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遇到這樣惡劣的賣家該怎麼辦呢?

小白英文名 wrote:
小朋友買家 難怪我賣家朋友說你很口愛 你回帖賣家一開始是希望買家用換貨的方式
請問你有同意嗎?當然不嘛!所以你就可以惱羞成怒 公然污辱 毀謗對方囉

我生氣 但是我沒有公然侮辱 我沒有毀謗
我把交涉的過程在網路上公開
請問這其中有哪些是見不得人的嗎?
SBM賣家自己也認為在網路上公開以後有人氣啊 出名啊
我本來沒打算PO文耶 沒你朋友SBM的鼓勵我還懶得PO哩

然後為什麼SBM從2013-04-04 23:51:55就不回我訊息了?
又為什麼把賣場商品都下架了?
又幹嘛把露天上的兩個銀行帳戶刪除了?
商品下架清空加上銀行帳戶刪除這樣代表什麼?

小白英文名 wrote:
幾經確認程序賣家哪句話說不退啊?你有戴眼鏡吧 自己文章不是PO了賣家有誠意退費嗎
你不承認也OK啊 那大家就可以公然污辱 毀謗對方囉?那就請自己跟法官說唷
該PO的沒PO 還斷章取義咧 更一己偏見在眾網加油添醋 自+1條偽造文書兼連結造謠喔

我大概只差日期與時間沒PO
所有的書信都是按照時序排列

小白英文名 wrote:
還硬坳多日以來...聽說你收到貨第3日 賣家就提供退貨方式唷 你怎麼心虛不說呢
經消保會...結果查證與賣方3日內提供退貨資訊都一樣吧 年紀輕輕怎麼這麼不誠實呢

我不確定我何時取件
也許是3/31凌晨 因為我在2013-03-31 01:29:49發了訊息
經過連日交涉
SBM在2013-04-03 16:47:43回覆了
"去超商輸入xxxxxxxxxx就可以寄回給我唷"

這樣算幾天? 3天? 好吧

此外退貨方式是消保會的人跟我說的
據消保會某位先生所述 SBM賣家提供給消保會一份傳真
我跟他在電話中討論如何使用這份號碼

SBM只說了"去超商輸入xxxxxxxxxx就可以寄回給我唷"
(詳細內容可以Google sbm- PTT photobuy)
超商有多少組號碼可試?
我跟店員在famiport前按了很久 還有很多人等店員結帳
當時的確是沒按出結果來
所以我誤會成這組號碼是假的 這點我可以向你朋友道歉

但隨後我跟SBM提到寄件碼不能用時,(當時我的措辭是 "您給的退貨編號是不能用的")
SBM也未針對寄件碼來說明, (詳細內容可以Google sbm- PTT photobuy)
為何我當下發現不能寄的時候不跟我說清楚?
跟消保會報告就說得清楚呢?
這當中絲毫沒有隱蠻嗎? 絲毫沒有誤導嗎?

小白英文名 wrote:
請問結果呢?最後你不是還依賣家第3日所提寄出 還大言在露天消保眾網汙衊賣家提供假資訊吼
知道一開始有誠意很歡迎你寄回了吧 當然你還有己見大家都知道啊 那...法庭說吧~
唉!自誤前程!幫不了你!

PS:不用虛心刪文啦 從你開始PO的那一天起已被紀錄並通知各網噜 若需協助調閱更會證明你的不法喔

你應該知道我公布的是我與你朋友SBM的書信內容對吧?
倘若你朋友SBM對這點發覺我說的不對, 直接回信告訴我怎麼寄不就好了,
我是在2013-04-04 16:26:55提出寄件碼不能用的疑問,
為什麼SBM在隨後的回信不針對我的誤解作出澄清?
我最後是得不到你朋友SBM的解答才在PTT發出4/5的文章,
但是並無針對真密碼還假密碼做出任何評論。

其實網路上的東西大家都看得到, 也不需要你去備份,
也不用說誰惱羞 說誰不法
如果你朋友SBM覺得我誤解成假的寄件碼很不應該 很壞
那我對於我的誤解致上最誠摯的道歉


