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明華-台北憶華,極端的消費經驗-錄音上傳測試Part2


vodo0422 wrote:
現在是同行幹瞧大會是...(恕刪)


就是怕有人會覺得PO文分享是當作打手

所以送修單我都有掃瞄下來的習慣 電話錄音是WM的外掛軟體會自動來電錄音

這就像是行車記錄器一樣 避免對質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因為我手上都有握著這些東西,再加上捷新&恆伸也有我的送修&客訴記錄

真金不怕火練 好店不怕奧客嫌

最怕就是店家沒有反省能力 一錯再錯的硬凹

所以我也跟他纏鬥到底~

What's done is done...
腰酸背痛 wrote:
兩家都去過 真的...(恕刪)


中壢NOVA 新世界 +1
價錢OK, 不亂蓋....服務也很優說....
樓主了不起!

一般人可能想說東西修好,
摸摸鼻子走人,反而重複造成下一位消費者的損失。

這篇讚啦!

億華真的不賴。

我在兩年內億華買過兩台DC。

第一台(canon 970is)使用兩個月,
發現有些問題,
心裡想說會否不歸類為保固因素,
都準備好銀兩了,
沒想到阿殺力!免費!

第二台(canon S90)我檢查好多台,
到第七台才OK,
店員也很有耐心,
自己試到都不好意思囉!

好店要稱讚,壞店要抵制。

這樣才會有一個更加進步的消費環境!
我的D90是在明華買的 一年多前
當初是跟一位年輕的小姐買的
買的時候很熱心的介紹各個功能
聊天蠻high的之外也不失專業
雖然D90不曾故障 送回去過
但我想如果是那位小姐的話
它應該會幫我好好處理吧~至少態度上
而且每次在NOVA附近碰到
她都會主動say hello~

可能我的是個案吧= =
GoGo柴犬君 wrote:
先聲明以下內容皆為真實事情,手上也有掃瞄當初的送修單&提貨單,

以下內容皆為事實,若有不實願付法律責任~

......(恕刪)....

但是我的手機是WM系統都有電話自動錄音功能。

所以電話都有錄音,有興趣我可以upload出來當證據....


我所知,目前的法律有很多是為了保護「不知道是誰」,對方如果宣稱不只知道您錄音、或是不同意您錄音,這錄音就不能當成證據,因此秘密錄音並不能當成證據,這在法律上是屬於「不據有證據力」。

之前看了幾個新聞,都是有關於一些很奇怪的法律,例如

1. 明明捉姦在床,又被捉姦的人DV錄影。後來被判無罪,原因是當事人不斷說「不要拍、不要拍」,因此被告律師就主張這個DV錄影不據有證據力。印象中,後來捉姦的人又被反告妨害秘密罪。

2. (假設對方不爽,見笑轉生氣,和您告起來) 法律也規定「用非法行為取得的證據,法律上屬於無效」,您的秘密錄音行為如果被判定為不合法的話,因為它畢竟是沒有經過對方同意的錄音,因此這個錄音也不能當成證據。

很多東西它明明在物理上、在邏輯上是很有力的證據,而且也無法偽造,但是卻會被法律認定為無效的證據。

很多告來告去的事情,誰輸誰贏,其是不是看誰對誰錯,而是雙方律師的攻防。就像下棋、遊戲一樣,誰玩贏了就是誰贏。

唉,法律真的是用來保護「懂得玩法律的人」。
本人若印象中曾經收過某廠商、店家的垃圾郵件,則列為拒絕往來,且從此不在這些廠商、店家消費。

1777 wrote:

唉,法律真的是用來保護「懂得玩法律的人」。


錄音是否有效只要不是入侵私人住宅等非法蒐證

證據力的判定真的很詭異 都是取決在法官的心證,所以連律師 檢察官都很難掛保證法官會不會採用


言歸正傳....錄音只是證明小弟不是空穴來風 & 避免各說各話 並不是要做打官司證據的
What's done is done...
先5分奉上!!
支持、贊成、佩服您的態度,
如果人人都這樣,大家就有優質的消費環境了~

PS:GOGO柴犬君,我們家也有柴犬,叫作MOMO醬喔~柴犬太可愛了!!
1777 wrote:
唉,法律真的是用來保護「懂得玩法律的人」。...(恕刪)



這句不能同意再多了..
有時看電視新聞上二造雙方說詞真的叫睜眼說瞎話
法官也會抖包袱
民眾霧煞煞

加上經典的一句 "法律會還我清白"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當初嗆你的人還真是小孬孬..
另外也很佩服你能抗爭到底,
一般人早就嫌麻煩算了,
你應該也很挺朋友吧。
GoGo柴犬君 wrote:
就是怕有人會覺得PO文分享是當作打手

所以送修單我都有掃瞄下來的習慣 電話錄音是WM的外掛軟體會自動來電錄音

這就像是行車記錄器一樣 避免對質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因為我手上都有握著這些東西,再加上捷新&恆伸也有我的送修&客訴記錄

真金不怕火練 好店不怕奧客嫌

最怕就是店家沒有反省能力 一錯再錯的硬凹

所以我也跟他纏鬥到底~...(恕刪)


小弟是這麼覺得,以01以往的慣例來說

最好是能夠把檔案和一些證據po上來給網友自行來判斷

會比較有公信力,不然現在有各說各話的情形出現

我還是建議樓主.......有圖有真相,有檔案有真相
哇~~我有星星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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