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二手相機卻惹來一身騷~~

牠擺爛

你也擺爛就好了阿


15151515
你可能被騙了
現在很多人沒事找事做
然後再來告對方
告贏就好好幾萬 告輸就沒差

順便提一下 如果動不動就把要告你 當口頭禪說 這樣算威脅嗎?
請以下大大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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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把標題(懂法律的大大請進)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pitswang 寧願後悔做過的事 也不要後悔沒做過
存證信萬能?
拒收就好啦

而且七天期限適用於店家
不適用於個體
買家退回物品,買家負擔郵資 (當初買家付100,賣家要用120的宅配寄送,是賣家自己的決定)

賣家退回貨款(1780), 手續費應該由賣家承擔 (想省錢請去買家的帳戶無折存款,不需要手續費,有些銀行網路轉帳10元, ATM轉帳17元, 不應該因為賣家"不會"轉帳而要買家承擔30元的臨櫃轉帳手續費)

露天拍賣可以選擇取消交易,不會收手續費

買家沒問清楚有錯,但是賣家要賣東西自然有說清楚的義務,這邊沒看到照片、只單憑內容根本不可能了解物品有些什麼問題。
如果這就是樓主要賣東西的內容描述,感覺確實有可議之處。

Nikon FE 銀機
歡迎面交試機,功能一切完好~~
面交需互相配合時間。

縱使售價已經反映出品質、但是這只是單方面認定問題,除了存證信函有點誇張以外,這位買家的反應應該剛好而已。
不如樓主把照片貼出來吧
有圖有真相
讓大家看看也比較好評論

光就樓主提供的記錄,我比較偏樓主一點點
因為如果真的自知是龜毛人
應該是一定會面交、仔細檢查個半小時以上才對
龜毛成這樣卻不面交....我覺得不太合理

就算被告, 應該也是不起訴吧?
最後累的只會是提告的人, 因為他要跑到賣家居住縣市的法院.
出庭兩次就跑兩次, 出庭三次就跑三次, 真的會累死.
開板大:
你讓他告好不好,反正最多你就當輸給他,多陪2000,買法律經驗!
我非常好奇這個可以告什麼阿???如果您PO的留言沒有刪減,我反而覺得他"攻擊"比較多耶!

存證信函............有人真的以為這無敵了,你乾脆先去郵局寄一份給他好了!
叫他親自到你指定的警局處裡,不然超過幾日視同放棄任何權益!
做的實在,活的愉快! 充實的生活構築在快樂的心態上!
ckwubain wrote:
開板大:你讓他告好不...(恕刪)
存證信函............有人真的以為這無敵了,你乾脆先去郵局寄一份給他好了!
叫他親自到你指定的警局處裡,不然超過幾日視同放棄任何權益!


我也贊成這位大大的方法,若樓主有出貨前及上拍賣的照片能否供大家評價

我也曾經遇過買家收貨後用不習慣卻故意破壞找理由退貨
後來是出貨前從包裝到交寄都有拍照
也在警局調解,最後對方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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