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這樣太過份了,請各位幫我評評理!

本身也是台灣大哥大用戶,對於台灣大哥大的服務也是非常不滿,
由於使用台灣大哥大多年,每隔二年就會續約,忽然有一天發現,
SIM卡裂成兩半(尚墈用),將SIM卡那至大哥大直營門市,要求更
換SIM卡,門市人員說要收費,當下直覺算了(等合約到期就攜門號,
到別家電信).
有哪家換SIM卡不用費用的嗎?除非您跟線上客服凹到優惠就可以。

想要去門市換卡不想花錢,把門號從2G轉成3G就可以了。不管無約或有約,這樣都可以免費。

如果是3G的話,可能要無約才能免費轉成2G的。
真的是!!

千錯萬錯就只有你沒錯嗎??

如果妳是老闆你可以接受客戶電話一直用

可是卻一毛錢都不用繳嗎??

因為自己也是台灣大的

本想說看看是怎麼回事

結果看的都是這麼不知所謂的一篇文章

奉勸你

如果不想負責任,請不要任意當保人

如果不知對與錯,請不要任意責罵誰

辦手機為何需要保人??? 第一次聽說哩~~

其時樓主可以很單純的解決掉這件事
那就是一開始把二千多的錢繳清
然後跟台哥大表明不在作保即可

保證責任是可以終止的
但要發存證信函,表明不在保證某某人

從你發存證信函至台哥大收到日起算
往前的通話費你要負保證責任
往後就跟你無關了


保=呆人
這是千古不變的字
作保前就要有這種認知
看完討論串

開版的已經自認有錯
後面就別再砲他了

目前狀態整理
1.欠費太久已停話
2.欠費約27xx(99年8月)
3.欠費+違約金9xxx

處理方法整理
1.把9xxx付掉
2.僑是不是只付27xx+月租x6(8月到綁約的1月)
因為不是沒要付,是客服沒服務好,不然叫他調通連錄音
3.9xxx呆帳+終生不用台灣大
需注意的是當台灣大被合併的時候....

板友提出但不適用
存證信解除保人關係
因為已經停話了...

以上
我以前也是白癡 幫我韓國同事辦了門號+(金城武拉麵機的時代)

結果也是跑回韓國了 不付錢
我只能摸著鼻子付掉
慘痛的教訓
你應該慶幸只有幾千


不是幾萬幾十萬~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錢可以借人,就是不能作保,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包括任何親朋好友,包括至親都算在內)
否則有什麼狗屁倒灶都可能發生!
可以不要繳,接下來就等收支付命令,債權人取得債證,發函到公司,扣三分之一薪水。
聯徵記錄會不會不良我也不知
不還就等被扣薪吧,沒工作更好,等你出社會債務滾更大。
哈哈哈~~感覺根本像銀行一樣麻!!

你又不可以停話還要不斷的被滾雪球....

建議你找個有時間的參選人來幫你處裡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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