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路買了一台HTC Touch Diamond機(會出貨嗎?)

812084 wrote:
大家知道HTC 鑽石機的員工價是11000嗎?


我知道的是10000
但我有三個朋友都在HTC而且三個的配額都用完了
所以囉~沒魚蝦也好
當HTC的員工真好
可惜沒有認識的

只好自力更生,呵呵
以這價位購得(有VR-one,藍芽耳機,車架,保護套,原廠車充,,小狗禮盒還送雨傘!?),
自己已覺得欣慰,本來想一次付清~但還是用了無息分期

謝謝小巫 sir的藍芽耳機提點,已可連線,感恩啦

對了,我已上官網下載更新鑽石機ROM
HTC Touch Diamond ROM 更新(通路版)





frankyeh2004 wrote:
我在3/6收到取消的...(恕刪)

大大
其實根據民法第154條第2項本文
你在該賣場下單購買 契約已經成立
縱然該賣場事後以e-mail通知若無
法及時調貨可逕為取消本交易,此
仍屬定型化契約之約款,依民法或消
保法規定,係屬無效,何況本件已有
其他大大下單並已收到貨品之情形,
因此大大若為維護權益,應向該賣場
請求出貨,不同意其取消訂單。
yf_tzeng wrote:
大大其實根據民法第1...(恕刪)


依判例,網路商家是可以表示線上賣場為"要約引誘"來表示契約尚未成立,
所以若要執意走法律途徑勝算不大
要不要履行還是要看網路商家對自己形象的維護程度....
oriskao wrote:
依判例,網路商家是可...(恕刪)


我想對於這個問題 最高法院應該沒有「判例」吧!
按「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民法第154條第2項本文定有明文。
大大講的「要約引誘」,係指郵購或其他以商品DM寄送之情形
該賣場既以就該商品明訂價格,並提供消費者以一次或分期刷卡方式應買
應該不屬於「要約引誘」
且若有價格誤標之情形,該賣場亦有過失
而不得以「錯誤」撤銷買賣契約
謝謝各位的解釋:

針對這件事 我是想算了 呵呵!
只是見到比我晚下訂單的朋友 卻已經拿到貨了.
也刷卡完成交易了,可是該商店卻以貨源不足且無法準時出貨.
來直接取消交易.真是讓人不敢恭維 這種商家的處理方式.
訂單編號,交易時間 皆比朋友來的早.卻被以貨源不足商家逕自取消!
很嘔耶!!真是一點保障都沒有!!這樣的商家怎樣服務顧客阿!!
我也是被取消訂單了~我是5號中午12點多訂的

現與他爭取中
上面的兩位大大以及其他有下訂單的諸位大大們
小弟是認為~不應該這樣的姑息廠商
如果此例一開~那以後這些廠商會習慣成自然
最後吃虧倒楣的又是消費者

無論如何~小弟是堅持不讓步的一員
反正這件事對我的影響只是有無買到便宜的物品
但是對於PAY****網站而言~~損失的可是 商譽


zyfankuo wrote:
我也是被取消訂單了~...(恕刪)
3/9

早上打電話去payxxxx客服詢問
小姐講到後來已經不耐煩
叫我舉出證據
說訂單在我之後的有誰拿到貨
訂單是幾號

因為仍在缺貨中
所以現在沒辦法回答


拿到貨的一定對payxxxx感激不已
沒拿到的真是x在心裡...
每天和數字及合約為伍
今天收到payeasy的簡訊

說要幫我出貨了

果然是有吵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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