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很久以前發的文章:
買空機結果被通訊行私自續約…一文


判決結果其實一段時間前就出來了,但打開看到第一行後,我就丟就不管了!
判決結果是:被告無罪
理由是:縱使我口口聲聲說對方盜辦,但經查證無證據證明對方盜辦,且對方說他沒有盜辦並有告知我,再者是我付了那違約金2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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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emilychen wrote:
這是很久以前發的文章...(恕刪)


不意外,最近的新聞,某政治人物的老婆上廁所被偷窺,竟然也是不起訴,真得令我們很無言.

當初,真的不應該急著解約的...


iamemilychen wrote:
縱使我口口聲聲說對方盜辦,但經查證無證據證明對方盜辦,且對方說他沒有盜辦並有告知我,再者是我付了那違約金2千多元…


不考慮再提告???
道德在愛情裡就像汽球一樣,一戳就破。
應該不會再提告了!
當初為了這一口氣、這區區的幾千元,花我太多時間、把自己氣的半死,卻得到了這樣的結果。
而且我也提供不出認為更充份的證據了!

我想……大概就是這樣了吧!
(若有哪個路過的人,有什麼經驗、什麼狀況可以提供我參考,也歡迎。)

沒錯!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就當…花錢學經驗,花錢認清…這社會。

ducklin.yaya wrote:
當初,真的不應該急著解約的...

iamemilychen wrote:
這是很久以前發的文章...(恕刪)


很想幫你抱不平

誰叫我們在台灣

因該早點報蘋果

iamemilychen wrote:
沒錯!不經一事不長一...(恕刪)


保全證據真的很重要,看最近淡水的老夫婦命案就知道了.

謝謝你!

沒錯……誰叫我們在台灣!XD

bmax1988 wrote:
很想幫你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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