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電腦 wrote:
其實我認為這件事情的重點不在押金,不知道為什麼要一直追著押金打,押金零~全額我都覺得合理,重點是要雙方同意,今天又不是跟樓主說『您沒有保麗龍,所以我們要扣掉2500』,樓主當初也同意以2500元的押金暫押,如果覺得太多在協議時就該提出...(恕刪)
bar0106大大已經說的很不錯了
的確店家是沒有說出:『您沒有保麗龍,所以我們要扣掉2500』
但是收押金的意思是什麼?不就是保麗龍沒拿回,店家要以此押金作為賠償整新的費用?
押金代表的就是可能退給你,也可能沒收
不能光站在可能會退給你的這角度,就直接訂一個不合理的價格。
而樓主也有表達出對押金過高不滿的態度
但是樓主抗議有用嗎?
沒關係,你繼續抗議押金過高啊...
那店家就不把 NB 貨款幾萬的貨款刷退給你,你也別想退貨
看繼續耗下去誰吃虧?
樓主能不妥協嗎?...除非 NB 貨款不要了?
妥協這樣的條件後,還會認為這是個好的消費經驗嗎?
而且若是樓主抗議能有用的話,
那又怎麼會有這次不滿的消費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