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公司有規定 21日請款只能21日或者21日後才可以做購買的動作."
我大概懂意思..你朋友在21日打(填)了請購單,公司採購系統會卡條件只能做21(含當日)之後的採購後再付款 也就是說後端(通常是驗收部門)發票日期只能打21號之後的了,對於會計出現於驗收過程我感到驚訝@@...可能公司規模不大...發票開錯當期發現,請店家作廢原發票重開即可.
"老闆一直抓著他的發票說要重開給他"<----發票問題解決了
2.保卡問題 可能公司規模不大...會計兼驗收... 保卡部分我看了照片..."個人"認為這家公司矯枉過正了...
明功我只消費過一次 但印象其實不錯啦 ..有機會也是會再去消費,如果您站在店家立場來看這件事情可能也會和我同感,公司這部分嚴謹過頭了...保卡還是仍可完整且明顯的看出當時請購的品名 , 這個得請你朋友好好跟會計溝通一下 會計不懂就向上反映.....
jill1124 wrote:
買賣就買賣,銀貨兩...(恕刪)
就理論上您是對的,就道義上不敢苟同,誰不會遇到有狀況的時候呢?
我就曾經網購買到有問題的鏡頭,我善意的先告知賣我的店家,且給了折衷的方式,
自己先送往Sony授權維修站,若檢測完畢確定有問題再換新,若檢測出來問題不大我用了也安心,
但被維修站拒收,打電話浪費時間跟金錢回去給原廠,原廠請我送維修站,
那要怪我自己自作多情嗎?我也相信店家非惡意的,所以才提議我先送我這邊的檢測站,
不是一遇到問題就選擇釐清自己的責任把問題往外推,
我也可以站住腳說商家寄過來的鏡頭就有問題啊,
人是互相的,別人有難若情況允許幫一把真的沒這麼困難,
確實沒錯樓主陳述的先生有錯在先,但要全然怪罪他都是他的錯我不能認同,
沒有冒犯的意思,
您有買過東西送別人嗎?我買禮物送我老婆的時候我都怕他不喜歡,我都會詢問店家,
如果事後我老婆不喜歡能不能帶她來換?又如果她真的挑不到她喜歡的能不能退?
購買之前的商議難道就不算協議?全都推往別人身上實在不妥。
曾經我老婆在德寶買配件送我,剛好我人在國外出差,回來已經超過一個月,甚至更久
回來後發現東西不適用帶去給德寶,德寶一句話都沒說當場全額退,因為我老婆購買前有先問先講,
人跟人之間的相處不是存在的基本的互相嗎?
o3g wrote:
主題: 消費糾紛 明功相機行
2018-04-23 14:46 #1
剛在高雄Sony同好Line群組看到.當事人請求幫忙代Po
當事人簡稱 A君.
位於美麗島站附近的 明功相機行
當事人的公司在露天搜尋後發現這家店離A君比較近,因這間店只接受現金交易.故請A君去購買
故事開始
A君於21日晚間前往該店購買SEL90M25G,購買過程就有表態是幫公司代買.
買完後發票核對了抬頭跟統編後即離開現場.
22日早上準備把東西轉交公司會計做入庫動作時,會計發現發票日期不符.
他們公司有規定 21日請款只能21日或者21日後才可以做購買的動作.
曾經他們公司有人因非法謀利賣自己的東西給公司然後借店家發票開的事情.
所以會計請A君到購買原處要求更正或者發票重開.
本來是小事,但他們會計檢查後發現保卡破裂.
拒絕收件要求A君去退貨,因為這樣有拿個人商品前去販售公司的嫌疑.新品怎麼會保卡破裂,會計也不敢幫A君護航.
A君22日打電話進去明功相機行發現明功相機行店休
23日中午前往明功相機行說明原由以及出示破損的保卡要求退貨.
一進去老闆在,老闆一直抓著他的發票說要重開給他.
然後拿保卡起來看,說這又怎麼樣,沒事啊.破了就破了嘛.
不讓退貨.一直怪A君你當時怎麼沒說公司要的 (A君購買前就有表示)
A君說有跟老闆娘說,當時老闆娘不在,老闆說A君沒說清楚.
開始瘋狂洗他臉.一下子說沒說,一下子說發票A君自己沒檢查,就是不讓退.
爾後老闆娘回來當場對質.
