 一點都不會太超過? 如同坊間通訊行公佈(販售)顧客申辦手機時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一般, 醜陋且讓人不敢茍同.

在我看來: 這件事蔣大似乎有必要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不說明, 可能就是默認.)

廣大的 Mobile01 網友應該有權知道:當哪天自個兒發言不被官方認可(譬如:擋了財路/反對廣告主張貼猥褻圖文吸引關注). 早些年曾透過 Mobile01 網站申辦手機時所填寫資料就可能會被 "特定人士" 以 "特殊不著痕跡方式" 公佈. 還會被假冒的分身圍剿, 想想就覺得可怕!

當然, 以她們的立場. 可能這篇文章很快就會被以違反某種奇怪的版規為名, 偷偷刪掉了? 想想這也沒什麼啦, 個人資料她們都敢明目張膽的調閱並公佈了, 只是揪眾霸凌算啥? 是吧!?

--------------- 以下回覆 ryan4825 網友 ------------------
你要小弟告 Kosovo Bahchovan 作啥? 您當真認為小弟是吃飽太閒? (路見不平/氣死閒人)
我已說過: 除非她公佈了本人的私人資料, 那就一定提告. 但現在被公佈的資料都跟我無關, 暫時沒必要牽扯其中. 況且人家都查出來說:事主現任職於 "高司單位". 既然事主身居要職, 就應該是有能力解決這事件. 哪還需小弟強出頭? 畢竟人家都龜縮不出, 小弟還在這敲邊鼓給誰看.


李先生, 看到你的陰謀論,真的會讓人家笑死....
你又說你吃飽太閒??轉這麼大??

看來又是只會躲在旁邊該該叫的狗....
版規是尛.....
講個「感謝您 連日來對敝司行政業務支持與間接推動」
就當成是事主現任職於 "高司單位"

先來個本署,後來變敝司,
還沒看過有那個署底下有司這種部門

敝司是一般公司對外的用語,指本公司
任職於私人公司的人員才會習慣這樣用
正式用法還是會稱「本公司」
不知是不是剛考上一時忘了自己已在公務部門而誤用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charllee wrote:
喲 ... 不說我還真的不知道.
原來 Kosovo Bahchovan, 矮子喬登, geraldstukov, 努力工作要加薪, ... 好像都真是出自 Mobile01 呀. 手足情深/同仇敵愾 十足令在下佩服.

可是未經蔣大批示, 就私自調閱 baddaddy 網友多年前透過 Mobile01 網站申辦電信門號所留資料.
自承已確認並影射 baddaddy 網友姓 "李", 且任職 "國防部" 性好漁色如 "色犬". 隨即將其公佈並張貼於開放式論壇文章上.

雖然我並不清楚妳們所指稱(上述資訊)其正確性有多高? 但對比 baddaddy 網友言行, 妳們這樣做還真是高尚? 一點都不會太超過? 如同坊間通訊行公佈(販售)顧客申辦手機時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一般, 醜陋且讓人不敢茍同.

在我看來: 這件事蔣大似乎有必要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不說明, 可能就是默認.)

廣大的 Mobile01 網友應該有權知道:當哪天自個兒發言不被官方認可(譬如:擋了財路/反對廣告主張貼猥褻圖文吸引關注). 早些年曾透過 Mobile01 網站申辦手機時所填寫資料就可能會被 "特定人士" 以 "特殊不著痕跡方式" 公佈. 還會被假冒的分身圍剿, 想想就覺得可怕!

當然, 以她們的立場. 可能這篇文章很快就會被以違反某種奇怪的版規為名, 偷偷刪掉了? 想想這也沒什麼啦, 個人資料她們都敢明目張膽的調閱並公佈了, 只是揪眾霸凌算啥? 是吧!?

--------------- 以下回覆 ryan4825 網友 ------------------
你要小弟告 Kosovo Bahchovan 作啥? 您當真認為小弟是吃飽太閒? (路見不平/氣死閒人)
我已說過: 除非她公佈了本人的私人資料, 那就一定提告. 但現在被公佈的資料都跟我無關, 暫時沒必要牽扯其中. 況且人家都查出來說:事主現任職於 "高司單位". 既然事主身居要職, 就應該是有能力解決這事件. 哪還需小弟強出頭? 畢竟人家都龜縮不出, 小弟還在這敲邊鼓給誰看.



