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手機,你會認同廠商如此作為嗎?


sdfhklnm wrote:
想想先進國家,一個...(恕刪)


一、按「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為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2條第10款及第19條第1項、第2項所明定。
二、「某企業經營者網站規定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事項,當企業經營者藉由網際網路交易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參照前揭法條規定,即屬郵購買賣,此際消費者即擁有收受商品後7日內行使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倘企業經營者自行以定型化契約條款約定所售商品不得退回,即屬違反前揭郵購買賣之規定,該約定即為無效。惟前揭說明之適用仍應就具體個案事實有無符合前揭法條要件加以認定。

可以去投訴看看啊XDDD
成功了可以免付那3000退貨
台灣會在國際出名
恐怕apple對我們的售價會提更高了
居然跑出一個先進國家之說

國情問題真的差滿多的
我們台灣就是有些根深蒂固的觀念
你打這種比方
就好像為什麼台灣到現在都還不開放重機上國道一樣
先進國家有先進人民 不會亂做不先進的事
台灣還早的很 不先進的人卻想要先進的待遇是滿街一狗票。
猶豫期不是試用期唷,我的iPad air2就是pchome買的,到現在快一年了,第一次網購上萬元的東西,也看過網友分享的漏洞或是問題,拿到的第一件事情,我從拆封檢查外觀一直到開機使用,全程錄影,以保爭議,到現在完全都是正常也很滿意,我覺得千萬不要把猶豫期當做試用期,如果大家試用後,覺得不喜歡,退回去,誰吃虧,消費者吃虧,因為重新包裝之後再賣別人,你也有可能買到別人試用過的
sdfhklnm wrote:
在pchome第1...(恕刪)
說真的,pchome真是很好的網路商店,尤其24小時到貨,感覺很好。

需要網購時,大多會考慮它。個人退貨的比例並不高,也大多能成功退貨。

曾經買過某說明夏天不會熱的床墊,可是睡在上面就是會悶熱,於是通知退貨。價格高達8千多的產品,也用過,只是個人都很小心,退貨時都保持原狀,也成功退貨。如果產品沒有用過,怎知道它有問題?

只是少數廠商比較挑,以後列入拒絕往來戶,不買它的產品就好。
另外pchome的手機不是跟原廠拿貨的,都是跟代理商拿貨的,甚至pchome只幫忙刊登訊息,送貨是代理商在送(我在pchome買這隻m9時是聯強的物流親自送來的)。
所以有時在上面買東西不是挑品牌,而是挑代理商,當pchome跟消費者認知出現差異時,pchome則是交給代理商或是廠商做決定的。
每過一陣子
這種猶豫期鑑賞期的這種問題就要在網路上吵一次
其實如果真有人遇到這樣子的消費問題
最好就直接請教專業的人
例如消保官
在這裡
一人一把號
各吹各的調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講的就對的
但真的是如此嗎?
如果不能保證正確的話
就不要在這裡誤導別人
消保官面對消費者時都會給消費者較有利的解釋,但你從近期的法律判決來看,再怎麼有利的解釋也沒用,只要把證據對照法條就能清楚誰勝誰負。
另外消保官不會全部站在消費者那邊,你們可以去消保會網站的留言版看看,那邊會有消保官在幫大家解惑,裡面也不少案例可以看出奧客是得不到消保官的有利協助。

沒記錯的話,曾經有人在裡面問7天猶豫期真的不能拆封手機嗎?消保官則是回答是不能拆手機包裝。
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
simon945168 wrote:
另外我沒記錯的話,曾經有人在消保會的留言版問7天鑑賞期真的不能拆手機,只能猶豫嗎?消保官則是回答不能拆


是嗎?
消保官有說不能拆嗎?
看看你以前的文章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3&t=4383518

你文中從消保會留言板所節錄出來的案例全文如下:
===========================================================================================================
內容:

你好
我想請問現在有規定網購[如:購物台。奇摩。pchome]等網站購買的手機都不能試用了嗎?

現在怎麼業者規定網購的手機若不是真的要買不能拆封

買來看著盒子決定是否需要這樣是不是有點怪又蠢?

現在是否已有此規定?

台灣消保會 2015-05-15 09:22:13 回覆:
是不能試用,但若係網購,消費者可行使七天鑑賞期解約權!若要拆封,除非有品質瑕疵;若只想看看再說,無賣方責任下,要退貨易生爭議!

===========================================================================================================
哪裡消保官有說不能拆?
內文中說到:
如果拆了又沒有品質瑕疵
也就是無賣方責任下
要退貨易生爭議而已
哪裡有說不能拆????
如果沒有拆封
哪裡知道產品有沒有瑕疵?
若有瑕疵卻不能退貨
那消費者就該吞下去??
那以後廠商有瑕疵的東西就直接丟出來即可
反正就吃定消費者不能退貨
不是嗎?
你買東西都不能檢查東西的好壞
就只能乖乖付錢給賣家是嗎?

不要自己曲解消保官的回答
有問題自己請教消保官最準
網路上一堆以訛傳訛的網路流言
就是這樣造成的
把網購產品7天可以退貨,當作猶豫期,不能拆,那是很奇怪的說法。個人覺得應該改為「網購商品7天內,發現有瑕疵或不適合,可以無條件退換貨。」

如果要猶豫,還沒有買就在猶豫了,買了就已經不是在猶豫,而是確定要它了。

所以也不是要試用,只是用了之後,發現有問題,或者不適合,才退貨。

台灣的大賣場,像大潤發,產品買了,拆了之後,發現有問題或不適合,也都可以退貨。有一次,買新型拖把,也都過水拖地了,有問題,拿去退也給退。但個人退貨的機率是很少的,可能買了100件商品,才有1件退貨。這樣就是奧客嗎?

實體賣場看到商品都可以用過也給退貨,為什麼網購沒見商品就不能用過退?法律規定不適當,我們可以促使它修改到適當。先進國家或人民,也是自己去做來的,自己不進步,就一直停在開發中國家,不長進。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