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糟糕的人,雙方的要約和承諾已經完成,買賣契約就成立有效了,就算買家還沒有實際轉帳,但是賣家已經負有把相機交給買家的義務。那是剛好,這個po文的買家人還算不錯只是上來發文,如果我本來買這台二手是基於急用,結果卻因為可以歸責於你賣家的事由,導致我必須去買一台新的,當然我也可以跟你主張說我跟你解除這個買賣契約我不買了而你也可以不賣了;但如果你讓我感覺很差,我也可以跟你主張說,你這是可歸責於債務人的給付遲延,我買的相機的差價,縱然我買的是新的,也是我的損害,你要賠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