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說要提告詐欺也可以,但是要是檢察官認定這不算的話我就要背上污告的罪名,還有民事賠償的責任在。』誣告主觀構成要件是:使人受刑事懲罰之不法意圖。所以只要你所受到法益侵害(買到有瑕疵的手機)不是憑空捏造,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如果你提告也只是檢察官要不要起訴的問題。在這之前依台灣檢警辦案的「實務」作法會先看你們願不願意和解…另外民事求償,誣告罪是侵害國家法益,跟他無關。你對他沒有侵權行為,何來損害賠償?提起訴訟是個人權利,並非侵害他人,除誣告罪外…警察的話聽聽就好,民刑法是法科中數一數二難的,民刑法要是強的話不會只當警察。回到這件事上,如果你直接告他詐欺,我個人認為成立機率不大…證據不足,他可以說『忘記』告知手機有瑕疵,且沒有『收到』你的訊息。而且他『的確』有手機給你,在刑法上很難構成詐欺罪(這也要看法、檢怎麼認定)除非你有問他手機有沒有瑕疵,且要有證據證明你有問,才有可能成立詐欺。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依刑法原則罪疑唯輕及無罪推論,基本上檢察官也不會起訴。你可先寄存證信函一式三份『告知』他這個事情,不出面再提告。不過以『買賣糾紛』來說,存證信函和提刑事告訴基本上只是威嚇效果賣了有瑕疵的手機給你,頂多算民法的不完全給付,提民事求償成功的機率比較高。
先跟各位報告,今晚在連續挑戰後終於有人接電話了(感謝先前提供意見使用匿名電話的大大我:請問是柯小姐嗎?對方:......我:請問是柯小姐嗎?對方:不是,你打錯了我:喔,謝謝。好吧...看來對方是故意的了....下午我已經先打神腦0800的服務電話詢問7/26的維修資料維修的聯絡人是留姓名是柯xx手機發票上的買受人姓名也是柯xx在使用line做聯絡時的那個帳號暱稱又叫做柯小汶那跟我面交的柯小姐不可能不知道手機有泡過水(手機不會自己跑到神腦報修吧...這裡不是靈異故事阿而且她留給我的電話還不是她本人的?只好去報案了...kosaga wrote:『還說要提告詐欺也可...(恕刪) 賣家line
火箭隊豪洨王 wrote:受潮不修 還隱瞞就不...(恕刪) 隱瞞確實不對,不過開版大在露天沒有這支手機的交易紀錄,後來純粹是透過line聯絡完成交易,這有點問題吧?好好保存line約定交易的紀錄,以及手機公司提供的資料作為證明.
火箭隊豪洨王 wrote:大大有結果了嗎?? ...(恕刪) 今天早上才接到台北那裏的警察打電話來說問我有沒有留存的網頁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這三個禮拜就只是在等案件的公文轉來轉去....現在就等著看還要幾天才能找到人吧
恩,基本上。。。 Sony的手機一直以來都沒有保固防水這塊,上網爬過文就知道了。況且原廠報價過高,對方也可說是去民間通訊行維修,原廠當然不會有紀錄。若手機也是面交的,面交時就該檢查才對。我覺得成功機率不高,弄不好真的會被反告。只能祝好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