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 Huang wrote:各位版上先進大家好:...(恕刪) 最大的權益損失,對消費者來說當然就是產品保固期限起算日,再者,如果是買到贓貨,有發票的話,在責任過失上較容易判定為無心過失,而非蓄意收購贓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