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R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兩週前...(恕刪)


因為對方是正妹嗎


AYR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兩週前...(恕刪)


不然你在跟她約看看....若有尬藝就問看看以物換物吧 ~ @@

AYR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兩週前...(恕刪)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

繳錢當學費

為了討那二千你花的時間跟心力

可能就不只二千了
golove123 wrote:
因為對方是正妹嗎...(恕刪)

看來正不到兩千元。

花一千元也要給他告下去啦!
知道地址嗎?
知道的話直接發存證信函
不知道的話只好用簡訊發送警告簡訊摟

提醒他你已經考慮控告他詐欺與侵占要求補上尾款2000元

其實如果可以,跑一趟警察局請警察先生幫忙打電話告知對方
這會對對方形成壓力^^

AYR wrote:面交當天,她帶她妹妹一起來,聊了約半個多小時,後來她們就問能不能「分期」,因著有前面的好印象,我就答應分期,先收五千元訂金,並要求尾款七天後匯入帳戶,也說如果七天內要退貨也可以。

結果到付款截止前一天晚上十點,她突然傳簡訊抱怨東、抱怨西,殺價到19000元,扣除訂金也就是14000元,我當然無法接受!二手收購都還出兩萬跟我買呢!我氣炸了,傳簡訊要她相約退貨,就沒下文了。


如果對方跟你耍賴,當天先付5000塊就直接帶走你筆電
到了付款截止前一天晚上十點那封簡訊,也不傳的話,請問你有何根據去跟她催討剩下貨款
她大可一口咬定當天面交就已付完款項 銀貨兩訖
所以你運氣算不錯的啦 起碼還拿回大部分貨款!
損失2000,其實差一千塊就可以喝茶吃魚...

要什麼貨色都有...樓主真是得不償失!!
你是看到女的就把持不住了,買賣本來就只有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哪有分期的,你以為你是信用卡分期還.

Auroras777 wrote:
真不知你為什麼答應她可以分?
.......(恕刪)



分幾次騎啊! 一次500,可以好多次~
<個人意見>
想那麼多做什麼呢?
只是個小糾紛
寄簡訊跟她說 再不照約定匯完尾款
會讓他的朋友家人知道她的詐騙行為
如果她再不理 直接找他家人處理就好了
報警處理應該可以知道她的相關資料
程序不用全部走完 因為真的的告到底的話 口頭說的也很難證明
重點是能找到她家人處理就好了
金額又不大 沒有人會想讓事情鬧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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