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買防水手機真的要當心,遇到這位柯小汶小姐(4/24更新)

雖然賣家這行為也不對但買有防水手機又面交還沒發現,為何面交??
重點是面交你們有錄影嗎?
一定沒有如果賣家堅持說有告知呢?
感覺樓主粗心了,應該是吵不出所以染的感覺
『還說要提告詐欺也可以,但是要是檢察官認定這不算的話我就要背上污告的罪名,還有民事賠償的責任在。』

誣告主觀構成要件是:使人受刑事懲罰之不法意圖。
所以只要你所受到法益侵害(買到有瑕疵的手機)不是憑空捏造,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如果你提告也只是檢察官要不要起訴的問題。
在這之前依台灣檢警辦案的「實務」作法會先看你們願不願意和解…

另外民事求償,誣告罪是侵害國家法益,跟他無關。
你對他沒有侵權行為,何來損害賠償?
提起訴訟是個人權利,並非侵害他人,除誣告罪外…

警察的話聽聽就好,民刑法是法科中數一數二難的,民刑法要是強的話不會只當警察。

回到這件事上,如果你直接告他詐欺,我個人認為成立機率不大…
證據不足,他可以說『忘記』告知手機有瑕疵,且沒有『收到』你的訊息。
而且他『的確』有手機給你,在刑法上很難構成詐欺罪(這也要看法、檢怎麼認定)
除非你有問他手機有沒有瑕疵,且要有證據證明你有問,才有可能成立詐欺。

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依刑法原則罪疑唯輕及無罪推論,基本上檢察官也不會起訴。

你可先寄存證信函一式三份『告知』他這個事情,不出面再提告。
不過以『買賣糾紛』來說,存證信函和提刑事告訴基本上只是威嚇效果

賣了有瑕疵的手機給你,頂多算民法的不完全給付,提民事求償成功的機率比較高。
先跟各位報告,今晚在連續挑戰後終於有人接電話了(感謝先前提供意見使用匿名電話的大大
我:請問是柯小姐嗎?
對方:......
我:請問是柯小姐嗎?
對方:不是,你打錯了
我:喔,謝謝。

好吧...看來對方是故意的了....

下午我已經先打神腦0800的服務電話詢問7/26的維修資料
維修的聯絡人是留姓名是柯xx
手機發票上的買受人姓名也是柯xx
在使用line做聯絡時的那個帳號暱稱又叫做柯小汶

那跟我面交的柯小姐不可能不知道手機有泡過水
(手機不會自己跑到神腦報修吧...這裡不是靈異故事阿
而且她留給我的電話還不是她本人的?
只好去報案了...

kosaga wrote:
『還說要提告詐欺也可...(恕刪)



賣家line

D.MARS wrote:
雖然賣家這行為也不對...(恕刪)

受潮不修 還隱瞞就不對吧
火箭隊豪洨王 wrote:
受潮不修 還隱瞞就不...(恕刪)



隱瞞確實不對,
不過開版大在露天沒有這支手機的交易紀錄,後來純粹是透過line聯絡完成交易,這有點問題吧?
好好保存line約定交易的紀錄,以及手機公司提供的資料作為證明.
天天都想去釣魚,每天想要去拍照.
ssdn wrote:
最近因為中華續約全能...(恕刪)</blockquote
請問有下文嗎?!!!!!!!



火箭隊豪洨王 wrote:
...(恕刪)



現在已經報案等通知摟,後續有新消息在更新。

ssdn wrote:
現在已經報案等通知摟...(恕刪)


大大有結果了嗎?? 我覺得對方應該是故意避不見你吧!

火箭隊豪洨王 wrote:
大大有結果了嗎?? ...(恕刪)


今天早上才接到台北那裏的警察打電話來說問我有沒有留存的網頁
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這三個禮拜就只是在等案件的公文轉來轉去....

現在就等著看還要幾天才能找到人吧
恩,基本上。。。 Sony的手機一直以來都沒有保固防水這塊,上網爬過文就知道了。況且原廠報價過高,對方也可說是去民間通訊行維修,原廠當然不會有紀錄。若手機也是面交的,面交時就該檢查才對。我覺得成功機率不高,弄不好真的會被反告。只能祝好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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