2/4/11 charllee (來自: 61.231.250.?)
2/6/11 charllee (來自: 61.224.101.?)

記錄一下.....
版規是尛.....

charllee wrote:
喲 ... 不說我還...(恕刪)


沒來幾天就知道蔣大這個人了

我當初來了快兩年才知道的
歡迎加入小惡魔聊天室

天天白日夢 wrote:
講個「感謝您 連日來...(恕刪)

署都有司啦...只是對外都是用署來發言

====分隔線===================

我到覺得甚麼國防部 什麼李先生 我到是沒看到別人說 有人就一直跳出來講

假設有講啦..套一句九品芝麻官講的話"在公堂上假設有違法嗎?"

假設也講對啦 你怎麼可以質疑別人是向論壇管理者私下要

現在GOOGLE這麼容易 只是看人會不會利用 不然你以為人肉搜索怎麼出來的

再說憑一個剛加入沒多久的新人 你怎麼知道上面講的是否為樓主真實身分?

你為什麼要這麼激動?還是你認識樓主?你又說你不認識樓主..你又這麼激動 我想裡面真相可略知一二

若你只針對搜尋出來資料有意見 你有本事去驗證是否正確 若是正確再來說嘴

若你無法驗證 你又不知道其真偽 你憑什麼這麼激動?

我現在寫 很多記者正在看這篇 準備要報導 你要不要相信?

作網站真難 都要扮黑臉寫文章、砍帳號逼廠商買廣告...
satff wrote:
署都有司啦...只是...(恕刪)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第 6 條
行政機關名稱定名如下:
一、院:一級機關用之。
二、部:二級機關用之。
三、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
四、署、局:三級機關用之。
五、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
機關因性質特殊,得另定名稱。

第 25 條
機關之內部單位層級分為一級、二級,得定名如下:
一、一級內部單位:
(一)處:一級機關、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及二級機關委員會之業務
單位用之。
(二)司:二級機關之業務單位用之。
(三)組:三級機關業務單位用之。
(四)科:四級機關業務單位用之。
(五)處、室:各級機關輔助單位用之。
二、二級內部單位:科。
機關內部單位層級之設立,得因機關性質及業務需求彈性調整,不必逐級
設立。但四級機關內部單位之設立,除機關業務繁重、組織規模龐大者,
得於科下分股辦事外,以設立一級為限。
機關內部單位因性質特殊者,得另定名稱。

例如:

擷自警政署網站


擷自賦稅署網站


擷自營建署網站

擷自衛生署網站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charllee wrote:
喲 ... 不說我還...(恕刪)

是呀!

公布的資料跟你無關,當事人也如你所說的龜縮不敢吭聲,那也真如你自己講的,你敲什麼邊鼓?廢話那麼多幹嘛?

很多資料網路上都找得到,但很多其實都沒有太大意義,比如說中指男,他住哪邊,讀什麼學校科系,有什麼學位,老爸是誰等等的,其實在平常來說完全沒有什麼特別,但為什麼會變成大家都會想知道?這道理你應該想得通吧?!

莫名其妙,開門見山說自己的公務身份,然後字面上說得好聽,說是在"建議",可是搭上開頭那幾句暗示"白色恐怖"的話,根本就是在警告吧?

說是職掌,是體察民情?屁話,是職掌為什麼要在休息跟下班後在看?是體察民情,體察到最後跟民眾嗆聲?這是公務員嗎?

不要在那邊拐彎抹角模糊焦點,這個自稱公務員的人不出來講清楚他這般作為是什麼意思,全台灣所有人都有權利把他揪出來!
管妹...是誰啊?

charllee wrote:
喲 ... 不說我還真的不知道.
原來 Kosovo Bahchovan, 矮子喬登, geraldstukov, 努力工作要加薪, ... 好像都真是出自 Mobile01 呀. 手足情深/同仇敵愾 十足令在下佩服.

可是未經蔣大批示, 就私自調閱 baddaddy 網友多年前透過 Mobile01 網站申辦電信門號所留資料.
自承已確認並影射 baddaddy 網友姓 "李", 且任職 "國防部" 性好漁色如 "色犬". 隨即將其公佈並張貼於開放式論壇文章上.


他們私下的行為 關蔣大什麼事???

還須要蔣大批示??

照你的邏輯 每個在這裡嗆你的 都是在01上班囉???

要跟人嘴炮 請把事情搞清楚再來跟人嘴炮

不然只是顯得自己無知而已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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