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使用SONY相機 就不會離婚了~

用了SONY相機,標題就改成忘帶行動電源了啦!
iqlover wrote:
用了SONY相機,標題就改成忘帶行動電源了啦!

剛好路過, 插嘴一下.

+1

根本解決之道還是要用不吃電的相機.
路人甲㊣ wrote:
根本解決之道還是要用不吃電的相機.


用機械式相機嗎?結局會變成底片沒捲到而離婚。

257287 wrote:
在高雄有一對年輕的新婚夫妻他們到義大利度蜜月,卻因為相機沒電大吵,男方失控掐住女方的脖子後,女方決定結束兩人的關係,一回國就控告對方殺人未遂,而檢方認為男生主觀上沒有殺人犯意,偵結後不起訴!


故事中的年輕人真的太衝動了。九年前和當時的女友去台東金針山度假,連相機都忘了帶。
被女友以殺人的眼神死瞪,趕快到山上的古老雜貨店買了fujifilm的36張照片的即可拍,
因禍得福,反而留下了浴室泡泡露的經典照片;有閃光燈,所以留下了清晰的照片。
現在這位前女友已為我生下三個小寶寶了。

只能夠祝福高雄這對雙方能夠幸福了。
小葉叔叔 wrote:
上個星期天要去拍豐年...(恕刪)


+1,還好車上常聽的音樂是MP3,且還依類別分為數張SD卡存放.....
我家小妞蛀牙了~
個人認為這對夫妻早晚會離婚,跟相機有電沒電沒關系,沒電道歉就好了,沒什麼大不了的吧。
夫妻本身就要體諒彼此,更不該傷害對方的身體,說話更要有分寸。

257287 wrote:
看到新聞報導,當初如果他們當初選擇SONY相機,隨時可以用行動電源充電

結果行動電源也沒帶,所以結局還是離婚

257287 wrote:
看到新聞報導,當初...(恕刪)

microUSB充電方便+1!!

我自己的QX30跟A5000都沒有買電池, 都用行動電源充~
應該說幸好有特規相機
這世界少了一個不幸福的家庭,少了兩個單親小孩,少了一個被家暴的妻子,少了一個因家暴被關的罪犯

功德無量,請繼續使用特規,謝謝

ppwa wrote:
結果行動電源也沒帶,所以結局還是離婚...(恕刪)


行動電源跟同團的借一下,應該都會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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