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昇通訊黑心商品』SonyEricsson LiveView MN800 藍芽即時通 藍芽手錶 開箱 測試文


采昇通訊 wrote:
2.郵差在電話中向本公司說明,收件者(版主)收到商品時包裝還是正常的,只有些微壓傷,收件者(版主)就收下了。...(恕刪)


老闆,郵差都承認壓傷了啊,至於"些微"兩個字要看怎樣認定. 裡面是紙盒,外包裝是軟性紙張如果都可看到壓傷,哪內部的紙盒也很有可能壓傷才對.所以這個損壞的部分是郵局的責任吧.

kiki91550409 wrote:
消費糾紛 還是找消保...(恕刪)


業者現在商譽受損 找消保官有什麼用?

另外 感覺樓主沒有再針對業者提供的證據回答問題
樓主如果可以針對業者提供的證據 提出確實的反駁 就可板回顏面
不然現在感覺整個是大翻船 一面倒的局勢..
說實話七天鑑賞期不給退才是重點。
感覺主題跑掉了,變成東西是否為新品的爭論。

今天管他是新品舊品,我剛買到七天內不給換就足夠告到消基會了。

砍店家一直拿法條恐嚇人就很不爽。
我不覺得店家在恐嚇人耶!!~
消費者 都可以有消保法的保障~
店家難道就不能有店家的保障嗎??

七天鑑賞期的規範
也要退貨商品完整吧!!~
沒有人買了衣服 自己弄破了還在說要七天鑑賞期退貨的吧!!~

我看了整篇文章~~覺得
如果是版大毀謗店家 店家告上法院 這很正常啊!!~
如果是店家商品有問題 消費者要退貨 也是理所當然的~

看上去 兩方都有證據 既然都說到要告上法院了
我很期待判決結果呢 ~~~~~


reshin_kua wrote:
我不覺得店家在恐嚇人...(恕刪)


一個店家在產品只是拆封就不給退,然後還把對他們不利的人就用毀謗罪名來恐嚇他人,這才是最大問題。
消費者的保障就在消保法,店家的保障絕對不是在用誹謗罪來打顧客。

我只想問問這個那麼努力貼誹謗條文的店家,請問為什麼七天內不何不給退貨? 理由何在?

拆封?要不要去問消保官拆封後可不可以退?

很少看到店家拿法律誹謗罪來告顧客的。我還要求精神賠償呢。

我直說我本人不會去這家店消費,因為我很擔心,莫名其妙上法院浪費時間,還明擺著不會輸,因為店家連真正誹謗要怎麼告都不懂。

flyboring wrote:
一個店家在產品只是拆...(恕刪)


是不是都跟業者說的一樣 都看不懂國字?
程序都還在確認 樓主就上來發 店家有多黑心
業者把證據都po上來了
樓主卻引用其他文章來試圖模糊焦點
又有些許無知網友 還真以為鑑賞期是無條件退換
為此幫腔
將心比心嘛...


回覆(flyboring)
您可能沒有看完我們所發的全文,
其實本公司不太想再多花時間在解釋這各方面,
我們做生意求的當然是和氣生財,
但時間點上,還請網友們看清楚,整件事情的過程,我們所說的只是簡單的,捍衛商譽,
我們不會沒事找事做,每天要處理的公事,買賣,服務,已經忙到不可開交,
但版主所發的文,偏離事實太多,只有被動反擊。



回覆關心這件事情的所有網友,感謝你們,以下表達我們的立場~

交易糾紛是一回事。
誹謗商譽是一回事。

今天我們若有錯,我們虛心接受,誠心道歉,這一點本公司保證絕對做得到,
但事實並非如此,事實是版主重頭到尾PO都不是事實的文章,影響本公司商譽,這才是重點。

這件事情整件經過其實很簡單,但略顯凌亂,有很多人搞不清狀況,所以整理重點如下~

1.版主本身買了此商品之後,覺得不值得(可看版主第一次發文2011-06-04 07:44 #1),
版主評論這個商品的評語是~~我認為這個藍芽手錶的實用性其實不高,也不大像是真錶,比較像是隻多功能的玩具而已。~~
不想買了,其實也沒啥大不了的,直接聯絡本公司,只要商品盒裝配件完整,沒有瑕疵,本公司都接受七天內退換貨處理,這一點我們很自豪,不然我們無法在網路購物平台裡立足這麼久。

2.問題是版主提出退貨申請,給我們的理由是,商品被拆封,盒裝破爛,是二手的,所以我不要了,
重點就來了,我們寄出的是全新未拆的新品,版主給的原因,我們覺得很驚嚇,所以我們一定要等連續假期後,請郵局給我們一個交代,因為我們認為,運送中一定有被拆封過,我們懷疑郵局的郵差開封來把玩過,這時候,我們還沒有懷疑是版主自行搞的加工狀況。所以我們6/7連續假期一過,就去電郵局,要郵局給個交代。