A君先跟老闆娘對質證時A君有說是代公司購買,老闆就退場了.
換老闆娘開噴,老闆娘承認A君確實有說是替公司購買.
同樣的SOP.檢查保卡.抓著發票.
也是說發票很簡單處理重開就好,保卡更是無所謂破了就破了.
開始責怪A君說A君自己沒檢查發票,開始改口說要打電話進去A君公司,
A君一開始好言好語的說明原由以及為什麼要退卻被該店的老闆以及老闆娘輪流互噴.
說公家機關也沒這樣,每間公司有每間公司的規定不是嗎?
後來揚言要打電話到A君公司,事情已經無法收拾.
今天你們進貨看到保卡破裂還會直接收進來覺得無所謂嗎?
不理解現在Sony的經銷商怎麼這麼糟糕,不論是不是可以上網註冊,人家購買前就有說是代公司買.
公司要不要註冊誰知道阿?
公司要留保卡又被弄破了就一整體的商品來說,保卡破裂就是瑕疵,保卡難道不是商品的一部分嗎?
幫消費者詢問一下sony原廠能不能補張保卡也比這樣胡亂噴來的強吧?
高雄的店家一間一間倒不是沒原因的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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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g wrote:
2018-04-23 23:15 #25
整件事情的經過呢畢竟我是第三者,用轉述的方式去做陳述.
先說抱歉,我不是當事人很多事情我無法一一釐清亦無法做更仔細的陳述
剛A君在Line群央求各位幫忙的朋友對明功道歉,說他自己陳述的話有些比較不完全.
「明功相機 非常抱歉」若我陳述有什麼不妥之處,我先說聲抱歉.
這過程中是A君轉述有問題呢~還是什麼原因不得而知.
要說我沒有責任嘛,既然代po了我就有責任,所以不管什麼原由 「明功相機 非常抱歉」
如同上述幾位大哥發表的,確實這是小事,換張發票,補張保卡,簡單處理簡單解決.
每個人都有難處,若能多點同理心,急人所急,事情都有環轉的餘地.
我們晚上請A君清楚講了一次並請他自己陳述清楚轉貼給我,我才轉po
以下截至他給我的私人對話全文,僅加上逗點符號並改稱謂 我&他
方便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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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的採購曾經中飽私囊,所以公司這一點規定比較硬.
固當會計簽核下來發款以後,只能就簽核的日期往後才能拿發票回來核銷.
(如簽呈是21日,款項取款是21日,就只能拿21日之後(含21日)的發票才能核銷.)
他沒採購的經驗也沒當過,只是單純目前採購從缺,他上司請他幫忙代買.
他21日購買,22日上班後繳件給會計入庫,會計核對發現發票日期錯這是主要問題點.
然而會計又在發現了保卡有破損的痕跡,這下換會計會怕了不敢收件.
(之前發生過自己人拿東西販售給公司請別人代開發票的事件)
會計怕幫忙之後火燒上身,所以要求去申請退貨,最好換個人買.
且昨天他已經把東西帶回公司交給會計,是什麼原因被打槍?
他無法跑完流程,已經不是賠錢這麼簡單,有可能上司追問起來事情更大條
他自己賠錢事小,若被自己公司起疑工作不保,還害到同事就慘了.
因為會計幫他,請他去退貨,而不是往上如實呈報
所以他今天才跑去 明功相機 想要申請退貨.
是他自己粗心沒注意到發票日期寫錯,也是他自己粗心沒去仔細檢查保卡.
是他自己的錯 不關明功相機 也不關他公司 是他把事情搞砸 對不起.
就錄音部分 他沒任何錄音
剛好他在打字的同時有人另外插入不太文雅的語音留言.
所以被誤解了 是明功相機講話這麼不客氣 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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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完畢
以下個人立場
確實他不對,但什麼原因他也說了,也許這個退貨的舉動很不恰當,甚至非常無理
但體諒一下當事人的難處,發票開錯本來就雙方都有問題.
他沒檢查商品帶離店後發現保卡破裂,這一點是他自己粗心沒錯,
急人所急
我想店家是Sony經銷商,有這麼一點能力跟Sony說上話.
若當下檢是鏡頭確實完整毫無使用過.
並協助反應回去Sony詢問是否這種狀況可以讓客戶做退貨動作.
