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nccy wrote:
結果怎麼樣了呢?好像...(恕刪)


很明顯的站方要冷處理了吧?

也開始越鬧越小啦
繼EtToday之後,NowNews 新聞也出來了(6分鐘前),台灣的媒體還是好樣的

http://www.nownews.com/2012/11/07/91-2870659.htm
samt wrote:
維基的確精采該有的都...(恕刪)


真的非常精彩耶...

原來這麼多次的....

我都不知道,不可以說生日快樂耶....

melsel wrote:
繼EtToday之後...(恕刪)


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x的咧!

88頁了,居然不是熱門文章???

samobile01 當之無愧啊!!!
首席一指~席捲天下

雷克 wrote:
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恕刪)


通通集中在一起才方便清算
過一陣子站方就會用這討論串在打筆戰、離題等藉口
把這討論串唯讀
然後就不了了之


這個規定就是所謂的吧。

不過看起來格外諷刺,站上規定一大堆,怎麼不見蔣大來規定一下管理員?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各位會員大家好:

自即日起於PDA版各版面發表手機抱怨文或是故障維修文章需附上手機照片或是送修單據,
如無法提供圖片或是維修單據,文章將一律移動,請大家配合,謝謝。(恕刪)

x087552096 wrote:
這個規定就是所謂的吧。

不過看起來格外諷刺,站上規定一大堆,怎麼不見蔣大來規定一下管理員?


應該也要求管理員對於文章與發文者的任何處理都該引用相關的證據,
而不是只拿板規條文貼出來就算數。

難不成法官只要喊聲你殺人就可以判死刑,完全不必拿出殺人的證據來?

kuma0326 wrote:
不成法官只要喊聲你殺人就可以判死刑,完全不必拿出殺人的證據來?


01的版規就是,說你殺人就是殺人,還用得著拿證據嗎??

中天在Youtube的新聞影片(就是首篇那個)
被中天移除了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各位會員大家好:
自即日起於PDA版各版面發表手機抱怨文或是故障維修文章需附上手機照片或是送修單據,
如無法提供圖片或是維修單據,文章將一律移動,請大家配合,謝謝。(恕刪)


這樣不夠吧
為了發揚三星01精神
想請問站方
如果有h牌手機要開箱
照片中沒有置入三星商品
是否也會被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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