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惡劣的店家 - 光華商場的領袖數位(碼)

支持樓主,不去領袖數位

樓主可以告店家業務詐欺罪,買賣不實。
消費者是最大的!廠商賺太多了,消費者永遠居於弱勢!
01有很多廠商行銷..................很不削!
支持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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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是最大的!廠商賺太多了
消費者是最大的!廠商賺太多了
消費者是最大的!廠商賺太多了
消費者是最大的!廠商賺太多了
消費者是最大的!廠商賺太多了
消費者是最大的!廠商賺太多了
我記得買的時候 業務不是有說有問題要留著包裝嗎?
而且我也搞不清楚樓主到底是丟了保力龍 還是不爽不還保力龍
今天的情形是業務專業不足
但是如果前提已告知退換貨相關事項 依然包裝不完全
金額各負一半是應該很OK的做法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lilith wrote:
我記得買的時候 業務...(恕刪)


1.可能是商家忘記提醒了吧!!

2.樓主也不爽,想讓事件擴大,所以不還.


從頭閱讀與參與討論的個人淺見
http://it.notes.tw/

這家店已經換店名了,可能怕到了吧!
但說真的,我曾在這家店買過電腦
裡頭常見的一位男性業代(抱歉! 我不知他是裡面的那一個)
當我在開封拆電腦驗機時
他的服務態度確實是不錯
而機器有問題的話
他和裡頭另一位小姐與店長確認過後
就很爽快地拆了另一台
當時我幾乎已經把他們店裡都貨都拆光了
還從別家店調貨過來
很明顯是HP的品管真的太爛了

大家都是出來糊口飯吃的
做生意就是要賺錢
買東西就是要便宜
兩造合意就好
溝通時多為對方設想
自然能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我看這篇要是再蓋樓下去
這家店最後可能得撤點了
tmdla wrote:
噗這家店已經換店名了...(恕刪)


換成什麼名稱 ?
可否請消息靈通的宣佈一下,
最近剛好在考慮4411s,踩到地雷就倒楣了.
darkens2001 wrote:
同樣的屁話已經講了一...(恕刪)

是啊!蓋來蓋去都是相同的屁再放一次,有沒新的論點?
話說都快發生一個月了,消保官如何處理?這種問題也要搞這麼久嗎?歹戲拖棚太嚴重啦,樓主該出來吧進度告訴大家吧,還是消保官連這種事都處理不了?
在拖下去,光筆記型電腦的跌價,可能都超過2500元了.(所以那兩個保麗龍的價值會超過2500元了)
,而且變成是店家說,那兩個保麗龍價值XXXX元,然後只能摸摸鼻子,自已吸收了.(還能用這樣的方式搞店家,算是服了您了)
JINGFENGLIN wrote:
在拖下去,光筆記型電...(恕刪)


請參考 673 樓 , bar0106 大大 的文章.
個人認為你的發言很不客觀.
WhatYouWant wrote:
請參考 673 樓 ...(恕刪)


客不客觀你可以認為, 但不是你說就算..
請你把我針對此事幾篇回文看過再說...
雖然我不是混這行的, 可是也有跟一些混這行的熟聊過..

除了主機外, 其實上游處理像保麗龍, 配件這些單價很低的包裝物, 成本很低的..
因為都是大量購買, 大量處理, 難道你不知道保麗龍或紙箱能有多少成本嗎?

再去想想一般網路購物的退貨又是如何..
就應該了解是有處理辦法的.. 店家不可能無限期在那邊等保麗龍..
除非他是白癡... 搞個連鎖店還不會處理...

我前面也講過, 保麗龍極可能在拆封時損壞, 這樣這台機器就退不得了?
甚至可能塑膠封套都還沒拆, 機器手都還沒碰過呢! 這樣機器就死都不能退..
事有合理與不合理處, 我一堅持雙方都要有合理的態度及處理方法.. 那你這種指控依據為何?

我就告訴你, 要是我就不會給店家好臉色了.. 不必兇他們..
要2500, 可以, 你開票買斷, 我拿去告你.. 重點也不必在求償什麼..
光是你敢賣2500的保麗龍, 就夠他出名了....
Bar0106 大大 :
誤會大了.

我是請 687 樓的 ,去看你的發言.
個人認為687 樓 發言很不客觀.

沒想到造成你的誤會,真是對你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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