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交易糾紛 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之前我賣手機,還寫手據壓雙方手印,證明當場查看無任何問題,售後故障完全沒責任,這年頭缺錢怪招的人很多, 賣東西還是謹慎點


想凹我吃大便吧
反正法律就是出一張嘴,他拿法條來跟你講,你也拿法條來回他,看誰比較會講而已,這次學到一個教訓,下次買賣要註明:經買家確認並同意,物品面交售出,賣家不負瑕疵擔保之責任~~~~~~
最後一句很好笑

高級的分享

視覺系_惡魔飛 wrote:
之前我賣手機,還寫手...(恕刪)

f61022001 wrote:
昨天賣了一隻三星note...(恕刪)

太誇張
我只能說 意見你聽聽就好 畢竟是你要去面對 網友不會陪你去經歷


昨天賣 今天有出問題 自動關機 說真的這測試 因該也測不到這點


是我會去拿回來 順便看看有無其他傷
naive888 wrote:
我只能說 意見你聽聽...(恕刪)



就算無法再短時間測試出來,你去拿手機,是人都會想,你就是心虛,故障不講,踩著你不放叫拿走你的垃圾
你解釋你來確認一下,遇到瘋子絕對跟你當場吵,
一句話現在怎麼處理,是不是你自己就認賠了

人性啊,去也是可以帶他去警局備案

deepnet wrote:
教別人賣出後有問題...(恕刪)


不能同意更多...

或許樓主於法可以站得住腳
但是也有可能買家只是操作上的問題。
見個面確認是否原機原序號...再看看如何處理。

不建議直接封鎖對方...因為這樣做反而會惹毛買家。
當然網路上也有買家掉包的案例,但是不需要一開始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樓主辛苦了

小弟覺得消費者在購買二手過保商品
理應就要承擔過保風險
而樓主好死不死提前遇到

就買賣相關法規上其實無特別區分二手及新品的概念,對方所提瑕疵擔保,完全取決於你們兩造有無特別約定。(白紙黑字最好,當然有錄音也是可以的)

例:
已明示且合意出售二手過保手機,現場檢查沒問題,之後賣家不付瑕疵擔保責任。

這樣樓主即可免除瑕疵擔保責任,並可視『二手過保』即是手機瑕疵,應由買家自行承擔。
但都沒有可以舉證的狀況下,樓主就不會這麼輕鬆,就算真的鬧上法院,也很難說。

如果我是樓主
我會選擇將手機退回,並且當場錄影檢查,是否有明顯的傷痕,就當買一次經驗
記得為了避免買賣雙方出現這樣的問題
一定要在交貨時簽署一份買賣契約(特別是二手過保手機)
這樣才可以保障雙方權益
避免這樣的問題

f61022001 wrote:
昨天賣了一隻三星note...(恕刪)



樓主有問他是否有插上自已的sd card,還是用內建容量的拍照,

我有試過插上爛爛的sd card 開相機拍了會重開機。

f61022001 wrote:
昨天賣了一隻三星note...(恕刪)


只要透過觸碰或操作過後沒問題,基本不用對於後續負什麼交易責任,但交易前必須告知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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