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惡劣的店家 - 光華商場的領袖數位(碼)

我也覺得2500不單純是保麗龍的價值
而是已經折舊了 很難用新品再賣出去

試想如果你是下個客人買到這台沒有保麗龍的筆電
有可能照新品價買下來嗎?
當然也會砍掉1折左右
不過....那台筆電歸還時候少了2個保麗龍 不會碰碰撞撞的嗎??
如果碰壞了 這筆帳不知道又要算誰的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darkens2001 wrote:
同樣的屁話已經講了一百遍了
同樣的論點也講了一百遍了
約出來抬槓啊你們
在那邊拼命吹喇叭代表什麼你很行嗎?
保力龍?2500?業代?樓主?態度?消費者?刷退?消保官?
講來講去吹點新的吧
樓主都不理了旁邊的人先叫樓主出來講講話吧...(恕刪)


或許真如大大所說的「同樣的屁話已經講了一百遍了 同樣的論點也講了一百遍了」
不過個人想,樓主及店家出來講話應該也是「同樣的屁話已經講了一百遍了 同樣的論點也講了一百遍了」
類似的問題一直不斷發生,也非樓主才碰到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92.06.11新聞參考稿 「哪家賣場的退換貨品條件較優?」調查結果發布會,至今也有6年多了!至今問題依舊!
為何?
個人覺得政府相關單位(消保會或其他單位),應制定較明確的消費規則及申訴程序,以減少類似的糾紛才是!
lilith wrote:
我也覺得2500不單...(恕刪)


不是這樣的..

你可能不知道, 在你手上的機器, 極少數是完全沒使用過的機器..
就算是組裝完的產品, 多半也都有使用測試過..
所以如果你買到NB, 發現HDD已經使用過某些時數.. 正常...

包裝完的呢? 其實很多退貨都重新整機過..
像y拍的退貨, 或店家某些原因再出品的退貨, 甚至如果小故障..
像RAM出貨時有損壞, 華碩換過後機體完全正常... 只要外表無傷..
都可以繼續安排整機出貨... "新機"喔!!!!
當然, 整機一般不太可能讓你看出來, 只要外表無傷, 所有配件齊全..
重包裝完整, 跟只從產品線直接包裝出來的根本沒有分別...
使用手冊, 線材一些東西都可以再處理或乾脆換一套給你...

想買到台出廠包裝後完全不曾用過的機器, 要運氣..

像樓主這種狀況, 店家如果真拿不回保麗龍, 就應交給上游盤商去整機...
只要機體外表無傷, 主要配件很完整無缺, 整機成本不必到500大洋...
你願出錢盤商都會幫你處理.... 所有店家都應該很清楚的...
哪有人把它當二手機賣, 這是蠢蛋幹的事.... 又不是給人家操好幾個月的展示機...

你收人家2500, 實在有點過頭...
1. 保麗龍成本不必100元
2. 機器及主要配件沒問題的話, 交回上游整機也不貴...
當然商家要負擔可能的運費, 不過就店家來講, 會發生這件事自己的責任是有的..
負擔少許運費或人力基本上是應該的...

不過如果我是樓主, 聽到這種殺千刀的價碼, 我可能毫不客氣拍桌叫罵了...
正好給那些腦袋不清楚的傢伙醒醒些...






beldandy wrote:
請搞清楚別人錯並不代...(恕刪)


這種包裝配件的問題, 上游盤商很容易解決的...
不必讓店家去麻煩...

實際上保麗龍也是要大量生產才有低成本甚至幾十塊成本...
那不是店家可以負擔的...

其實游業代的作法已經比較合理, 丟回一千五給樓主..
這樣比較公平, 坦白說拿回去請上游處理配件.. 沒可能用到2500...

甚至我講白點, 保麗龍, 塑膠袋, 都可能在拆封過程中損壞..
哪有可能不整機你當新機出給消費者?
業界這些事都有制度跟辦法的, 不然為什麼網拍退貨可以重新出給消費者?

世界上很難有無損失退貨, 像3C產品....
如果今天樓主拆封過程, 保麗龍毀損, 當然不能再用了, 你說我們領袖數位是否也直接跟他收2500?
如果店家要收, 好! 我給你, 請你證明2500的保麗龍收費, 上游跟你收我要拿發票..
我再拿發票, 去告店家跟上游.. 看大家誰比較難看... 2500的保麗龍, 我看盤商或領袖不出名也難!!!

把事情鬧到消費者想翻臉, 搞一個不樂之押金, 而整件鳥事又起於店家的失誤..
樓主的憤怒絕對應該要被理解的... 其實除了翻桌之外..
我想搞店家也可以乾脆說我花2500買保麗龍, 看你怎樣開票給我...

beldandy wrote:

請搞清楚
別人錯並不代表你對
因為別人錯 你就可以錯嗎???