再由請總公司幫忙解決一下應該不至於到完全無法溝通,誰沒有過粗心的時候呢?
若全都只怪罪A君自己的問題,是否有點不合乎人情了?
畢竟上門消費遇到狀況也不能全然都說是消費者的問題吧?
只是他的狀況實在很特例.....這公司有點風聲鶴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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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 wrote:
2018-04-24 15:38 #40
我在01一轉眼也近15個年頭了,也許對事物上您我立場可以不同、想法可以不同、看法可以不同而論述,但對「是非、對錯」您我應該是有一致性的見解,這是做人的最低底線。
當然網路世界已顛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形態,往往只是一個小小的誤會但卻可能會造成無法控管的傷害(也許單方或雙方)。
為何現在出來說明?因為A君昨晚有拜託商家先讓他回去做妥善的處理,也會在網頁群組上給商家一個滿意的道歉,.....但上午除了把昨天不當及傷害的發文刪除外,就那位所謂的「大叔」在打哈哈,一下說只是代PO文、一下說之前小夥子多次去問器材是大叔拜託他去的因為大叔住的比較遠,還有他都是在SONY旗艦店買,而且人家還私下多送他記憶卡....買東西就重感覺 便宜100也就圖個心裡舒服....還說當初拿10萬要訂A7R3是你們不收而別人願意收等等(靠~因為商家誠實,不買空賣空).....看了半天什麼叫做「滿意的道歉」?大多是在吹噓自己...唉~這位大叔的前後文兜不起來.....我等下會教你如何誠心道歉,其實很簡單。
所以還是把事實真相還原如下:
當然本人在此聲明:如下發言完全負擔法律責任,歡迎各位截圖存檔....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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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消費糾紛 明功相機行」事件還原如下:
這事主的所謂"A"君,之前已多次向商家詢問多款鏡頭價格及相關事項,當然開門做生意來者是客多次詢問也正常,只是A君讓商家多點印象。
上週六(4月21日)晚上A君終於到商家購買一支鏡頭,過程就如一般消費者;拆盒、比對、驗明正身....等等的檢視,過程中A君對這支全新剛拆的鏡頭有異議,所以商家再把另一支也是全新的鏡頭給A君來做選擇。A君滿意付費後,一般銷售就由收銀機打出兩聯式發票,因A君要三聯發票所以商家就以手寫三聯單開立發票給A君,這應該是極為普通的一般店家商品交易過程。
昨天上午A君到商家一進門就說週六買的鏡頭要退貨,當然店家一定會問為什麼要退(換成是你不會問嗎?)?
A君說:第一、我是21日買的,老闆娘開錯發票寫20日,第二、鏡頭保單聯中間有撕裂.....所以要退貨。
各位:請問若您們是商家會接受嗎?......這簡直是要來鬧場的是不是?
第一:發票日期開錯是商家一時胡塗記錯日期而寫20日....日期寫錯不是金額寫錯,常理而言很嚴重嗎?(去問問稅務機關吧)
第二:保單聯的客戶聯上面中間有一個一公分左右好像刀子割到的痕跡,也不是缺一塊或破損,這跟保固及退貨會有關連?
說這鏡頭是幫公司購買的,因上述兩原因所以公司會計無法接受要退貨,還說請老闆退款給他後,他會請同事再來把鏡頭買回去報帳,這樣對商家也沒損失.....(真是天才的想法)。
但用這兩個理由來做退貨的理由還真是....所以商家當然是沒給換。.....若換作看官是商家那這兩個理由可OK?
其實不在意購物前A君多次的"謹慎"詢問,以商家而言並不是沒碰過退換貨,畢竟從事此行業三十年了在高雄也佔有一席之名氣尤其是3C產品出售後除非重大原因不然那家會退費處理?......但以這商家的作風,尤其才買隨即因故需退貨只要誠懇告訴商家,商家雖感無奈也不會刁難,商家也說:買賣不成仁義在,將心比心不合之物買回去也沒用,彼此留個好印象下次還有機會。
午後商家陸續收到許多友人來關心"事由".....說:怎麼會有消費者在群組說「高雄惡質商店通報 明功相機行(九冠相機)」...等等是怎麼一回事?
(好吧~既然商店名字已公開,尤其01也要求要正名,所以就直接說了,商家就是高雄在地經營三十多年的「明功照相器材行」.....
