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惡劣的店家 - 光華商場的領袖數位(碼)

Chinor wrote:
難怪你會支持 ans...(恕刪)


那我想知道你有哪個論點認為你很持平?
我覺得我自己都不夠公正了
因為我也不是法官
我只有自己的看法



2500
你覺得應該多少?
店家才能拿回保麗龍 然後樓主又不吃虧?
然後又能提醒樓主下次要退換貨記得要把包裝盡量完整?
2500的價值對物品本身的價值可能不多
但是如果要後送的物流和重新包裝的成本可能太少
一台NB送回HP要不要物流?重整OS要不要時間?清潔要不要人工?重新出貨要不要時間?
價值不能只用保麗龍來算
我覺得店家或許收有點多
一方1250我覺得很合理(但店家要先能提出證明)
但是至少我在想退貨的時候
不會少東西給店家

另店家專業問題
我也很想建議每個店家都能專業一點
但是我們都不是老闆
也是沒辦法的
如果我要買內建7k320的NB(一定要7k320 不能7200.4)
如果店家不懂 就是不專業嗎?(型錄都只會寫7200轉)
另外應該要建議HP Wacom的NB應該要在外箱貼貼紙
讓不想做功課的人至少可以有依可循

最後
如果你能真的現在就論對錯(以你看到的部份)
你真的很公正
因為你不是當事人都可以正確判斷
我都不敢很直接說誰對誰錯了
我沒有說我很客觀
我是很主觀的

但 你呢?
你怎麼知道我是主觀還是客觀?
也是憑你的主觀呀~~不是嗎?
anshih wrote:
樓主的發言
在第35和138樓
有對回應他的部份說到
他懷疑的部份

小正正 class2u.net wrote:
35F:
經過這樣的討論會讓我覺得 Mobile01 裡面很多都是置入性行銷。
不保護消費者,也不會好好教育消費者,而是把問題都怪到消費者頭上。
感覺我買錯東西是自己該死 ... 冏。
138F:
誰知道那些在部落格匿名發言的人,是不是店家?還是店家的朋友?
我砲轟誰?我只是覺得大部分人都砲轟我,我為自己解釋,這叫做砲轟?!

35F、138F都沒有指責誰是業代啊
138F他懷疑的是部落格的,又不是這裡,更何況這是問句,不是肯定句。這差很多吧。
所以到底有誰在指責誰是業代?

anshih wrote:
他一下說他只是在意店家態度和專業問題
不會在意2500的問題
之後又說2500太貴
然後保麗龍一下說在
店家出面後
又聽到說已經不在了?

基本上他態度不對,這點我贊同你。
保麗龍到底在不在,樓主和店家兩造都沒再繼續回應澄清,這我不清楚,不做評論。

但就店家應負的責任,將整新費用2500全額當作押金要求樓主支付,這點我認為不當。

很多人以為店家負起退貨的責任,就算好的
一般來講,沒有賣錯物品,純粹是買方的問題時,店家負起退貨責任的態度,我們值得肯定。
但是如果是賣錯物品,是賣方的問題時,店家如果不負起退貨責任,這是可以吃上官司的。


我們就當作大家是店家的角色,樓主完全是個澳客好了,故意弄丟保麗龍想凹退貨
那店家你遇到這種問題,是要:
1. 想辦法解決保麗龍問題(沒保麗龍可以跟原廠、同行通知討論吧,跟原廠、同行關係有這麼惡劣?)
2. 要請澳客付一個適當地押金,並請澳客回去拿保麗龍回來換
3. 同上,但是要宰澳客一筆訂個高額押金,以店家完全不虧半毛為前提

如果店家有思考到當初是因為店家的錯誤,造成消費者不便的話,
有誠意的作法應該是哪個?

anshih wrote:
2500的價值對物品本身的價值可能不多
但是如果要後送的物流和重新包裝的成本可能太少
一台NB送回HP要不要物流?重整OS要不要時間?清潔要不要人工?重新出貨要不要時間?
價值不能只用保麗龍來算
我覺得店家或許收有點多
一方1250我覺得很合理(但店家要先能提出證明)
但是至少我在想退貨的時候
不會少東西給店家

前面講過了,兩邊各有錯,店家的錯誤比較嚴重,最少也應該是一半一半。

關於物流成本、重整成本的問題,請你想一下,
如果店家拿回了保麗龍,退還了押金,是不是代表
1. 退貨的NB,就不送回HP原廠重整了? <-- 退貨NB,店家弄一弄就重新上架嗎?
2. 如果送回原廠,那這點所述的這些費用誰負擔? <-- 這時消費者沒出錢了,是店家出這2500的嗎?


