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交+一個月+個人買賣,請問這是要退哪一條?寫那麼一大串,其實他是先嚇嚇你,還真煞有其事咧...一句話,這一個月買家自己玩壞的就可以打死了網購退貨規定一大堆還只能七天難聽一點燦坤都沒那麼好心了....告?要是我會給他告....因為我真的很想看這要怎麼告?
之前也是賣掉17-55 is這一顆;買家後來也是跟我說想要換回來,他是用定焦跟我交換;從一開始的換回來貼我2500元到最後換回來貼我6000我還是不換;他是三天後跟我說的,他的理由是沒有想像中的好用及沒有想像中的有質感;is也不明顯!我不同意換回來的理由是…即然是二手品,而且還面交,就代表你想的很清楚,大家都是成年人,我沒有騙你也沒有逼你也沒有強迫你…用不慣不是我的錯,質感不好你在面交時就應該知道,也讓你用過了!我不是很清楚你們交易的狀況;也不確認為什麼要換回來;但是我知道這樣的理由即使上了法院也不會有結果;只要你沒有用騙術使他誤判…字面上的描述,只要沒有「明顯」的誇大或是不實;都很難成立;更何況是二手品!!我建議你可以把你的想法用書面或是mail的方式告知他;接下來等他後續的動作;最壞的結果,也不過就是換回來或是退他錢;個人不建議主動,因為他的動作並不具有合理性!你賣他的品項跟他歸還的品項不同,你也是可以拒絕的…個人拙見!
請問他有說要找哪個調解委員會調解嗎?如果常跑調解會的就會知道....只有在答應去調解,談好條件才有法律效力不然不去他也不能怎樣...更何況這個事件要找哪個單位?另外如果他去警局備案或到法院告你,看他是用哪一條基本上拍賣2手加面交檢查過沒問題,又過了那麼久找任何一個單位都沒辦法告得成吧,而且萬一它捏造事實,你還可以反告他一條誣告順便求償一些精神賠償...真的...別怕跑警局法院...常接觸就會熟悉了
不知道01可不可以罵3X經~~!!明明就是面交了,覺得有問題當初這位先生可以不要買阿!憑什麼過著麼久才在那邊哭爸~~唉唷!我買到有問題的鏡頭,請賣家退我錢,不然我要上法院告你。還去憶華送檢咧,那他當初要買鏡的時候幹麻不乾脆直接宋憶華驗明正身? 現在又在那邊哭爸哭母的。 看了就討厭。小弟還不知道這個有什麼法可以管? 有什麼法可以告得到樓主。凸~~!! 越打越生氣!!
這個好笑物品的新舊認知本來每個人就不同但購入後1個多月才發現不適用???試用期沒有這麼久的吧?這一個月拍幾萬張誰知道...1000塊租17-55一個多月太划算了不然按日跟他收租金...不管他+1這種沒用的調解你麻煩他也麻煩...一起麻煩吧怎好像看到D50事件一.一還要家人陪同...?????
17-55我也有一管 雖然我也是因為要上FF也已經把他賣了不過 就我使用的經驗 那是正常的現象更何況 一個半月了 他說他只出勤兩次講個難聽的 Who knows?大大不用理他 讓他慢慢一個人耗時間吧 我到挺好奇他要告你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