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個資法第2條 蝦咪姓名,社會活動,及其他以直接或間接方式等等等,從嚴解釋就是,有關他的一切都不能查,因為名字還是他的,就要透過他來取得你要的資料,不一定觸法,但也不保證沒事,所以才會要授權書,很過頭的一個法就對了啦,
正解佳能已經告訴你了個資法......你怎麼不去查一下個資法來這裡發問 是要版上好友分享連結給你嗎???來 這裡給你看相關規定都在裡面只要有可能洩漏任何私人資料的可能公司都有必要以任何方式確認身分 甚至禁止查詢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所有客體都是"當事人"所以只要不是你去送修 你就不是"當事人"就不是你可獲得的資訊除非賣方願意提供你資料 讓你可以查詢否則.........沒人可以幫得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