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dywuy wrote:想想那些網路上標錯價的賣家與公司,能不負責嗎?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應根據契約所訂付款交貨,您單面想取消契約,不欲履行交貨義務,詐欺罪是成立的。至於帳戶資料,凡走過必留痕跡,偵九隊稍微一查就有了,不要仗勢這點。好好與買家懇談,取得新約才是解決之道吧! 幫你備份一下,我長見識了~
CBD wrote:因為最近在網路上拍賣...(恕刪) 沒匯款 = 交易未完成之前廠商標錯價,大家在搶標!結果有完成匯款的才算完成交易才有籌碼所以頂多一個壞評價而已!至於其他我想因該不至於有法律上問題明明樓主有說只有手機號碼,對方都沒有帳戶資料及匯款!怎麼一堆人在講有付款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