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愉快的手機續約經驗~跟店家橋完了~不過還是留著讓大家公評....

ducklin.yaya wrote:
我瞭解為何二樓會說見...(恕刪)

我先聲明:
1.合約上並沒有IPHONE幾個字 只是一般的申辦契約。(所以把合約看爛了也沒用~我還是不知道IPHONE這檔事)
2.一般合約書 都是我們先簽完名 才由服務人員後補內容。(他當時合約內容搭配手機 是後補TATTOO~也是因為我不知道有IPHONE他才有機會寫TATTOO)
3.委託書這件事 是他說要到直營門市幫我服務我才肯簽。(如果我知道也是轉到特約中心我就怕死不敢簽了)

再說 老大~
妳都說 IPHONE目前市價 抵傳奇機 都還有一千元的賺頭但是 那是指市價。
IPHONE目前市價 - 傳奇機進貨價 > 1000元
我相信 就算他們真的傳奇機給我0元 還是有賺不只一千......

一定有人會說 那IPHONE 如果開始跌價 那店家不就虧死了........這不就是他們當初自做的孽嗎?
再說 價格當然是以當時來計.........難道未來 IPHONE跌價 都可以跟蘋果要價差嗎?
今天下班回家 收到 台中市消保會 的回函了......
正本 給 河南二店
副本 給我 還有遠傳總公司 還有台中市政府法制處

大家別怪我 我也是基於保護自己的權益.......
王曉偉 wrote:
我先聲明:1.合約上...(恕刪)


問題在於,她們賣您傳奇機零元要不賠錢,也要蘋果手機有賣兩萬一以上啊!(假設以我寫的報價為例)

您用零元傳奇機拿走了,但是那支蘋果機還不知道要賣給誰呢!您確定幾時才能賣得出去?
http://www.eprice.com.tw/mobile/talk/?prod_id=48&tid=3777284&page=2 看看這則新聞吧!你還想貼3900元買蘋果嗎?


通常通訊行就是為了搞這種配對洗手機,就是要等等等,所以也才會衍生許多用戶到通訊行去續約手機,竟然有兩個禮拜過去了,竟然還沒有幫用戶續約的。因為用戶去電業者客服查詢,根本還沒有送件申請的資料。







如果說 今天是我自願放棄 IPHONE 經過討論 我選擇了 TATTOO 我絕對沒話說~
但是今天是在於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而被欺瞞簽了TATTOO~
這種情況下 商家如果因為 讓我帶走了 傳奇機而虧錢 怪誰? 自找的.........

我也不是沒給店家退路
在我毫無虧損 且無得利的條件下 無條件解約~總不能要我 被欺瞞 又要我虧本吧......




若當初 店家 主動告知 可搭配 IPHONE 若我自願放棄~店家也不可能做賠本的生意......
再說 我也不一定 不選擇IPHONE 只能說 店家太貪心........
而且 當初 我也願意 貼3990 換IPHONE 是店家 不斷的說缺點 拼命要我不要選擇IPHONE.........

店家 想洗手機賺錢 也不能那麼惡劣......你說是不是 章哨楷....
王曉偉 wrote:
如果說 今天是我自...(恕刪)


下次合約簽名要注意,要所有條款內容和條件有白紙黑字後才能簽啊!不然,就跟在空白支票上簽名的意思一樣,只能說您心臟真夠力。
來來來~~我來做個總結~別吵嚕


剛~大概幫樓主了解了一下


遠傳在5月底的時候,IPHONE續約是有折扣的

依平均帳單,手機是折1000-3000不等~

老話一句,你不要IPHONE,店家換什麼手機給你都沒有"問題"



"問題"在!!! 違約金 類似的文我發了N次了...


購買時,因為各門市的差異,可能會有很多不同的搭配方式,像他用IPHONE上線,但實際給你的是其他手機

這也是業者自己從中賺取價差,但重點是,違約金的高低


一般辦TATTOO這種手機,辦到0元,違約金了不起1萬多一點
(業者會把手機價錢,行銷優惠,門號維持費用都加進去)

但是我敢說,樓主的違約金一定大於2萬...


再來,針對第2個問題,若只是傳奇跟IPHONE,現在的價錢是139跟184,這是大概均價

以這樣的價差,沒辦法做0元,呵。。。有點誇張

歸納出2個可能


一、店家為合作加盟,有本店,本店給的佣金踩很重
二、店家"奇蒙子"不好,就是不要讓你換


總之,遇到這種就認了吧...買手機還是找固定的店家比較不會有問題
01有很多大大都會找固定店家,有問題也比較好橋咩






P.S~店員有一句話沒騙你~Android真的很不錯

反正我最後就是 沒付半毛錢 就解約了~

我大不了走正當訴求 訴訟管道...........

就算划不來~爭一口氣.........

惡質店家........說什麼怕IPHONE賣不出去會虧本~
講這什麼話~好像我害你們的........明明就是自找的......

當初怎麼不直接說 這專案是搭IPHONE~如果不要IPHONE 只能換某某價格的手機......
直接說明~要就辦 不要就找別的專案 或拉倒~

自己愛欺瞞客戶 最後在反過頭來說客戶 會害你們虧本~
也不想想 當初是因為自己的財迷心竅 才搞的如此下場.........

法律沒規定 店家一定要什麼專案 搭什麼手機~一切是雙方同意即可
""""但前提是 買賣雙方不得有任何欺瞞之行為.....""""
什麼給消費者與店家的一封信.......
大家來看看我的親身經歷吧.......
恭維你順利心想事成.
看到你的故事,想到我的"雙倍加值198" 升級不行,降級不能.
我的感想: 打死都不要去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經銷店續約.
要就到直營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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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拿 爛1000多手機被榜約2年 ,解約還要付高額賠償的傻瓜
什麼給消費者與店家的一封信
我看了一下,真是笑死我了.

竟然還有人站在 店家的立場 說"什麼給消費者與店家的一封信"

經銷商 很多都是 連哄代拐 ,隱瞞 違約賠償 與 高於市價 的 標價 再 打折.
制式合約 密密麻麻 很多人 也不看, 也沒有時間看就續約了.

笨老百姓的錢 真好拐.
我就是一個.

我已經被欺壓很久了,超不爽,但又能怎樣?

不續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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