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手機都喜歡號稱"全面屏"而用鑽孔螢幕,四個角落也都變成圓弧角,而蘋果的iPhone自從X之後就維持劉海+圓角的造型,看來看去,我還是只喜歡方方正正沒缺口的螢幕,所以感覺賈伯斯的4代設計得最好看
有人可能會問說:一個鑽孔小黑點你就受不了,那怎受得了iPhone 4大大的粗黑框
答案是因為iPhone 4即使黑框粗,但顯示範圍是"完整"的方形,而現在的鑽孔則是在顯示範圍內有"瑕疵點",對我來說,"完整"比"屏占比"還重要,我寧願小螢幕粗黑框,也不要大螢幕但有瑕疵
聽說有些廠商大費周章在努力開發"屏下鏡頭",但其實我覺得有框又何妨,與其花那麼多成本開發"屏下鏡頭",不如做個框就好
今年連ROG都鑽孔了,現在的手機大概剩Sony符合我的理念,聽說賈伯斯也曾是Sony的粉絲,果然有相似的理念,手機就是隨身方便就好,犧牲螢幕搞鑽孔強調"屏占比"或做摺疊機我都覺得不值得,要大螢幕我用電腦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