老實說:開門做生意服務上難免有所疏失,只求問心無愧。尤其公開網路發言若沒涉及商譽或不實指責就得過且過,明功也不會計較)
因上午A君到明功要求退款被拒後,就上網說急賣鏡頭,有位自稱「大叔」的網友說在Line群組看到後就跳出來很熱心的詢問。
之後這位「大叔」說是代PO文......一開頭就寫「Sony的經銷商到底怎麼了,慘案又一椿...聽到一個小夥子在急賣鏡頭看誰需要,追問之下得知被「"高雄明功相機行"給弄了」....說因小夥子(A君)公司之前採購有出些問題所以比較注重之後採購的程序,小夥子到明功買了一顆鏡頭因發票日期開錯及保單被老闆娘用破裂(這句怪怪的)導致公司不收,小夥子中午拿去退貨反被老闆+老闆娘一起洗臉,還說老闆娘要代他打電話向他公司解釋(這不好嗎?商家還願意幫你解釋)......大叔說:「你們的小問題對別人就是大問題保卡被你們弄破裂什麼叫做有什麼關係.還要打電話去人家公司,是要害人家丟工作嗎?....還說老闆娘口氣很惡劣而且說小夥子(A君)有錄音錄到一小段,未經同意就先不發....等等
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在公開網路毀謗商譽說:明功是惡劣店家,更好笑是說露天的九冠價格低於市價就是高雄的明功相機,難道低於市價不好嗎?再者有規定同一個老闆不能有兩家以上行號?或規定要向外公告?
當這些不實發言及毀謗言詞上傳網路後,有許多顧客及友人路見不平告知「明功」此事,並把相關的發言截圖給「明功」,當在了解整理時,有一位"顧客"沒脫安全帽就進來「明功」,看到老闆就問:那你們現在要不要讓我退?.....
老闆尚未開口前我即表明身份並問他:在退款前,你在網路上的不實發言而造成網友誤解「明功」的霸淩傷害你又如何解決?
A君說:他不知此事,此事跟他無關,他只是情急之下,上網看有沒有人要這顆鏡頭,剛好別人在問所以就說了一下"原由"。
我跟他說:你的"原由"是在傷害店家,而且也因你的不實言詞讓商家遭受誤解及商業損失.....。
A君說:我比較年輕沒想這麼多,請你們原諒,那等一下回去,他會上網要求網友把不當之文刪除,那是不是就可以退款處理......。
我回:那你這是恐嚇還是交換?......總之要退的前題就是你先把網路那些不實言詞做個讓我們能滿意的處理並道歉。
A君說:那什麼叫滿意?
我回:你自己捅的簍子自己處理,.....不然我說在十大報上刊登道歉啟事你OK?
明功老闆也說:只要表現出你道歉的誠意,他會退款。......當然毀謗商譽之告訴應該會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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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其實買賣雙方立場是相互平等也是你情我願,買方可購前詢問賣方並告知這是代買或送人,若非所需是否可在合理的時間內做退換處理,這樣可以減少沒必要的紛爭。
※其實誠心的道歉就是別牽托不要再扯些有的沒有的,錯就是錯。
※感謝熱心網友代A君PO文(只是奇怪為何需代PO?).....也許看此事件的網友感覺雙方各執一詞,我只跟各位說明:昨晚之事我在場,還有本頁所描述全部負法律責任。當然之前所謂「大叔」所發表的「高雄惡質商店通報 明功相機行(九冠相機)」等等抹黑不實文字皆有截圖留存,明功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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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g wrote:
2018-04-24 17:27 #42arno wrote:
PS:
※其實買賣雙方立場是相互平等也是你情我願,買方可購前詢問賣方並告知這是代買或送人,若非所需是否可在合理的時間內做退換處理,這樣可以減少沒必要的紛爭。
※其實誠心的道歉就是別牽托不要再扯些有的沒有的,錯就是錯。
※感謝熱心網友代A君PO文(只是奇怪為何需代PO?).....也許看此事件的網友感覺雙方各執一詞,我只跟各位說明:昨晚之事我在場,還有本頁所描述全部負法律責任。當然之前所謂「大叔」所發表的「高雄惡質商店通報 明功相機行(九冠相機)」等等抹黑不實文字皆有截圖留存,明功保留法律追訴權。
我的部分我已經道歉了,若您覺得誠意不夠,那我也是只能在說聲抱歉
以下全文由當事人自己撰寫,看過,檢查過,願附所有法律責任,哪裡開始哪裡解決
4/23日 中午
1. 很抱歉是我的錯我有承認並非沒有
2. 我到店家就是很誠懇的先道歉不是沒有
3. 東西要退貨總有原因,雖然我的原因在你們看來很無理,很抱歉,很對不起
4. 我星期六晚上購買,星期日發現就馬上打給你們,但是你們店休,我沒怪你們,
但我也有證實我有這樣做
5. 你說商店沒辦法接受這樣的事情,我能理解,但我也是想不到辦法才會過去.
