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買防水手機真的要當心,遇到這位柯小汶小姐(4/24更新)


ssdn wrote:
2014.3.26中華電信購買

神腦保固(有發票證明)

想要換手機故售出

所有配件、說明書都在(如圖一所示)

但紙盒子被家人打掃的時候當垃圾丟了...

只有座充有使用過其他通通未使用過

平常使用有用保護套保護

機身完整少受傷

但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一些使用上的痕跡

竹圍住家可以面交

確定物品無故障再取貨付款

金屬保護框架一個、透明塑膠保護硬殼一個

兩條專屬磁釦充電線

反正要受出這些東西留著也沒有用

隨機一併附送

順便附上當初購買的發票以滋證明

如外縣市寄送運費郵資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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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價問題不回應

欲購買者請留言留電話連絡面交事項

謝謝

謝絕說誠意購買留了電話約定面交事宜時

才說已經買了手機的小白 …

(沒想到有那麼多的小白 …)

不要來耽誤彼此寶貴的時間 …...(恕刪)




賣家怕小白亂他 結果自己就是個小白 如果手機沒有泡水問題 哪幹麻不敢出來面對處理

神腦那有維修記錄 表示賣家一定知道手機問題 確不在賣場標示 有惡意詐欺行為

摟主可以提告 事實上手機就是在你購買前泡過水 不會有污告的問題 不信去問各地方法院的

免費諮詢律師就知道了 真想多看看這種惡劣賣家在收到傳票後的樣子 以前也告過一個

在法庭外還沒開庭就先跟我道歉 願意賠償和解 我說已給你多次機會 你也不肯回應

抱歉 一切給司法判決 不和解
建議先給他個負評價,在內容上將暇疵內容完整PO出來並投訴給露天,雖然作用不大,但起碼能讓其他買家對這位賣家有所提防
對方這麼缺德的行為!!

一定要為自己爭一口氣阿!!
我是指賣家賣場沒寫,應該要問一下比較保險。

露天很多賣家會迴避一些事實,故意不註明
且商品實際有問題或水貨(尤其相機類很明顯)
會玩文字遊戲,買家詢問一下等於是給自己做保障
若對方刻意規避、無正面回答,那就是有問題

面交能盡可能驗詳細,能看的試紙部分就看
才不容易衍生後續麻煩

有必要這麼兇嗎? 我有說不支持樓主提告嗎?
分享個經驗而已


showmefu wrote:
送修紀錄阿
什麼是不是買家弄得

泡水=試紙變紅

有那麼困難理解嗎
當然如此故意行為不可取
但....要告人家???
個人覺得是不會成立的
因為手機的狀況並沒有明文規定那些一定要說明
就像房子如果是兇宅或漏水屋
有規定一定要說明
但手機沒有吧
所以基本上只要寫出現況就行
尤其樓主又是當面交易

以樓主的狀況
真要告對方
那也是要對方寫假的訊息
或是你有發問但對方騙你
這才有詐欺
不然...要告...很難啦
機身完整會拿去送修?

我不會吃飽沒事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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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身完整少受傷

但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一些使用上的痕跡

竹圍住家可以面交

確定物品無故障再取貨付款

金屬保護框架一個、透明塑膠保護硬殼一個

兩條專屬磁釦充電線

反正要受出這些東西留著也沒有用

隨機一併附送

順便附上當初購買的發票以滋證明

如外縣市寄送運費郵資70元

ssdn wrote:
最近因為中華續約全能平板方案想說順便買一隻支援4g的手機來用
上露天找了這個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435042089390#auc
看起來東西還好,價格普通。顏色也剛好是我想要的紫色
面交看到賣家還在使用中,以為手機沒什麼大問題,沒有認真檢查

事後經友人提醒檢查防水試紙就發現它已經紅通通了汗
拿去神腦送修,想說請他們檢查氣密有無問題
這才收到神腦通知說這隻手機7/26泡水報價18425維修後才做氣密檢測淚
聽到這樣也就只能乖乖拿回來去跟賣家退貨
只是再也聯絡不上賣家了......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類似經驗的大大可以提供一些意見,謝謝


令人心碎的真相


好惡質的賣家
明知有問題卻不告知買家....
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

ssdn wrote:
最近因為中華續約全能...(恕刪)
刪~

沒看到賣家做過檢測了~

Sorry


我覺的詐欺會不會成立要看檢查官的心態,因為手機的部份目前功能正常使用不是??
並不構成以詐術獲得不法所有...

買家損失的是失去原廠保固的條件,只能依這部分去求償才較合宜..

kuw443 wrote:
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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