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申訴求救 莫名其妙多了網路費5千多元T T

原本小弟沒有在用智慧型手機
平常手機使用習慣都只是來發發簡訊和通話而已
網路也都只用電腦上網

不過上禮拜我妹換了一隻IPHONE5
所以他原本在用的IPHONE4我就用親情價跟他便宜收購

我馬上就把SIM裝進去試看看
通話..OK
網路...可以上網?
因為我當初申辦的門號是沒有網路的費率
所以可以上網這部分我當初還滿驚訝的
不過馬上就想到可能就是完全照使用流量計算
所以我稍微測試一下網路的連線品質之後就不敢再用了

之後的幾天也都完全沒碰網路
就單純把機子丟在旁邊偶而接個電話或發個簡訊

一個禮拜之後
我就收到遠傳電信傳來簡訊說我的上網費率已偏高
將關閉我的網路功能

?????????

可是我上網的時間就只有第一天的1個小時左右而已啊

所以我上了遠傳網站去查詢未結帳金額
網路用量..280M ...金額 5千多元(順便一提我簡訊+通話費還不到5塊)
當下看了差點昏倒

去門市詢問之後也是這個金額
而且就算馬上改變費率也是從當天起算 也就是之前使用的流量還是要照付

我本來要跟門市小姐要流量明細 門市小姐說她那邊無法查詢

目前我個人的推測可能是我妹之前裝的FB或LINE的APP會24小時自己傳輸資料
所以才會流量爆表

不過我完全沒用到網路 要我乖乖交5千塊實在是很不甘心

目前也不知道要先去遠傳申訴看看還是去消基會詢問一下
不知道有沒有哪位大大有相關經驗可以指點一下



這可能無解 只能去拜託了
你沒把3G關掉 他都會自動連上去..........
我朋友是用 台哥大的 也是沒用3G上網 在第一次用了手機 結果上網費也是4千多

後來打電話去申訴 改為1200 最高的樣子

後來順便也把上網功能 叫 客服一併關掉

bibibom wrote:
原本小弟沒有在用智慧...(恕刪)


FB跟LINE是不會有那麼多的流量的
除非LINE狂傳訊息或狂FB貼圖,瀏覽

至於費用是可以跟他們喬的
因為你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
可以喬付少一點或繳成吃到飽的費用

小弟之前也是這樣~一樣是遠傳
最後折衷了剩約不到1千,原本是近3千
上網流量280M就要5千多元了喔 那還是辦上網吃到飽的比較划算
bibibom wrote:
原本小弟沒有在用智慧...(恕刪)
客服凹一下

會改成最高流量限制計費

跟2F講的一樣

去申訴沒用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答
剛才小弟已打去遠傳的客服

客服小姐知道我是誤觸網路之後
就很親切的詢問主管有沒有解決辦法
最後幫我改成這個月以行動上網950的費率計算就好
原本我看網路上的文章說遠傳的客服不是很好
看來也只是傳言而已 真的感謝親切的客服小姐m(_ _)m

至於上網流量大增的原因
如果不是LINE或FB的話
我想可能就是我拿到IPHONE時有順便刷機成iOS6
有可能就是ios6裡的GPS功能搞的鬼

果然智慧型手機還是得要小心有智慧的人才用得起阿
要不然什麽時候踩到陷阱都不知道
之前家人也是 沒有申請行動上網 卻誤觸上網 費用也是好幾千塊

手機開擴音 打給遠傳客服

客服小姐也是很親切的表示 要詢問主管

剛開始說 這個月 改以行動上網吃到飽775的費率計算就好

我就幫家人說:消保處表示,已修訂行動上網定型化契約,

2012年09月11日起 未申請行動上網 卻誤觸上網,可拒絕付費。

客服小姐又很親切的表示 要詢問主管

再來就說 查詢過 只有用一天 收300就好

我就又幫家人說:定型化契約 第6條第3項規定:

「甲方(電信業者)須經乙方(消費者)同意後,始得開通行動上網服務」。

即消費者未向電信業者申辦使用行動上網,

之後遭遇無故出現高額上網帳單等問題時,可拒絕付款。

客服小姐又很親切的表示 要詢問主管

最後就說:只要付基本的 語音月租費 和 攜碼轉出的費用{家人從遠傳攜碼到中華) 就可以了

就這樣解決了!! 給您參考~~

沒辦3G誤觸上網 免付
費用莫名暴增 上半年申訴多
2012年09月11日 即起,未申請行動上網卻不慎誤觸者,其上網費用可拒絕付費。陳國楨攝
【朱正庭、徐毓莉╱台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統計上半年智慧型手機申訴案件,其中不少民眾申訴因不熟悉智慧型手機,誤觸上網功能而致帳單暴增。消保處表示,已修訂行動上網定型化契約,即起未申請行動上網卻誤觸上網,可拒絕付費。民眾說:「終於不用因為誤觸而讓電信業者賺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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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智慧型手機用戶估計約四、五百萬用戶,消保處表示,上半年統計和智慧型手機相關申訴有一百零三件,其中「出現預期外高額費用」超過一成八,申訴內容包括對智慧型手機上網功能不了解、誤觸上網鍵或未關閉回傳功能等,造成帳單費用暴增。


計量方案需付費
另也有民眾投訴在店家用免費Wi-Fi上網,但網路訊號較弱,反被電信業者較強的3G行動上網訊號取代,在不知情下產生高額費用。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民眾曾投訴用智慧型手機觀看氣象,因資料自動更新,產生近萬元上網費用,上述爭議中的民眾很多根本沒開通行動上網服務,該定型化契約增訂條文通過後,沒申請行動上網的民眾可依此拒付,但如有申請行動上網非吃到飽等計量方案,增加的上網費仍要支付。
消保處表示,已請主管機關要求電信業者在銷售時加強功能及收費方式說明,最好建立行動上網費用到一定金額時要簡訊告知消費者等機制。
台灣大哥大表示,服務契約已修正並實施,行動上網零元型、達五百元以簡訊提醒,其他非吃到飽行動上網則是達用量七成會提醒。遠傳電信表示,已配合NCC規定實施。中華電信表示,申請書沒勾選數據服務就不會開通行動上網。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提醒,民眾收到帳單後,若發現有奇怪上網費用,要主動向業者反映才能處理,今年來誤觸上網案例已明顯減少。


「契約更有保障」
民眾陳曉珊說:「我沒申請行動上網,曾遇過用免費Wi-Fi連線,後來忘記關,手機自動以3G上網繼續連線,現在有此契約較能保障消費者,不會讓電信業者賺很大。」


行動上網定型化契約 範本增訂內容
◎增訂內容
定型化契約第6條第3項規定:「甲方(電信業者)須經乙方(消費者)同意後,始得開通行動上網服務」。即消費者未向電信業者申辦使用行動上網,之後遭遇無故出現高額上網帳單等問題時,可拒絕付款。
◎申訴管道
.消保處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http://www.ncc.gov.tw/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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