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我遇到這種事情

1.我會請他們自己約時間來找我換

2.我希望他們提出補償辦法

3.若他們態度很差,那就先查查法律相關,問問消基會,這種狀況若不還會不會挨告

4.若你已經在電話先答應了要拿回去換,就假裝不理等他回電或自己回電,說你太忙叫他親自來跟你換

不知道樓主當初訂購單上面寫的規格型號跟您手邊現在的有沒有相符合

這樣不跟店家換回來,不會有侵占的嫌疑喔??

如果你手上拿的機器跟訂購單上面的規格型號不同的話

就好像是你去ATM領錢

機器出了問題 領1000變10000

銀行肯定是要你親自跑一趟去繳回吧

有辦法說你錢都用掉了沒辦法繳回嗎@@??

小弟愚鈍,剛好是想到這點,沒有什麼意思~~請見諒~~

只是想到如果您取的機器,跟訂購單上面的是不一樣~我覺得這樣好像有問題@@


dx4368 wrote:
要是她自己來跟我換 我想我很樂意跟他換

不過變成是我自己要拿過去

我就有點不高興了 油錢時間誰要賠我?

況且拿錯機子的也是店家

不是我(恕刪)


把你的想法告訴店家,錯在對方,他應該拿去跟你換才是.
白爛一點~跟他說 你把水杯打翻,弄到電腦上~機器已經送修了~
問她要不要換??@E#@
可以這樣嗎?? 我想太多了!!!哈哈!!
dx4368 wrote:
感謝大家的回覆..目
...
...
關於店家補償東西...他只願意貼我個滑鼠墊..想想就覺得很瞎就是了@@...(恕刪)



滑鼠墊....

我都用張a4紙張滑鼠墊耶!!


要換也是要他們來找你換!! 錯在店家不是你啊!!
不當得利的要件主要有:
無法律上原因
受有利益
致使他人受到損害
受益和受損間有因果關係

剛翻閱了一下 不當得力的要件

除了第四項 我不能確定外

其他三項樓主 你都中了

我想........

dx4368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上禮拜某...(恕刪)


然後跟店家確定過該規格是這價錢...衝著這句話可以不用理他們了是他們自己疏失損失應該由他們承擔~~
感謝大家回覆....這幾天公司較忙 回家就攤了..

目前是冷處理 店家有再打過來再跟他約時間吧...

後續怎麼處理再來跟大家報告~~
D214002001 wrote:
然後跟店家確定過該規...(恕刪)
簡單講
這已經「銀貨兩訖」了
發票都開好了
何況當初你都已經確認過了

你可以理直氣壯的不跟它換
而且你完全站得住腳

講難聽點
如果是你買貴5000
我不相信它會找你說要退你5000

bonet wrote:
簡單講這已經「銀貨兩...(恕刪)


我還想起有一家銀行

ATM交易事項裡面有寫

如果沒有反應,視為金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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