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手機都喜歡號稱"全面屏"而用鑽孔螢幕,四個角落也都變成圓弧角,而蘋果的iPhone自從X之後就維持劉海+圓角的造型,看來看去,我還是只喜歡方方正正沒缺口的螢幕,所以感覺賈伯斯的4代設計得最好看

有人可能會問說:一個鑽孔小黑點你就受不了,那怎受得了iPhone 4大大的粗黑框

答案是因為iPhone 4即使黑框粗,但顯示範圍是"完整"的方形,而現在的鑽孔則是在顯示範圍內有"瑕疵點",對我來說,"完整"比"屏占比"還重要,我寧願小螢幕粗黑框,也不要大螢幕但有瑕疵

聽說有些廠商大費周章在努力開發"屏下鏡頭",但其實我覺得有框又何妨,與其花那麼多成本開發"屏下鏡頭",不如做個框就好

今年連ROG都鑽孔了,現在的手機大概剩Sony符合我的理念,聽說賈伯斯也曾是Sony的粉絲,果然有相似的理念,手機就是隨身方便就好,犧牲螢幕搞鑽孔強調"屏占比"或做摺疊機我都覺得不值得,要大螢幕我用電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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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比方,就很像去影城看電影,結果某影城為了打廣告號稱"屏占比"而把整面牆包含周遭帷幕都投滿,邊緣四角就被截成圓弧狀+中間有小小的壁燈,"屏占比"確實變大了但瑕疵也跟著出來了,這樣我真的看不下去,我寧願有黑框但顯示範圍是完整的方方正正的
手機最方便的是以前MOTOROLA的折疊機

輕巧,操作簡單,電池還能更換

現在的手機主要是PDA+遊戲功能+SMS

次功能才是手機,甚至電話都很少打了
HTC M8 的造型最好看。
三星 note 5 最有金屬質感。
翻蓋機 Sony Z770 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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