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交易糾紛 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今天假設買賣雙方都沒有刻意隱瞞問題的前提下,從收受手機之後,這責任就是買家的責任了關賣家什麼事?

今天會找個人面交二手機無非價格便宜品像還不錯,在這樣前提之下本來自己就該負擔這些責任,反問買家心態為何不找二手手機行買?因為貴,但至少部分二手手機行買賣時是有簽契約,擔保手機沒問題,可能還有店家保固一個月之類的等等...買家既然選擇非店家面交,後面的責任當然要自己承擔!

看一堆人說什麼將心比心什麼的,我只想說面交風險本來就大,但選擇跟一般人面交而不選擇去二手店買的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在這個抉擇之下,根本沒什麼將心比心之談,銀貨兩訖、自由心證!

然後對方要提告必須檢附相關直接證據,證明這手機從賣家手上買來是壞的,但這部份我想買家很難提出,因為以"經驗法則"來看,買賣雙方當面測試基本功能無誤才交易,沒有人會買一隻壞的手機回來,除非是要用來當零件機,若是要買來當零件機,就不可能去向賣家提告買了壞的手機!這樣懂了嗎?
walter3653 wrote:
7天內和你反應你看...(恕刪)


不對喔..買二手機本來就有風險..都當面試機過了..而且也過保.頂多幫送原廠.但費用還是要新買家支付.
給他告就對了.不用擔心..可以反問對方.我當下給你試機都是好的.為什麼你用過後壞了?
我東西移交給你使用..就算壞了也不是我弄得阿.況且這是二手機.
幾個字簡單回復你~~

無法可罰啦!!!!!

刑法沒有~

民法也不容易判~

你們兩個有時間就去跑跑法院~順便學習一下~

我個人也正因為買賣糾紛打官司中~對方拿了錢不辦事~要我告他~我只好告他了

是告刑法跟民事賠償~下一步準備要告妨害名譽~

說到底買賣糾紛很多~

運氣不好就是會碰到這種的~

他是使用自己的記憶卡還是你一併賣給他的? 如果他是使用自己的記憶卡請他換一張試試看!
也搞不好是他有摔到手機,才變這樣,不用理他,如果他要告請他告吧!
面交過程,我都會跟對方說,你慢慢試沒關西 確定沒問題你在買,但是買了就不能退!
不用理他~除非你在面交前有文字或口頭承諾要提供買方個人保固~否則他是沒辦法告你的~甚至連成案都很難~因為對方說的問題點都不屬於隱藏性瑕疵~這都是在面交當下就可以測試出來的~社會上人心險惡~不要被吃了~
e2824 wrote:
別秀下限好嗎?
你有沒有看他引誰的文?

感謝指正,沒注意到他有引言,誤以為他是指原PO其實是買家。
根據我在01買2手機的經驗(note3, note4,i6+, z1), 我發現買家有時都會刻意隱瞞問題,note3無法更新,note4一熱就當機.網路斷線.照相有問題。這些當下測不出來的。
c58902 wrote:
今天假設買賣雙方都...(恕刪)

二手買賣誰知道誰有沒有隱瞞? 3C產品有些問題在特定操作或是偶而才發生也很常見,有時候只有機主才知道問題! 一般來說買賣兩方對面交後責任認知很可能不同,當有糾紛自然會選擇自己有利的來解釋,所以賣方認為面交後就不負責最好先說明讓買家仔細檢查離開後恕不負責!
我想隔了一天真的比較難扯,

就先不論手機是好的還是壞的,

從法律來看,

對方向警局備案提起民事訴訟告樓主詐欺,

樓主還是得乖乖上法院,

只是為了這幾千元,

有沒有這必要,

也有可能為了賭一口氣很難說,

建議樓主請對方先雙清還原試試,

還是不行我建議樓主當面測試有無拆機痕跡及外傷,

沒有就退錢收回吧,

不值得為這手機浪費精神。

完全不用理,
要告請自便
除非你們在面交時有簽訂白紙黑字買賣契約
二手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還將心比心,笑死人
我突然了解為何有人幾百塊大量收購各品牌故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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