先呼應你最後一段話囉
既然你說網路上的東西大家都看得到,也不需要去備份,
那您為何心虛刪改PO文呢^^要把從一開始收集的圖文寄給您嗎^^
法官會問為何你要偽造文書刪改PO文喔 你要挑戰法官權威嗎
再來一句一句回應你唷
你沒有PO網明指賣家"果然不要臉"嗎
那出庭聽判就知有沒有公然侮辱與毀謗囉
歡迎公開上得了檯面啊 但你要跳洞誰拉得住你嚕

事情未了 惡言傷害在先 汙蔑評論居中 搶先惡評於後
黑名單伺候 你不平心氣和反威脅挑釁 如何跟你熱情回訊呢
下架多+你1筆 因為你各網連結早擾亂經營
網路傷害無遠弗屆 賣場怎經營呢 循法代償囉
帳戶再+你1筆 因為早提供退資 合理認知你有意再侵隱私個資
為防不軌自保切身權益有犯法嗎^^
為了幾百元要跑還會給你真的退資啊 有閒多準備看點書不要再亂臆測嚕
再說這些跟對你的多條指控無關連喔 真謂標準的顧左右而言他

不確定?心虛?失憶?沒關西 悄悄話紀錄要不要順便寄給您 要留MAIL嗎^^
下面轉得更誇張:退貨方式是消保會的人跟你說的
請問跟賣家第3日提供的不一樣嗎^^超商有多少組號碼可試?
不用試啊 試玩樂透喔 輸入給你的號碼就好了 難道你沒有退回嗎
辛苦的工讀生忙結帳好心要幫你 現卻被你拖下水 號碼掌握在你手上
本來就是你要自己輸入的 干其何事 你去超商借廁所店員要服務你拉拉鍊嗎
鐵人也會生鏽嗎 人格與榮譽呢 上面不是說過了 你一直自述賣家提供假資
還協調再約自取被你拒絕 早說了是你自己不清不楚 自己要跑流程現在夠清楚吧
讓你更震撼點 賣家也是經由提供者獲得 並無傳真與報告什麼
只是一再強調這不是假資 為何消保聽得清楚
我反而想問你 有啥問題嗎 為何這麼單純你會不清楚呢^^

繞東繞西欲避風避險 自曝心虛 您會應得教訓 這麼多條 時間多也好
到時出庭聽聽法官法感是否跟您一樣吧
來吧 走法律


遇到惡質店家就該PO網 小弟是很鼓勵這方面的


但我更鼓勵遇到惡質的消費者 店家應該做好法律求償



雙方都有保障 買賣是這樣 買東西固然是賣方的一筆業績 誠懇服務 誠信以對


但是如果消費者惡質詆毀 那也可以提出法律訴訟



小弟這邊添一塊磚 希望能夠把事情處理好 在PO上網來大家看結果如何




一來警惕惡質店家 一來讓無理取鬧的消費者能夠得到教訓



我沒說誰是惡質店家唷 也沒說誰是無理取鬧的消費者


小弟是希望能夠看到最寫實的結果 希望能請樓主或是店家在回覆後續唷 感恩

祝兩方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草莓大俠所言甚是!多謝中肯建議~
小白英文名 wrote:
先呼應你最後一段話囉
既然你說網路上的東西大家都看得到,也不需要去備份,
那您為何心虛刪改PO文呢^^要把從一開始收集的圖文寄給您嗎^^
法官會問為何你要偽造文書刪改PO文喔 你要挑戰法官權威嗎
再來一句一句回應你唷
你沒有PO網明指賣家"果然不要臉"嗎
那出庭聽判就知有沒有公然侮辱與毀謗囉
歡迎公開上得了檯面啊 但你要跳洞誰拉得住你嚕

我刪除那句話是因自覺"不要臉"這三個字的確不妥
所以我在這裡公開鄭重向SBM-提出道歉


另外關於寄件碼的部分
我第一次寄出的時候是真的與超商工讀生操作famiport許久
這也許是我當時與工讀生說的是"退貨碼"所致
"退貨碼"也是我在與SBM通信時的措辭
看來我當時就對這個"寄件碼"有誤解了


後來我與消保會人員連繫之後發覺
這位SBM-賣家使用的寄件碼是便利配的小郵差服務
其實就到famiport點選便利配 再點選小郵差 就可以輸入號碼了
這的確是我與消保會的人員聯繫之後才知道的事情
這樣的步驟也比"到超商輸入XXXXXXX就行了"來的清楚明瞭吧?


