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也是台灣大哥大用戶,對於台灣大哥大的服務也是非常不滿,由於使用台灣大哥大多年,每隔二年就會續約,忽然有一天發現,SIM卡裂成兩半(尚墈用),將SIM卡那至大哥大直營門市,要求更換SIM卡,門市人員說要收費,當下直覺算了(等合約到期就攜門號,到別家電信).
真的是!!千錯萬錯就只有你沒錯嗎??如果妳是老闆你可以接受客戶電話一直用可是卻一毛錢都不用繳嗎??因為自己也是台灣大的本想說看看是怎麼回事結果看的都是這麼不知所謂的一篇文章奉勸你如果不想負責任,請不要任意當保人如果不知對與錯,請不要任意責罵誰
辦手機為何需要保人??? 第一次聽說哩~~其時樓主可以很單純的解決掉這件事那就是一開始把二千多的錢繳清然後跟台哥大表明不在作保即可保證責任是可以終止的但要發存證信函,表明不在保證某某人從你發存證信函至台哥大收到日起算往前的通話費你要負保證責任往後就跟你無關了保=呆人這是千古不變的字作保前就要有這種認知
看完討論串開版的已經自認有錯後面就別再砲他了目前狀態整理1.欠費太久已停話2.欠費約27xx(99年8月)3.欠費+違約金9xxx處理方法整理1.把9xxx付掉2.僑是不是只付27xx+月租x6(8月到綁約的1月)因為不是沒要付,是客服沒服務好,不然叫他調通連錄音3.9xxx呆帳+終生不用台灣大需注意的是當台灣大被合併的時候....板友提出但不適用存證信解除保人關係因為已經停話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