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小弟有一台底片nikon FE銀相機要出售~~品項只有相當!!
但功能完全正常!!而我出售的說明也只有一張相片跟下方的說明...

Nikon FE 銀機

歡迎面交試機,功能一切完好~~
面交需互相配合時間。


如此而已,之後就產生以下的糾紛~~~看官請往下翻閱~~~







賣方2010-09-2023:58:47

從上架時間2010-09-2023:26:13 到結標時間 2010-09-2023:58:47 約35分鐘不到就被 買家 標走~~所以我在隔日詢問買家 (要面交??還是寄送??) 開始以下交易過程!!





時間:
2010-09-21 07:07:45
寄件人:
賣方
收件人:
買方

主旨:
Nikon FE

你好,請問你要面交??還是寄送??






時間:
2010-09-22 00:40:31
寄件人:
賣方
收件人:
買方

主旨:
nikon FE
你好,如果你不回應,我將取消你的交易並給複評~~




時間:
2010-09-22 01:37:51
寄件人:
買方

收件人:
賣方
主旨:
RE:nikon FE

週四匯款,匯後簡訊告知寄送地址,感謝!






時間:
2010-09-23 15:54:59
寄件人:
買方
收件人:
賣方
主旨:
RE:nikon FE

你好!已匯1780,末五碼8xxx4,,請寄231台北縣新店市XX路XXX號,李XX收/09XXXXXXX9, 謝謝






隔日09/24早上我還沒確認錢有無轉入~~11:00就將貨品利用黑貓仔出去,並電話簡訊告知買方~~約星期六中午可收到相機!!






時間:
2010-09-28 00:26:51
寄件人:
買方
收件人:
賣方
主旨:
RE:nikon FE

相機已收到,觀景窗旁凹陷,閃燈熱靴是歪的,此機有撞過未說明,我要退貨請給我您的地址,運費可各出一次,謝謝 .


9/28早上我收到mail後我嚇一跳閃燈為何撞歪??觀景窗旁為何凹陷??又基於品項只有相當~~於是回復了買家....




時間:
2010-09-28 09:57:52
寄件人:
賣家
收件人:
買家
主旨:
RE:nikon FE

親愛的賣家,這相機在我手上約有十幾年的時間,不管上山下海他都英勇陪我出生入死從不當機(雖然我沒爬山跟下海啦),外觀當然無法跟新機比較(二手商品也因為如此而賤價出售),從我舖網到你截標後~~都是我跟你聯繫!!你也沒有提出任何疑問跟問題(如果有我會跟你說明,那時你在下標也不遲啊 !!何必在這浪費你我的時間跟金錢~~)??而我的說明是功能完全正常(不知道你測試後有哪方面問題或故障??)寄送方面我將愛機包裝的完整程度你應該可感覺我對它的用心,至於外觀...你看售價應該可知吧(別人都是賣3000左右甚至更高) !! 所以我認為我賣出的商品是很ok的~~







時間:
2010-09-28 12:05:24
寄件人:
買家
收件人:
賣家
主旨:
RE:nikon FE

閃燈歪打不正常,我要求退貨請給我退件地址,謝謝






時間:
2010-09-28 13:00:15
寄件人:
賣家
收件人:
買家
主旨:
RE:nikon FE

你的標準為何(歪1度2度或多少角度??)??我無法認同!!,況且我也沒撞過機子!!
貨品註明功能完好,可面交!!我鋪上網路不到1小時你就給我標走,也不回應~~直到我認為是否惡作劇!!找你才回信~~我收到款項,也100用心包裝隔日就寄送給你,也發簡訊給你告知,絲毫沒拖到你的時間~~現在隔了四天你才再跟我"花"~~你以為在買新機子。

上方我承認是比較衝





時間:
2010-09-28 18:32:10
寄件人:
買家
收件人:
賣家
主旨:
RE:nikon FE

超過零度都是功能不正常,所以你是一位賣出一台與商品陳述不同的相機,然後不願退貨的賣家囉!沒觀係,這台與你爭戰無數,撞凹卻不知的相機留給我,負評留給你,人身攻擊的部份保留法律追朔權...你以為你再賣功能正常的舊機子?






時間:
2010-09-28 19:25:32
寄件人:
賣家
收件人:
買家
主旨:
RE:nikon FE

喂,你講理一點好嗎??








時間:
2010-09-29 12:08:49
寄件人:
買家
收件人:
賣家
主旨:
RE:nikon FE

買到功能不正常的商品不準退貨,還要被罵"花",還要被極度輕衊叫 喂,竟要我講道理?等著接存證信吧!







時間:
2010-09-29 13:32:39
寄件人:
賣家
收件人:
買家
主旨:
RE:nikon FE

我沒有說不准退貨~~只是你這樣乎弄別人的時間你一點都不感到抱歉嗎??退貨ok!!運費及包裝材及後續轉帳手續費全部由你負擔!!這樣合理吧!!接受請再來信告知~~








時間:
2010-09-29 18:08:21
寄件人:
買家
收件人:
賣家
主旨:
RE:nikon FE

當初得標1680含運費共匯給你1780,請問會退多少給我?