6. 您不妨請問一下老闆跟老闆娘,是不是一聽到退貨就暴跳如雷?事情真的沒有你說的這麼雲淡風輕,
也沒您講的這麼簡單這麼可以體諒,根本完全跟現場相反.
7. 的確發票重開很簡單,的確保卡破了不算什麼事,但是不是你們確實就是開錯發票呢?
難到我拿了只因為我沒檢查就離開全然都是我的問題呢?
8. 確實一開始老闆先指責我自己沒講清楚,我表示我有跟老闆娘提(當時老闆娘不在)
9. 確實後來老闆娘進來後對質完才又換說這很簡單處理,"要打給我們公司".
10. 當時老闆跟老闆娘的語氣確實真的高八度,講話又急又快完全沒辦法讓我說上話
11. 不管是不是我天真的想法,我只是提出一個替代方案,能不能接受當然也是在你們不是我
12. 後來老闆娘語氣比較緩和後,我又重新提出是否有可以協商的方案
13. 換老闆走回休息區座著喊的很大聲 公家機關也沒這樣
14. 我回嘴了,老闆娘的情緒又上來了,又說要打電話到我公司
15. 我講話也不能講,回去找幫忙確實就是被罵出來的,我有錯我知道所以一開始我真的很誠懇
16. 後來實在忍無可忍我才講話很大聲說我要去跟sony原廠理論申訴真的連幫個忙也這麼硬?
(如上面的手機截圖我有打,我承認)
是人都有情緒,我有錯沒錯,但你們這樣一付東西你拿走了,什麼都不要講,哪來回哪去的態度
我怎麼可能會沒情緒? 我是不對,但確實發票就是開錯了.
事後我離開了,我在跟我比較好的攝影群組問有沒有人要這支鏡頭.
照片是我提供,我留賴後我就騎機車準備回公司,我留照片是據實告知這支鏡頭保卡有破裂
我已經在自己想辦法解決了!!
好心的人問我怎麼了,我用帶有情緒的字眼轉達是我的不對,我在次道歉
我過程中述說的我沒有捏造、偽造任何不實的內容
我傳出訊息的時候剛好有人留語音留言
因此被誤會是我提供"錄音檔"
我也很莫名其妙,所以我才跟賴群裡面的個為大哥說圖片是我提供語音留言不是,等我聽看看是啥
沒有就是沒有的事情,你硬要說我有,那我手機可以提供給司法單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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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號 晚上
1. 我昨天下午跟Sony客服電話後,客服請我回去跟你們溝通,客服告知我是可以退的請我跟你們協商,
我還在上班趕時間,所以才帶著安全帽直接進去,如果因為我進去你們店沒有先脫帽,我很抱歉.
2. 我進門我有先說不好意思,鏡頭可以讓我退嗎?
如果因為我騎機車跑來跑去口乾舌燥說話不清楚,那我還是說對不起!!!!
客服請我無論如何不要去走消保會這一條!!!!!!
我明天就找出這個原廠客服出來面對!!!!
3. 我今天就是知道我自己不對,所以我才又進去,您怎麼不想想,我一個人面對你們三個人我有回嘴嗎?
4. 我從頭到尾問的都是要怎麼樣你們才會滿意呢? 您說看我誠意
5. 誠意這種東西就是很廣泛,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觀,我無法強求,所以才請你們劃出一個範圍
6. 是不是您告知我 叫我把事情還原真相 並且說出事實? 那些網路傳的請他們都要負責?
7. 是不是您告知我 Sony原廠的業務請您提告?
