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店家都還沒實機可以把玩咧
頂多模型機或是實機不開機讓你摸摸而已
雖然消保法有規定,七天鑑賞期退貨貨不適用於實體店面
只適用於網路、郵購、電視
但現在很多網路購物中心,
賣的3C產品,也沒七天鑑賞期
不知道算是不是鑽法律漏洞咧...
目前有看過一條法律規定
當消費者在實體店面買錯貨時,要退貨時
店家有權利收20%的錢走
之前在一般通訊行
幫老爸買一支$1500的手機
看到他在盒子附一張紙
上面寫說,如不滿意,請於3天內
回來退換貨,但須折扣$2000
心想,這支手機全新都不到$2000咧
還有就是折扣$2000,那退回去的手機
通訊行是怎麼處理,當新機賣個下個客人?
之前還看過一些網友
在通訊行買到有瑕疵的新機
才買來不到2-3天
拿回去要換新機時
店家卻說不給換,只能送回原廠
交由原廠鑑定是否人為的還是機器本身有瑕疵
如果原廠鑑定是機器本身瑕疵的話
那就修好或是換良品給顧客
這樣有時送修就拖了1-2個禮拜有囉...
明明換支新機很快的說
店家或原廠這樣做這樣不知道算合不合理咧...
消保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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