3.結果郵局動作也挺快,6/7日下午,郵差就電聯版主,要去找版主對質,6/9日一對質,版主馬上承認一切都是他自己做的,
這個我們有錄音存證,到這裡,一切真相已經大白,
版主只為了一點小事,大張旗鼓,圖文並茂的用版主他自己加工過的商品,版主他自己開封過後重新黏過的包裝,照相並PO文誹謗,說本公司寄給他的是破爛的二手商品,只為了版主自己高興...這不可取,我們提告的重點是這個,不是交易的問題,這樣應該大家都很清楚了,別再不懂事實狀況。



我們知道也了解,有仔細看文的人,了解事實的人,都不會再隨意亂發言了,我們的用意也是希望網友了解事實,如此而已。
至於提告的部分,捍衛名譽,人之常情,只是因為等不到誹謗的人一句道歉而已,
mobile01是一個超多人瀏覽與潛水爬文的地方,想來可能每日有幾十萬人次,
若我們連捍衛名譽的權利都沒有,何來公平正義,有的網友法治觀念薄弱,本公司若不PO出事實制止,
恐怕今天還不是這樣而已,可能有更多人會進入我們的提告名單,這類的新聞常常再報,
有的年輕人沒有法治觀念,我們可不希望讓每個人都留下不名譽的紀錄,
若我們有心要用提告的來解決此事,我想我們只要收集好資料,甚麼都不用講,
一次全部提告,這樣最省時方便,何必浪費大家時間,
新聞常常有報導,類似這類的誹謗,誹謗者都一定會被起訴,希望有些不明事理的網友,可以多看看新聞,了解時事,不要做躲起來講假話的人,要對自己負責,網路發言更要謹言慎行,以上共勉之。











采昇通訊 wrote:
回覆


回覆關心這件事情的所有網友,感謝你們,以下表達我們的立場~

交易糾紛是一回事。
誹謗商譽是一回事。


3.結果郵局動作也挺快,6/7日下午,郵差就電聯版主,要去找版主對質,6/9日一對質,版主馬上承認一切都是他自己做的,
這個我們有錄音存證,到這裡,一切真相已經大白,
版主只為了一點小事,大張旗鼓,圖文並茂的用版主他自己加工過的商品,版主他自己開封過後重新黏過的包裝,照相並PO文誹謗,說本公司寄給他的是破爛的二手商品,只為了版主自己高興...這不可取,我們提告的重點是這個,不是交易的問題,這樣應該大家都很清楚了,別再不懂事實狀況。

flybori...(恕刪)


祝兩方能將事情圓滿落幕~

采昇通訊 wrote:
回覆(flybori...(恕刪)


如果您的發言如這篇文章 個人覺得很OK(說的合情合理 文章也有段落...)
但您之前發言 讓我看起來有點辛苦(有時文章沒有段落 有時有引述...)

事情真相只有一個
若雙方有證據證明 公布證據(EX:出貨的錄影檔, 郵局的錄音)
我想更能讓各位網友了解事情的真相
也不會變成文字上爭論...

純粹個人看法...


采昇通訊 wrote:
版主馬上承認一切都是他自己做的,...(恕刪)


"老闆,郵差都承認壓傷了啊,至於"些微"兩個字要看怎樣認定. 裡面是紙盒,外包裝是軟性紙張如果都可看到壓傷,哪內部的紙盒也很有可能壓傷才對.所以這個損壞的部分是郵局的責任吧."

這個我前面已經提過了,老闆可能沒看到我在寫一次,這個部分應該要找郵局負責.我PM給你
還有這個消費者是承認他自己本身開郵包(我應該沒看錯吧),這跟郵局運送有沒被開過再封回去沒有關係吧.老闆是氣過頭了嗎? 這完全是兩件事.
至於開了以後內包裝是否完好,這個錄音有說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個爭執的點還是沒有清楚啊?
到底是不是破爛說的是商品本身包裝盒吧, 跟外包裝的環保紙沒有關係. 發文的也說了他是開過再包回去拍照,老闆你的"版主自行搞的加工狀況"這句話有法律問題歐,計然要走法律途徑自己也要多小心,單這一句誹謗成立的機會有多少自行衡量一下.

說到底這件事實在很烏龍,開版的一時情緒爆衝發言不當,老闆的反擊也很有力.但是回到事件的本身有兩個爭執點:1.開封與否(內包裝) 2.壓壞的外盒
1.的部分前面已經有很多人提過了,版主應該是誤解了那個代理商檢查時割開再貼本身保固貼紙的部分. 沒弄清楚就當指控. 這個其實發文問一下就不會糗到自己.
2.的部分我就覺得最好玩了,郵局都承認壓傷了.店家直接跳過是氣昏頭了嗎?開版的也不對這個包裝壓壞不一定是店家責任反應給店家再說而不是上來PO文. 既然是運送的出問題店家會跟運送求償,你退貨就好了啊,而且盒子都壓壞了你開作什麼直接退貨啊. 雙方不去找該負責的兒在這邊爭論真的是

店家給個建議你這樣的包裝再寄送過程壓傷的機會真的很大尤其是郵局寄送,外面最好多個硬紙盒去保護.不然小傷大部份人都會算了你也不會知道,但是壓爛了就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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