此外 消保會的人員也再度向我確認
他的確有收到全家操作頁面的傳真
案件的所有細節他都有存檔 (感謝)


現在退貨相機已經寄存在左營全家孟子店進入第五天
全家在第七天之後就會進入退貨程序
浪費了我寄件的60元 更浪費了彼此的時間
請問這位SBM-賣家的好朋友
SBM-賣家會在時限內去領貨嗎?
你不是很會凹 你獅子座喔不是很兇嗎
冏了你 犯後改文滅跡 你不做幹嘛道歉
還大言不慚 你親朋車友怎麼看你 網友更對貴格震驚
勸你凡事以禮相待 10年左右您就會體會40不惑的道理
刑法是公訴 此風不可長 裝口愛不會沒事的
你的態度是要鼓勵社會都跟你一樣的行徑攻擊別人嗎
如果不是 你的權利達到了 你的責任義務在哪裡 可大可小都配合你
人身攻擊與權益尊嚴早傷害 名譽也被你汙蔑 經營再被你毀壞
提醒你 不再回應旁文 因為並無意義 也非理性做法
司法的宣判與裁示才具效力

小白英文名 wrote:
你不是很會凹 你獅子...(恕刪)


請問這位SBM-賣家的好朋友
SBM-賣家會在時限內去領貨嗎?
一直以來跟你一樣也說到做到 事事證明對你都來真的
重申沒傳真喔 歡迎你索取傳真號碼嚕 告訴你囉
那是強調正確並有效的圖證唷 你說的假資各單位作何感想呢
拍賣 消保 超商 會不會覺得您怎麼了^^
況且重點不在這吧 告訴你是呼應第1句話唷
你還沒有悔意在牽拖 轉啊 跳針喔

是第4天 您不也說到第7日嗎 浪費汙衊字眼又來囉
早就跟消保說明不常在家 所以用超商取貨喔
同時間慢慢進行您的事 拭目已待 不要急
您以為快結束了嗎 才將開始喔

小白英文名 wrote:
一直以來跟你一樣也說到做到 事事證明對你都來真的
重申沒傳真喔 歡迎你索取傳真號碼嚕 告訴你囉
那是強調正確並有效的圖證唷 你說的假資各單位作何感想呢
拍賣 消保 超商 會不會覺得您怎麼了^^
況且重點不在這吧 告訴你是呼應第1句話唷
你還沒有悔意在牽拖 轉啊 跳針喔
是第4天 您不也說到第7日嗎 浪費汙衊字眼又來囉

我是好心提醒你朋友賣家SBM-記得去領貨啊
我汙衊了什麼呢?

小白英文名 wrote:
早就跟消保說明不常在家 所以用超商取貨喔
同時間慢慢進行您的事 拭目已待 不要急
您以為快結束了嗎 才將開始喔

是只有我有這個疑問嗎?
請問您到底是SBM-賣家的朋友呢?
還是SBM-賣家本人啊?
如果是本人那我就不用每次都多加上你朋友這三個字了
你朋友來你朋友去的有點饒舌
路人經過

這賣家回文的嘴臉















記得備份阿,一個人貼文可能叫毀謗

兩個人在網路上互嗆,我看是很難判。

檢察官會考量你已經在網路上回嗆澄清,要起訴甚麼的距離就更遠了。

另外,網路交易自當所有消費經驗都有可受公評的權責。

被貼文就急著揚言提告?恐怕是你跑了半天,偵察庭就去被檢察官洗臉。

講那些五四三的好像自己很老,我看法律知識是可笑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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