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內建「鎂光燈」是否為廣告不實

手機內建「鎂光燈」是否為廣告不實
我現在沒買三星貨,但也不是抹黑三星,而是想確定手機標榜內建「鎂光燈」,是否為不實廣告?不只三星網站這麼寫,連中華電信的商品目錄也這麼寫,顯然不是廠商過失。

其他手機廠商如果使用過時且不正確,或單純不正確的名詞,是否可以視為廣告不實?例如:
一、手機界單眼:
不明就裡的普通人可能以為這手機可以換鏡頭,從而買下手機。
二、光學變焦:
現在很多雙鏡頭手機都這麼叫,但實際上只是切換鏡頭,而不能中途停止變焦。
三、高通驍龍845跑分三十萬:
實際上卻只能跑二十八萬左右。
四、安全的臉部解鎖:
結果普通照片就能解鎖,而且成本極低。
五、960幀超級慢動作:
實際上是靠插幀算法模擬的。
我沒覺得有問題啊
鎂光燈的意思應該就是
閃的像鎂燃燒一樣的燈光
廣告寫的又不是氙氣閃光燈
真介意不要買就好啦
magi378 wrote:
我現在沒買三星貨,...(恕刪)
我來回答你一~三的問題
一、手機界的單眼?指的是畫質!且照字面解釋,手機界,的單眼;意思是手機相機比擬單眼!
二、Note8 就是很好的例子,它是只有1倍2倍變焦,的確它是切換鏡頭達到變焦目的,當然也是屬於光學變焦的一種!
三、那時公版的S845去測才會達到那樣分數,若是一般手機本身搭載其他軟體,或者空間影響散熱,也是會影響分數!(我從來不看分數而去買手機,手機只要用的順就好,不在乎分數)

magi378 wrote:
我現在沒買三星貨,...(恕刪)


是否為廣告不實?....怎了? 你想告Samsung?
myfirstcar wrote:
你想告Samsung?

假設相對人是三星集團:
我本人告不成,因為我不是無知消費者;但如果家人未經討論,且非過失地會錯意而購買產品,我會在退貨不成後起訴。

假設相對人非特定廠商:
我在詳細了解產品訊息後,卻仍無過失而誤解產品必要功能,在退貨不成的情形下,我會提告。
magi378 wrote:
我會提告

加油!
台灣亂像就是需要有人出來解決 ...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總看1-5點 結合起來,有意圖讓消費者覺得它很好很棒,是有廣告誇大,不實的疑慮。
但是見解還是要依據法官認定為準。


還有樓上先前大大的回應,我想這需要去了解過去判決 廣告不實 與誇大 vs 詐欺的含義。 個人認為手機單眼與光學變焦部分,確實是有切換鏡頭功能,但是這樣敘述會讓消費者誤認為如同單眼能夠連續光學變焦,有廣告不實,誇大的問題,但應不到詐欺程度。

就好比吃減肥藥,廣告商確實能證明廣告人物真的吃得有效(消費者覺得沒效,落差大),但是最後是依據 廣告不實來法辦。


就這樣喔。 僅是我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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