8. 這些提告的部份我都沒有告知. 我只有在我的賴群請他們有po文的把文章拿掉
9. 我一個一個跟他們聯繫 清楚的把事情經過 為什麼發生 我做錯了什麼 我一個一個去道歉
10. 您說把事情真相講清楚說明白,我說了,我做錯的事情我也如實告知了!
11. 您沒有提要求只說看誠意,我也麻煩各位幫忙的人務必誠懇的道歉
12. 您說在打哈哈 道歉本來就是個人很主觀的 我無法插手 , 但我是不是有先打去問李老闆??
有沒有?我有沒有打給李老闆詢問?真誠面對??
13. 他前面就道歉了你們還是不滿意,後面他只是他自己的言論跟這件事情根本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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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1. 我早上10點就打一通電話給李老闆,李老闆表示在忙,我還很不好意思的請他看一下這樣夠不夠誠意呢?
(我有問不是沒問!這麼主觀的事情你們硬要說沒有我真的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2. 我下午1點又在打一通給李老闆,李老闆還是在忙,我也是請他抽空看一下這樣ok不ok
3. 始終沒有接到李老闆來的電話,等到的就是您直接來這邊留言說不夠誠意
我也無能為力,你們跟我私下溝通在先,你們有意願跟我溝通嗎?還是只是在耍我呀....
都給你們說就好了
我知道我自己不對,所以從你們那邊離開我就自己在想辦法處理掉
我回去只是因為Sony原廠告知我是可以退的請我跟你們溝通
我回去你們很生氣我是不是乖乖的一句話都沒回聽你們完整說完你們的訴求?
你們知道嗎?客服請我無論如何不要去消保會!!我做也沒做!!
今天你們要的我做了,不滿意你們可以跟我溝通,
私下跟我約定的是你們,現在說這樣不夠誠意而不告知我的還是你們
我有沒有主動跟你們聯繫呢 明功相機行!!!!
真的所有的事情都像你說的這麼雲淡風輕嗎?
Sony業務說要告我?我明天會去查!
Sony客服拜託我千萬不要去消保會!我明天找人出來給您面對!
放大別人的所有行為,一個巴掌拍不響,打電話到我公司是想徹底害死我嗎?
你們都沒錯,錯的都是我,但我確實有跟老闆娘表示說是代公司買.
我要求檢查包裝我也很抱歉的老闆娘解釋原因,我有沒有?為什麼您不說事實?
中午您不在場,您根本不知道中午那槍林彈雨的狀況,
難道在01板15年就可以直接去頭去尾只看中間嗎?
您要告 好的 , 所有過程就是如我上面所講的 我願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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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g wrote:
2018-04-24 20:56 #48
以下事主發言 所屬句句屬實願意負所有責任
我一開始就坦承了我的錯誤 這點我絕對不會逃避
購買當下我有說是代公司買 我有錯我沒有仔細檢查很抱歉
我沒有說過我沒有錯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省略我一進門就先道歉這件事情!
店家那邊無法接受我也是事後想辦法要自己先處理了!
遇到狀況哪邊買得先回到哪邊尋求有沒有辦法可以協助人之常情
難道店家開錯就可以完全撇到只有我不對嗎?
店家今天是先怪我沒講清楚 (我有說)
後來又怪說我自己沒看清楚 (我很抱歉)
講清楚後又說要打電話到我公司 (這不是在幫我)
事後協商了我也做了也誠懇的打電話回去問明功 (等不到電話)
又有說詞說我不是隔天反應 隔三天了才反應 怎麼不是隔天馬上反應!