樓主和店家,我兩邊都有指責過錯,
酸樓主的人已經這麼多了,不用我再來補一刀吧。
其餘我說的部份,你若認為我說的無理,也請盡量批評指教。
既然只少兩塊保力龍
拿新機器包裝裡面的保力龍裝入不就好了?
為何一定要原來的那兩塊

我這樣換過...

如a機換b機但包裝內是一樣的可互通
如果a機換別款就一定要a機的保力龍了
好啦
我真的已經不想再回這篇文了
誰對誰錯我也不想知道了
我只希望樓主的2500早點拿回來
店家下次就好好賣吧
沒有說要很精 但自家的產品就多了解一點吧

Chinor大大
就饒了我吧
雖然我失業明天不用上班
我只是上來貼我自己的想法
我不是要當法官判刑的

只是網路的尊重要有不是嗎?
就像你覺得我不公正
那也沒關係呀
時間多可以慢慢討論
我一定不可能完美
但如果你能發現我不好的地方告訴我
我一定會感謝你的
只是樓主好像也不會來看了
再多的討論好像也沒用了不是嗎???

我的心得就是
人與人能好好溝通
不好的不管是不是真的就先聽
有理由就說
被批評就接受
然後好好思考批評的人說的
就這樣吧

可能到最後我們的想法都是錯的也說不定
不過那都是到最後才有的結論
01大逆轉的討論不是沒有
但是也是大家努力交集出來的不是嗎?

我書念的不多
表達上可能不是很好
請多多見諒

小弟除非有特別狀況
不然就不再回文了
謝謝
偷偷再回一篇 ^^

我們就當作大家是店家的角色,樓主完全是個澳客好了,故意弄丟保麗龍想凹退貨
那店家你遇到這種問題,是要:
1. 想辦法解決保麗龍問題(沒保麗龍可以跟原廠、同行通知討論吧,跟原廠、同行關係有這麼惡劣?)
2. 要請澳客付一個適當地押金,並請澳客回去拿保麗龍回來換
3. 同上,但是要宰澳客一筆訂個高額押金,以店家完全不虧半毛為前提

如果店家有思考到當初是因為店家的錯誤,造成消費者不便的話,
有誠意的作法應該是哪個?

如果是樓主@@
樓主我對不起你
我會選2

我沒說不給換不給退
但是我會要求包裝和物品盡量完整 ^^
不過介紹錯的部份我會有小補償就是

消費者至上
但是我要杜絕奧客


Chinor wrote:
難怪你會支持 ans...(恕刪)


你是法官嗎?
直接判定誰對誰錯!!

樓主在實體店面購買
店家大可不必退換貨搞得自己那麼麻煩
雖然業代介紹錯誤
但樓主當天晚上放棄驗機的權利
這點雙方扯平
隔天發現電腦規格不符合需求
要求換貨之後退貨
店家都照辦了
但在中間的過程中
我們在這討論串看到雙方的態度如何
我在之前的回文已說過
保麗龍不是很重要的東西
但它是商品的一部份~隨機出貨
要求退貨保持商品的完整本來就是對店家和商品的一種尊重
從頭到尾都說了2500是押金
可以返還
店家也提出把完整的商品一起帶過去退則沒有這筆金額出現
......
我認為接下來樓主若是用理性的態度
我想他可能隨便拿兩塊保麗龍(甚至不用拿)
店家就會幫他處理好

這邊才是態度的重要性
互相體諒互相尊重
而不是一開始就用高姿態去打壓另一方
搞到最後大家都照規矩走
所以重點不是在於那兩塊保麗龍和$2500

這樣會比較清楚嗎??
dafai wrote:
你是法官嗎?
直接判定誰對誰錯!!

