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看了四頁看到樓主的態度就是打死不肯認錯以為自己沒有錯而且理直氣壯還想找民代來替自己撐腰就像發現提款機可以無限領錢然後就瘋狂的領而且認為是銀行自己的錯誤所以銀行應該自己吸收錯誤造成的後果因此全程錄影自保這完全就是建構在自己的貪心和價值觀錯誤我如果是法官不只要判你全額賠償還要讓你為自己的貪心和犯後態度惡劣付出代價
Eric Cha wrote:這比喻很爛在華碩官網買東西被比喻偷東西程式漏洞就變成偷很大華碩自己敢用這樣的平台設計賣東西被消費者買到了 見笑轉生氣就提告。華碩品質 以卵擊石 不適用的優惠 不能因為系統不察拿來折抵付帳你如果去商店買東西 付100 人家不察當作500 而多找你400, 當然沒發現是不用返還但人家調閱監視器發現了 要求你返還 你能不還嗎? 你不還 人家本來就能告你 勝訴了法院就能強制執行不適用的優惠碼 所享的折扣本來就是無效的, 要嘛退貨 要嘛補上價差沒付齊, 東西所有權就不是你的!
ROXSOUL wrote:但是折價卷表明不能折抵的範圍,或者需要舊換新等規則的,也要消費者這邊同意雙方意思合致才能成立契約,至少就這些規則範圍外的,能不能認定契約當然成立應該還有空間,否則,消費者就該原價購買不適用的範圍的產品,不當得利的可能性還是有的。...(恕刪) 之前有電商標錯價,但在出貨前就片面取消訂單...但這個案子是,樓主付款了華碩也出貨了,就算原本只能算是要約引誘,也都應該成立默示的意思表示合致了!
CUFOX wrote:其實使用條款及網購相關規定、件數、是否轉售並不是重點。畢竟一般民眾購物其實也不太會仔細看條款,愈到大特價就多買轉售也是很正常的行為。關鍵是折扣才6折,是否為網站出錯並不明顯,如果樓主並沒有表達自己明知網站有錯還買,那就無法判斷他有犯行犯意。 看來您是內行人唷,確實這些可以作為被告的主張。但就擔心被告在沒有協助的狀況下,筆錄或偵查庭時已經講出不利的陳述了。CUFOX wrote:錄影這部分倒是比較有趣,如果樓主平常都沒有這習慣,那的確很可能形成不利的影響。 嗯,要是我是被告的委任,現在頭一定很痛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