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朋友一定是沒話說...
不過..
做生意這樣就錯啦...
花錢的沒有要當大爺. 只想受到禮貌尊重.
因為我賺人家的錢的時後. 也是恭恭敬敬.
講出這樣的話,老實說. 真的不敢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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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water wrote:
本人,聖安,負責人,廖鴻澤
諸君若認為花錢的是大爺,百般挑剔找麻煩,切莫再踏我店,我等也有人格與自尊
當你踐踏我等自尊,認為你花錢者即可為所欲為,大放厥詞,無禮無體者,
請帶著你的錢,去蹧蹋可以給你踐踏的店,也莫怪別人對你不禮貌.諸君謹記...
大家互重相重,互體互卹,相互平等,花錢的非大爺,花錢的更要有禮.吾等對你更為加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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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老闆真的屌. 我還蠻佩服的. 只是不敢光顧.
chengright wrote:
在此先跟各位耐心看完...(恕刪)
告來告去 不是啥智慧行為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才是真正的態度
雙方基本上都有一些錯誤
買方並沒有解釋清楚詳細對話
只用關鍵1 2句話來說商家不好
之後又無任何解釋 會讓人有欺騙的行為
賣方態度太強硬 雖然後來有改進
不過第一次的發言 實在有一點過頭
服務業不是以客為尊嗎... 怎可已因為這種事
就告人呢 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 不需要一開始就那們絕不是嗎?
要是我 我還是會去那家買相機
至少他後來有誠意 態度有變軟些
至少這件事已落幕
或許真的詳情是個羅生門
不管你是挺哪方 都好
不過不要一竿子打翻他們花很多年建立的商譽
再好的店家 還是會有消費糾紛
並不是每一個客人都很有水準的 不是嗎?
服務業也不能要求客人品質 遇到也只能摸摸鼻子了
買方請別只用1 2句話就想要把商家的商譽搞垮
那是很缺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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