樓主和店家都有自己承認過錯的地方,並不是我判的
dafai wrote:
樓主在實體店面購買
店家大可不必退換貨搞得自己那麼麻煩
雖然業代介紹錯誤
但樓主當天晚上放棄驗機的權利
這點雙方扯平
隔天發現電腦規格不符合需求
要求換貨之後退貨
店家都照辦了

你這段的意思是實體店面購買,不可以退換貨嗎?
姑且不論店面自己的承諾,你肯定顧客要買A功能產品,賣顧客B功能產品之後不負責,這樣會沒事?
而且樓主是當天晚上拿回去就驗機,發現根本不支援,隔天就拿回去退換貨,何來扯平之說?

dafai wrote:
我在之前的回文已說過
保麗龍不是很重要的東西
但它是商品的一部份~隨機出貨
要求退貨保持商品的完整本來就是對店家和商品的一種尊重

這邊都同意,如果都照這樣走,那麼就不會有糾紛
今天就是因為有糾紛了,才要來看看雙方的處理過程

所以再去假設如果包裝齊全怎樣怎樣,就不會有這糾紛
那不如回到源頭,店家不要推薦或者不要賣不清楚有無此功能的產品就好
dafai wrote:
從頭到尾都說了2500是押金
可以返還
店家也提出把完整的商品一起帶過去退則沒有這筆金額出現
......
我認為接下來樓主若是用理性的態度
我想他可能隨便拿兩塊保麗龍(甚至不用拿)
店家就會幫他處理好

這邊才是態度的重要性
互相體諒互相尊重
而不是一開始就用高姿態去打壓另一方
搞到最後大家都照規矩走
所以重點不是在於那兩塊保麗龍和$2500

態度兩邊都有問題,樓主抗議的態度固然不佳
店家堅持要高額押金的態度,也不能算好

這個事件,店家也有錯誤,而且還是禍首,直接把整新費用2500拿來要求消費者
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也看不到店家當時有思考其他解決方式,
也看不到店家為了他們出錯的部份,負起什麼賠償責任,
而是一昧的堅持要求保麗龍和押金,這怎麼不會是重點!

如果不是重點,那店家何必又如此堅持的要求? <-- 整澳客?整別人之前有沒想過,已帶給人多少不便了?

Chinor wrote:
樓主和店家都有自己承...(恕刪)


抱歉
立論失誤

店家是禍首
消費者態度不佳
雙方處理失當
傷害已經造成
雙方放下成見
平心靜氣的處理吧
一個是知名人物
一個是知名店家
再爭論下去只是兩敗俱傷
至少我認為領袖的業代並不是那麼難以溝通的人
客人的表現是如何 大家自有公評
其實我也不是很在乎
但是 店家這樣的表現
會讓我決定會不會去這家消費
我覺得原po的文章的回應
把很多在這一行吃飯的人的行徑跟價值彰顯無疑
我個人會保留完整包裝
但是不代表 這個東西是不言自明
而且完整包裝的意涵 什麼是完整包裝的構成要件
店家絕對有義務去說明清楚
人家不是跟你們一樣在這行混
不要把你們認為是常識性的東西都當成人家都知道
只要沒有花時間去說清楚
我認為就是店家要負很大的責任
因為他們本來就有告知的義務
而且他們憑甚麼判斷消費者全部都知道

今天兩造之間有一件事情是絕對被確認的
店家所陳述的商品資訊不實
不要告訴我店家這些陳述不是口頭承諾
不要說口頭承諾不是契約的一部分
口頭承諾不是沒有效力
而是困難在舉證問題
今天很明顯的 已經不存在舉證問題
最好笑的是 竟然有人提沒驗機是顧客的責任
什麼時候這個東西叫做顧客的責任??
給顧客符合需求的東西 是店家的責任
為什麼台灣的消費者要按照這些店家們自己內定的免責條款來行事
我只認為當場驗機是免除日後麻煩最好的辦法
但是不認為這是買家應盡的義務

如果樓主不怕麻煩
我真的建議你把相關往來的文字記錄下來
一切訴諸法律
讓法律來決定對錯
店家可以要求兩塊保麗龍需要2500元押金
你也可以對於你去換貨往來的車資時間等等要求損害賠償
要按照規定的話
其實你也有可以主張的部分
我相信一點 店家能拿到的 絕對不會超過2500
但是他們失去的 絕對遠超過這部分
只要不怕麻煩 就告下去吧





小正正兄為了兩塊保麗龍而把自己的名聲弄成這樣,實在不划算。

現在網民的知識水平、資訊流通速度比五年、十年前高出許多,想在網路社群搞民粹,相當不容易!

這串文跟本站「 阮經天 危險駕駛 」那篇文,巧合都是9/25早上發出,當事者的一方想要操弄網路社群力量卻弄巧成拙。

兩篇發文者的社經背景與事件種類差距甚大,但卻都證明了網民不再是可以輕易被煽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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