重點在交涉的過程 感覺真的很差
4/21晚上在國泰世華提款

4/21晚上提款完到停車場

4/21晚上從停車場去店家
4/21晚上 晚上7點半 購買完畢從停車場離去

4/22打電話發現店家店修
我星期六晚上購買,星期日發現就馬上打給你們,但是你們店休,我沒怪你們,但我也有證實我有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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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與明功相機 消費糾紛 (續)
o3g wrote:
2018-04-25 08:22 #1
主題:與明功相機 消費糾紛 (續)
以下事主發言 所屬句句屬實願意負所有責任
21日 去購買鏡頭前就有表示是幫公司代買
22日 發現發票不對 保卡破裂 打電話給店家店家店休
23日 中午去明功相機行現場只有老闆在
1. 我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對不起並開始述說為什麼我需要先辦退貨的動作
2. 我是在協商 因為我知道我也有錯
3. 每間公司的規定就是不一樣 我們公司規定就是這樣
『幾號請款 就是只能在請款日後購買 不能提前』
我不知道曾幾何時 人與人之間 遇到狀況就是 先指責別人的不對
1. 老闆怪我事先沒講清楚
2. 老闆覺得這是個無理的要求不同意
已經進入了事情的爭議階段 當然我也要說明我有說的事情我確實有說
1. 老闆娘回來開始接力 對質完後發現我確實有說 我是代公司購買
2. 換說這不是什麼事換張發票給我就好
3. 說要幫我打電話給我公司
在你們眼中的小事 為什麼不聽聽看我們公司覺得這就是大事
我是上門協商 不是上門吵架 我完全講不上話
一直都在解釋 老闆跟老闆娘 說出來的指責
不能讓我辦退 難道連其他方式也完全都不能接受?
1. 我有對老闆娘講 不然先辦退 我錢也不拿回來直接押著 你開張提貨單給我 我請我同事再來買一次
2. 在店家看起來這個想法 是個 天才的想法
實體店家買物不就是希望出問題有店家可以找嗎?
1. 我今天確實是遇到很傷腦筋我才上門尋求看有沒有解決方法
2. 你們今天只在意"退貨" , "誇張" , "沒人這樣的" , "是我沒說" , "我東西已經帶走"
3. 發票是不是確實就是你們開錯呢?
事情發生後 店家都在指責是我的問題 我解釋一個後又換一種說法
為什麼我們公司規定這麼嚴格? 我無法解釋 公司規章就是公司規章
有人問我為什麼不跟公司講清楚就認了自己代購自己粗心
1. 我是不想害到會計 因為他幫我先隱瞞了
2. 最主要的原因 我承認 我怕因此被懲處
我顧忌的點 因為我老婆懷孕四個月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公司會計先幫我隱瞞
明功相機 你們可以拒絕 不是不可以
但是你們是在指責我不對 說我自己沒說 我自己沒檢查 我自己帶離現場
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 你們不過開張發票 開錯日期 很簡單就可以處理
你們的簡單 不能代表 我也能這麼簡單輕鬆的解決
從被貴店責怪出來後 我就在想辦法自己解決.
什麼原因要出售 商品目前什麼狀況 我有在自己的攝影賴群組說過
我今天進公司 我會對公司坦承購買疏失 我不是在逃避責任
上門找店家尋求解決也只是在解決問題
我能力不足 解決不了 就是等公司逞處
整件事情就是我公司不能接受在請款日前先行購買再給公司
發票開錯就是開錯了 , 你們站在店家的角度看待並無不可
但我覺得你們很奇怪的是 從頭到尾都在指責別人
你能怪我自己粗心沒徹底檢查
但發票日期寫錯了 寫的人不是我 是老闆娘.
以上事主發言 所屬句句屬實願意負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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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g wrote:
2018-04-25 13:32 #51jill1124 wrote:
能不能提一下為什麼...(恕刪)
以下發言 本人願負全責
一開始我只是想商議一個對方可以接受也能方便我的方法
比如很天真的 先退貨 不退款 換由店家簽提貨單的方式 ...等
後來跟店家糾紛已經開始 本來我要自行處理掉
後制電Sony總公司客服告訴我請我跟店家協調 不至於到完全不能幫忙
過程中有發生FB / Mobile01的發文 店家很不開心
我才回去 又發生了後續的口頭協議
店家要求我先給出誠意 道歉 拿出誠意處理...等
事後願意讓我退貨
我做了 但誠意真的太廣泛 所以打了兩通電話問店家 想問老闆滿不滿意
店家不回應 說沒空
等來代表人直接開火 不會道歉 , 不夠誠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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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 wrote:
2018-04-25 13:53 #52
感謝P大及各位網友關心....打氣
一直有上來看"戲",只是不想看文起舞成為口水之爭,之前敘述內容就如樓主所言真的"輕描淡寫",不然難道要把「事主」污衊不實之網頁截圖還有所謂的「大叔」道歉之文的截圖PO上?,畢竟這只是網路發言又不是上法院,大夥兒只是看看猴戲,您說是嗎?....^++^
老實說:這只是很單純的退貨事件...話說這位「o3g」?「大叔」?「A君」(這A君稱謂是所謂的「大叔」所說,並非我冠上的)?,老實說:我也亂了,尤其是樓主一下說是代PO文一下又以第一人稱來敘述....,再者是公司買或另有不可告人的隱情?這跟買賣一點關係也沒有,更不想去探討,而當初商家說要打電話給「事主」的會計人員也是出於好意,是要幫「事主」向他們公司會計解釋及道歉發票日期開錯,看是修改或是重開,怎麼變成「事主」說的,要害「事主」沒工作?唉~嚴重了。挖鼻孔
坦白說:樓主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簡單來說:就是買了東西之後要退換貨畢竟是"理虧"(別說退貨是理所當然),就找個讓商家雖然無奈也能接受的理由,而不是理直氣壯想當然耳要商家就要配合你,自己搞砸被拒之後就上網討溫暖,指名道姓說商家是「惡質商店」,難道「事主」是要用網路輿論來脅迫店家就範?讓大家不明就裡的來討伐店家?不否認網路力量是不容忽視,但評理也要「誠實」來做為基礎嘛。
當店家知道後只是很單純的要「事主」把在網路上對店家的不實言論及污衊做一個澄清還店家一個公道,而店家也很明確告訴「事主」自己捅的簍子自己修補,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及道歉後再來做退貨......。
結果事主請那位所謂的「大叔」扯東扯西一堆打哈哈說抱歉,其實就撤文寫個:很抱歉,請原諒一時情緒之言詞等等就完結了嘛。結果後來還扯什麼打電話問店家還PO通連記錄等等,更好笑是打電話給SONY客服.....幹嗎?要請他們出來主持公道嗎?還是要他們來壓商家?真是莫名其妙....麻煩「o3g」大,"轉告"A君就別再延伸問題別再複雜化了,昨天是有收到您(是A君或o3g)的電話,但因為店裡在忙尚未上網查看您的道歉之公告.....難道這樣也不行嗎?
「事主」若自覺已誠意道歉,那就把鏡頭拿到店家,店家會照之前承諾退價給你的,而且放心啦不會為難您的更不會拉鐵門啦,但建議「事主」來店時能帶個友人或公信單位如警察來店做個第三人證(您之前來時也同樣有此建議給您)。
此回覆應該很清楚及明白了,所以不會再回文,生活已經很苦悶了快樂一點吧~打氣
PS:會表態在01已15年的年資是因為我很自律在網路發言,我說我寫我負責,不啦賽做分身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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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g wrote:
2018-04-25 14:29 #53...(恕刪)
o3g wrote:
2018-04-25 14:41 #54
針對本人在M01發文 "帳號 O3G"
本人言語不當之處 為此對明功相機行 鄭重道歉
非常對不起 在此 至上12萬分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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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 wrote:
2018-04-25 15:01 #55
對啦~.....這就可以感受到您的誠意啦,真的別再延伸其他問題了。
看何時就直接拿去給店家做退貨處理吧...但先把醜話講在前,當初那鏡頭也是您再三檢視沒問題帶回的,所以也請在內外無損的狀況下送回,放心啦不會故意刁難您的。
還有....反正自宮又是一條好漢,所以別再自行刪文了...
網路才有七天猶豫期,而且猶豫期不是讓你試用的
1.實體買東西要當場驗收好,事後店家沒有義務讓你無條件退貨
2.發票日期錯了改一下就好了,是小事情,而且店家已經同意改發票了,所以問題不在這裡
3.保固卡你都帶回家了,誰知道是本來就壞的還是帶回家才弄壞的
通常一件商品就是配一個保固卡,店家也不會有多的,如果店家幫你去跟總公司要是店家熱心,如果店家不幫你要是正常,因為這不會影響保固
而且保固卡跟說明書一樣,一般都不在商品保固的範疇內,你保固卡或說明書弄壞弄丟了,總公司沒有義務賠給你
賣家販售商品是需要消耗時間精神的,無條件退貨等於白做工
如果自己是以低道德標準來行事,就不該以高道德標準要求別人,因為人是互相的,因此上面的1~3點都是以低道德標準來分析而得到的結論
結論:A君自己理虧,還上網黑店家實在不太厚道
附註:以上的[你]是指A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