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單兩期 已在4/25到7-11繳清了距離今天也已經有三天了吧~竟然還收到催繳單 而且還不是催繳帳單喔是法務通知函 = ="有這麼嚴重嗎...@@逆看看,欠費金額是300元喔不是三千萬喔!!!我媽也說會不會太嚴重!!! 還請到法律顧問咧XD以上....覺得啼笑皆非PO上來跟大家分享分享~~
看看日期,7-11的繳費大約3天才會入帳你是25日在7-11繳費,對方26日發文通知催繳對方收到威寶給的欠費資料+準備好公文寄出的時間 = 威寶根本還沒收到你帳款,怎麼可能知道你已經繳錢了?這根本沒有衝突而且你是欠2期的帳單,也就是該停話的時候了,發個催繳有什麼不對的(請自己看第一、三條文)難道就因為催繳通知不是威寶發的,而是委外的法務發的?哪家有點規模的公司沒有法律顧問的(不論是公司專屬法務or委外聘認的法務)?
真是有點超過耶~被政府課稅也沒辦法了~ 才一點錢搞得嚇人~ 難道想把使用者嚇走才滿意嗎?那第四台業者不是很可憐~都被欠半個月以上然後還派員出來收~ 收費員還跟我說不用理會繳費通知單~ 我來幫你收就好了~應該要向服務好的業者看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