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4萬壞筆電退貨時不賠包膜費,這樣公平嗎?


jimhorng wrote:
了解, 我懂了您的邏輯了...

如果可以的話...那我就
賣鎖不好的門給您... 您家遭小偷就我就賠門給您, 剩下找到小偷在跟他拿
賣海砂屋給您... 您家垮掉, 家具全毀我就賠一棟新的空屋給您, 不保證不是海沙屋...
賣瑕疵西裝給您... 您參加有高官宴會時衣服破掉, 淪為笑柄, 丟進長官的臉, 我也只要賠衣服給你...

話說您是花幾十萬改車又白白浪費掉都沒差的水平, 小弟還做不這樣的壑達, 只能欽佩了...:D


比喻不恰當+1

在買門的時候就要檢查好,銀貨兩訖之後,遭小偷門被破壞,店家還肯賠你門的錢,那真是佛心來著!


海砂屋,基本上就是違法的,建商違法在先,理應可以索賠


西裝也是,在買的時候就應該要注要好、檢查好,銀貨兩訖之後就是自己的責任,商家還肯賠衣服的錢,也是佛心來著!
難不成自己不會穿衣服,買衣服時沒檢查好,大家買都沒事,你買就有事,還要商家賠你而外損失?賠衣服的錢就要偷笑了!




樓主阿

快申訴吧!

我是滿想看看01上會不會出現店員來抱怨遇到奧客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jimhorng wrote:
3) 請問您知道履約利益, 固有利益, 信賴利益嗎?,...(恕刪)

不用在那邊講法律名詞啦!!
懂法律的話,你就知道用告的曠日廢時,告了一年也不一定有用~~
會想來01留言抱怨,還不是想說民氣可用、可不可以藉此再跟店家施壓,結果01這邊,90%都不支持你!!
01抱怨沒有被支持與跟店家申訴,雖是沒有衝突,但力量也小多了~~
要申訴就去吧~~只是說少了01民氣的支持,你就自求多福吧~~
jimhorng wrote:
了解, 我懂了...(恕刪)

標準的自我感覺良好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對於一個買新筆電的人來說,遇到這種鳥事真的很…

如果當時有…

1.正點的業代

2.能很確定不是完全新機

3.包膜由店家處理

也許一切將會美好…

為什麼會說「正點的業代」? 相信我 ! 此人的能力,決定你浪不浪費力氣!

如果可以確定這完全不是新機,這是店家出包,請他support你的包膜費應該不困難!至少一人一半!

包膜這個東西店家的報價一定是2000元以上,而你是請其他店家1600搞定,至少差400,不曉得樓主
是否為了這約400而到其他店家,得不償失呀!!

找便宜的業代,不如找值得信賴的業代!!
希望你可以盡快處理好!完滿落幕!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想法,若有冒犯之處敬請原諒!!

其實這件事會讓我聯想到小正正事件...。
看了整樓的文章~頭都暈了~
不過樓主你自己心知肚明~自己所堅持的到底是有理還是沒理~
一堆人不管是業代還是其他消費者~90%的都已經點出你的盲點~
說真的包膜費我幫你找了法條~還真的找不到可以支持你的~
所以~得一次教訓吧~現在的3C產品基本上是無法信任的~你的不滿相信大家都能體會~但
這就是所謂的沒做功課~結果又想上來取暖~~~~被批了還自認理直氣壯~

很多人點出你最大氣短的地方~包膜不是原廠該付給你的基本配備~除非業代有說要送你包膜
~~唉~認了吧你~

對了~我昨天看到一則新聞~關於兇宅買賣~原告可拿回房價加裝潢~但是這是因為被告宣稱此房並非兇宅~
看到這裡~我想樓主應該知道自己氣短的地方吧~~3C店家或原廠都不會宣稱該產品完好無損~因此沒有誤導消費者去購買的意願~~

得一次教訓學一次乖~下次記得過了7天在包膜吧
s8726413 wrote:
其實這件事會讓我聯想...(恕刪)

這兩件事是不一樣的~一個有理一個沒理~
小正正那件是店家的問題~
看完感想:
我想要求樓主賠我看癈文浪費掉的時間、
腦力、精神損失,電力、頻寬費用,電腦折舊等等…

樓主:它媽的我求你進來看了嗎?



廠商:它媽的我求你包膜了嗎?

(以上全是設計對白 XD)
jimhorng wrote:
1) 包膜可以拆掉,...(恕刪)

你自己都承認包膜可拆
那你跑來這裡幹嘛
找溫暖沒人理你
惱羞成怒開始亂咬人
分明就是沒事找事做
很厲害的話快去投訴消保官啊
來這裡討人罵
死鴨子還嘴硬
soscoco wrote:
這兩件事是不一樣的~...(恕刪)


小正正事件..最後看到01上是(非本人出來說的)..小正正承認已經將保麗龍丟了
消保官另外協調店家跟原廠重新要保麗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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