而且別人錯 人家也是很有誠意的想處理
換貨即可因為買方想等WIN7這種理由都接受還退了



根據民法第360條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
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賣方很明顯所提供的商品缺乏WACOM的支援
很明顯的 構成"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
按照法律規定
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契約 就是要求退貨
甚至去告賣方要求損害賠償 而且不僅僅只是退貨而已

退貨不是賣方的誠意
而是商家該作最低的底線

而且選擇退貨 或是 損害賠償
是由買方決定
講難聽話 是賣方該感激買方沒有選擇請求損害賠償


primesnark wrote:
根據民法第360條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
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賣方很明顯所提供的商品缺乏WACOM的支援
很明顯的 構成"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
按照法律規定
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契約 就是要求退貨
甚至去告賣方要求損害賠償 而且不僅僅只是退貨而已

退貨不是賣方的誠意
而是商家該作最低的底線

而且選擇退貨 或是 損害賠償
是由買方決定
講難聽話 是賣方該感激買方沒有選擇請求損害賠償


我想閣下想太多了
請看清楚
是要出賣人完全沒有作為
也就是一般說的 不予理會
買方才能請求損害賠償
不是買方可以任意選擇損害賠償
今天出賣人有理會 並有對其作合理處理 買方沒有甚麼提損害賠償的權利

今天的重點是 筆電拿錯型號 究竟是只能換貨還是可以退貨??
首先 賣方沒有不履行 只有拿錯型號 拿回店家換成正確的型號
賣方沒有正確型號的貨可換 才算是不履行 方可要求退貨
而不是一開始就說不履行
就如同去吃飯 你點牛肉炒飯
結果客人太多 夥計把別人的燒鵝拿來
你要說 這燒鵝不是我的 我是點牛肉炒飯
而不是說 我要退燒鵝 不吃了
如果又說了一遍是點牛肉炒飯老闆還不理你
那才能說 我點了兩次都送不對 不吃了換別家
beldandy wrote:

我想閣下想太多了
請看清楚
是要出賣人完全沒有作為
也就是一般說的 不予理會
買方才能請求損害賠償
不是買方可以任意選擇損害賠償
今天出賣人有理會 並有對其作合理處理 買方沒有甚麼提損害賠償的權利

今天的重點是 筆電拿錯型號 究竟是只能換貨還是可以退貨??
首先 賣方沒有不履行 只有拿錯型號 拿回店家換成正確的型號
賣方沒有正確型號的貨可換 才算是不履行 方可要求退貨
而不是一開始就說不履行
就如同去吃飯 你點牛肉炒飯
結果客人太多 夥計把別人的燒鵝拿來
你要說 這燒鵝不是我的 我是點牛肉炒飯
而不是說 我要退燒鵝 不吃了
如果又說了一遍是點牛肉炒飯老闆還不理你
那才能說 我點了兩次都送不對 不吃了換別家


請問一下這要怎麼補正錯誤??
現在是有一台規格其他都一樣的機型
然後支援WACOM
你說換成這台電腦 我沒有意見
但是 事情是這樣嗎??
現在是 必須要更換型號
電腦的規格跟價錢完全不同
買方本來就可以選擇拒絕
如果商家要自己貼差價用同樣規格支援WACOM的電腦 或是規格更好的 給樓主
我想今天就沒有這個糾紛
答案很明顯就不是..
還是你要主張加價或是減規格是有效補正
買方必須一定要接受

如果是我 商家要用這種態度
我就是不退貨
對話過程錄音錄影下來
然後主張要用同規格或是更高規格支援WACOM的電腦給我
如果沒有 就是告
請問一下這樣做合乎程序嗎?


看完6x頁好累

支持樓主,不去領袖數位
我在網上看到這篇文章,因此轉貼過來

(轉貼) 2500保麗龍效應的影響

2009年9月25號所產生的保麗龍效應持繼性的發酵下,目前已在人氣廣大的Mobile01引起熱烈的回響,大家紛紛來此灌水並提供自已的想法,其效應已經更勝Windows 7討論所佔聚的版面,並且有更加的擴大的驅勢,有分析師已預期此波效應將持繼更久,未來可上看二季的影響力。某知名投顧公師頂極分析師更不誨言的指出,該文章集團今年的獲力有更上看一個資本額的實力,並可帶動更驚人的討論潮,未來有希望取代Windonws 7,成為下一波PC文章主流。另外,某知名保麗龍大廠更用"燕子來了",這些討論來的又急又快來形容此波的後繼力。更有網友在網上號召"給我2500保麗龍,不要Windows 7"的口號,暗指Windows 7家庭版不向下支援XP,還不如2500保麗龍的影響力大。但這也帶動專家學者們的注意,並提出說,如果現在二塊保麗龍就要2500了,未來的保麗龍不是更貴嗎?這也間接指出新衍生出的問題點,並擔心年青人未來可能會買不起一般筆電的2500保麗龍,轉而朝向配較便宜保麗龍的小筆電邁進,反而造成M型化更加嚴重,貧富差距擴大,這值得政府部門重視。近來更有精神科醫生提出,並不是灌水2500保麗龍,考試就能考100分,來說明其文章過度灌水的嚴重,並擔心以後來Mobile01的讀者只會灌水此文,進而產生反社會現象的副面情緒出現,這對健康精神上來說並不是好現象。儘管,網路上的人有褒有貶,不可否認的是因為此保麗龍效應的發酵,未來二塊保麗龍報價將由原來的2500調高到4000,這將會對目前台灣持繼不賑的經濟將帶來負面的影響。

記者-人生有塊保麗龍,於10月16報導



大大你真厲害,已經有超過五萬五千多人來看你的文章了,小弟只覺得你超強,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因此轉貼此文章來給你打氣。


以上文章純屬虛構,只搏君一笑,如有雷同,一概不負責任
人生無大志 wrote:
我在網上看到這篇文章...(恕刪)


這次是保麗龍發了..

下次如果配件齊全, 獨缺外紙盒, 結果某商家收個4000元押金...

那就換造紙業大發了!!!!

紙盒都值4K了, 整台筆電不是上看100K? 真是完全免費的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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