時間:
2010-09-29 22:07:16
寄件人:
賣家
收件人:
買家

主旨:
RE:nikon FE

你好1780.-我會減掉120.-仔配,減掉30.-匯款,減掉1680的3%=50.4.-(這部分如果露天要收的話)所以退給你總數應該為1580.- ~~ 請你想清楚~~





時間:
2010-09-30 15:54:08
寄件人:
買家
收件人:
賣家
主旨:
RE:nikon FE

販賣撞凹且功能不正常的相機,竟然不合理大開口地収我兩次運費(其中一次我付100卻超收20為120),兩倍的匯款手續費(跨行轉帳僅17元,且不應由買方付),兩倍的拍賣手續費(露天儘1‧5%卻收3%,且不應由買方負擔),不用想了,直接給您負評並將人身攻擊言語事證訴諸法律,9卅23匯款,買賣契約成立後的黃金七日請您把握與自重,謝謝!







時間:
2010-09-30 18:11:59
寄件人:
賣家
收件人:
買家
主旨:
RE:nikon FE

你好,運費部分你給我100元無誤,但我確實仔配給你120元(請明察),轉帳部分我不會用轉帳(是直接由郵局匯款單匯款費用30元也請明查)露天收取拍賣費用我不知多少錢(一時找不到比率)但你說1.5%那我就收你25元OK

那至於你認為功能不正常地方請你先"拍照並說明清楚故障部分" mail 到 sxxxxxx2@yahoo.com.tw 讓我了解先 好嗎?? 感謝你的配合~~



以上還沒結束~~只是想到這裡心中就難過!!已經將心愛相機賤價售出了,卻還惹出一籃風波真是生意難做。
後續如何??再告訴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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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的溫暖照顧及回應,給我相當的支持!!

這件事件對方也沒再來信了,但也沒給我任何評價~~我當做已結束了!!

我想告訴大家!!就是說買賣過程全程最好都有錄影或拍照方式做紀錄,以防.....

好了!!在這非常感謝各位幫忙~~感謝~~








文章關鍵字
買賣契約成立後的黃金七日請您把握與自重(網拍鑑賞期)<<<只適用常態性網拍賣家,一般二手品賣家不在此限。

你們的買賣以你當初看有沒有針對買賣後的糾紛的契約,比如加註有重大毛病會影響成像的一些問題才給退貨

二手品非新品,完美主義者勿下,說的越清楚你就越有理。

現在簡單的說,你們兩個對物品認知和退貨金額有不同的意見和各持已見。

買家認為物品的暇疵他不接受要你全額退費。

賣家的你認為物品沒問題是買家貓毛,要給買家退但也不想損失。

如果不願退一步或各退一步,這樣就無解囉~~~~

不然就請你們自行私下調解或去開調解會。
我覺得拍賣敘述不夠清楚
但不知道拍賣頁面有貼圖片嗎??
如果有的話買家自己應該可以判斷
畢竟每個人的認知不同....

只能說樓主還是要據理力爭
該是你的權益就別放棄
我是覺得雙方各出一半運費跟露天手續費
然後FE拿回來重新再找下一位買家
這次把缺點PO上去

只不過最擔心的是
那些缺陷會不會是買家拿到貨品之後造成的....
我覺得器材跟技術就好比男朋友跟女朋友,兩個都是重點
sink01802 wrote:
話說小弟有一台底片n...(恕刪)


你遇到很硬的買家了

不過我覺得他的動作是合理的。

不過提告那邊就有點得理不饒人了。
i'am Mr.w
買賣二手的東西 還是面交較妥當
這樣有什麼問題當面說清楚講明白
事隔幾天才說外觀損毀什麼的
感覺有點像是想坑人的樣子
買家要退貨 個人覺得與其算運費什麼的算那麼精細還不如約一約警察局前面交退貨
至於要提告部份 個人覺得還滿好笑的
sink01802 wrote:
人身攻擊的部份保留法律追溯權...你以為你再賣功能正常的舊機子? (恕刪)

這句話有點看不懂...
法律追溯權是啥權??

還有請問樓主有沒有在賣出前把物品拍照存證,最好照片上有時間資訊。

為什麼不面交呢

一勞永逸
我覺得和買家約在警察局當面說清楚,用mail一來一往的反而更說不清。
可以的話帶律師過去,保護自己的權益優先。
版大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小弟有許多交易經驗
二手機買賣最好是面交~
商品陳述最好加上
~ 本人已盡可能回答您對此相機的相關問題 請注意二手相機難免有缺失 缺失已反應在價格上 可接受再下標 謝絕完美主義者~

參考參考
<
escapewang wrote:
可以的話帶律師過去,保護自己的權益優先。


17xx的東西, 帶個律師...會不會不合成本??
這就要看是要名還是要錢囉
要名的話就退貨運費買家付
沒有在東扣西扣的 你扣的都是賣方應負擔的成本
爭那一點點 不然你下回商品描述清楚點 多貼幾張照片
然後把你認為"損失"的金額加上去不就好了

要錢的話就不理他
他會給負評 但你也可以給他負評
就算要告 理由也太薄弱
何況才1000多元的東西 就算有瑕疵 售價也反映出來了
另外可以把這買家加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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