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會找個人面交二手機無非價格便宜品像還不錯,在這樣前提之下本來自己就該負擔這些責任,反問買家心態為何不找二手手機行買?因為貴,但至少部分二手手機行買賣時是有簽契約,擔保手機沒問題,可能還有店家保固一個月之類的等等...買家既然選擇非店家面交,後面的責任當然要自己承擔!
看一堆人說什麼將心比心什麼的,我只想說面交風險本來就大,但選擇跟一般人面交而不選擇去二手店買的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在這個抉擇之下,根本沒什麼將心比心之談,銀貨兩訖、自由心證!
然後對方要提告必須檢附相關直接證據,證明這手機從賣家手上買來是壞的,但這部份我想買家很難提出,因為以"經驗法則"來看,買賣雙方當面測試基本功能無誤才交易,沒有人會買一隻壞的手機回來,除非是要用來當零件機,若是要買來當零件機,就不可能去向賣家提告買了壞的手機!這樣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