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也遇到過兩家處理方式相當極端的相機商
先聲明以下內容皆為真實事情,手上也有掃瞄當初的送修單&提貨單,
以下內容皆為事實,若有不實願付法律責任~
故事就讓小弟娓娓道來......
第一件事是發生在小弟居住地附近-中壢NOVA,
話說2009年11月中時剛買的Nissin Di866 For Canon在拍照途中接座就突然裂開
閃燈掉下時還好有接到,不然撞擊到地面導致傷痕可能被歸類成"人為因素"!
於是在11/21左右便送到原購買地"明華"一樓分店"金佳旺"。依照流程就是寫寫單子,相機交給店員就走了...
中間也沒有交代什麼,畢竟在保固內的公司貨也沒什麼好問的
而代理商捷新在網路上的評價也不多,所以也不知道送修結果是不是像彩虹一樣收一筆令人咋舌的費用?
之後又發現手上的Sigma 30mm F1.4在對焦時有異音,也是送到當初的購買地....也是"明華"一樓分店"金佳旺"。
這次交給的店員是一位外號叫胖胖的店員,他測試一下就說是放在防潮箱太久,裡面的潤滑油乾了...明天就會送去給恆申。
若依照我以往送修恆伸經驗經驗12/4送應該12/8之前就會收到了。
而12月5日當天臨時起意便開始騎單車環島
13天過後....
一回到家我沒有先打電話給明華,而先打給捷新&恆伸問問看東西應該在老早就會給經銷商-明華...
打電話去後就是一場錯愕....兩家都說沒有收到我送修的東西?
之後下午四點打給明華,明華就叫我等一下,約十分鐘後接起電話吱吱吾吾的說:
先生您的Sigma 30mm F1.4鏡頭已經在今天寄出給恆伸...今天寄出給恆伸...今天寄出給恆伸...
心中的火大指數到達60%。我心裡想:是不是我主動打給你們後你們發現忘了送後就誆我說"今天寄出"的亡羊補牢
於是我又再問Nissin的閃光燈的事,結果更令人吐血!
女店員說:閃燈已經送到"我們的維修站",報價900元
我說:我閃燈是原廠公司貨保內,為何要送到非代理商的維修站?萬一下次我自己寄修捷新發現有拆解過那不就無保固了?
心中的火大指數已經到達70%
之後女店員又開始慌了說:不會啦...保固還是會負責到底Bala bala跳針中~
我聽了更生氣說:找一個能負責的人跟我說,我知道你是拿薪水做事的,也不是當初接到我送修的人...
女店員就說現在店長不在,現在幫我聯絡約兩個小時後請店長剛我聯絡。
心中的火大指數已經到達80%。聯絡個店長需要兩個小時?兩個小時用飛鴿傳書也可以從中壢到台中了吧?
好吧!就等你兩個小時....
六點過去了...沒打來....七點過去了...沒打來....八點過去了...沒打來....九點過去了...沒打來....
十點....火大指數已經到達99%在打給明華,明華就說等五分鐘後請店長給我回電!
五分鐘後一個自稱是店長的人打給我了,我也跟他說明送修兩件東西的狀況是怎樣...
之後自稱店長的人就跟我嗆聲說:你現在這麼大聲是怎樣?閃燈也免費幫你維修、阿東西不就已經幫你送了你這麼大聲是怎樣?
火大指數已經到達100%~
我回他:東西送修個2266的,我不能音量高一點嗎? 現在你們送修成這樣就是我的問題囉?
自稱店長的人又再用台語嗆:阿東西不就已經幫你處理了不然你要怎樣? 你是哪裡的~不然就就出來講呀~
我又再回嗆:出來講就出來講呀,不要到時候你就躲起來!
自稱店長的人知道我不吃他這一套就沈默了約五秒知道我比他更硬不吃那一套,態度軟化縮起來說:Sigma鏡頭已經寄出去了,我明天親自去台中幫你拿好嗎?
我就也懶得理他說:嗯....
隔天我打電話去捷新反應:代理商有授權給經銷商做私自維修嗎?之後保固問題是要怎麼界定?
捷新也表示並無授權給經銷商,也不容許經銷商這樣的"私自送修"行為,但是卻無法規範是否有這樣的"偷偷自己賺"。
捷新也要求明華立刻寄回代理商維修!
隔天中午,捷新收到寄回的閃燈後第一時間就打我行動電話給我說換一個全新品。
我也跟捷新反映說明華報價900! 捷新也很驚訝說他的的處理方式是直接換新的,不需收費....
這時心裡就覺得:好你個明華@#$%...還跟我報價900!
隔天明華也收到了新閃燈叫我過去拿~
下午打完壘球後也懶得換衣服就直接帶著球具 (棒球帽 & 棒子)去拿閃燈
去拿的時候店員還大言不慚的說:我們替你爭取到換一顆新的給你...
我就會店員說:你當我是沒跟捷新聯絡呀? 這是捷新裡面"主動"換新的給我,最好是你們明華幫我爭取啦!少在那裡把功勞攬在自己身上!
店員:......喔喔...... 我們之後也有打給捷新呀! (神色慌張的打包中)
之後我就跟店員說:你們店長不是叫我出來講嗎? 我現在就來了,人咧?
店員神色慌商的說:他不在啦~
之後我也懶得跟非當事人說太多就直接去中壢NOVA的管理部客訴
管理部的人相當和善而且積極處理,馬上打電話叫店長來! 過了十分鐘後店長跟他爸就來了
中間交談過程冗長,只節錄重點
1. 店長一來就說會開除當初講電話的人,但是店長一直包庇隱瞞當事人。
2. 後來店長就說下次我來拿SIGMA鏡頭時會找他當面跟我道歉
一個星期又過了~明華又打電話給我去拿鏡頭。
拿鏡頭時又是胖胖店員,他把鏡頭交給我後就去作自己的事。
我就跟胖胖說:你們店長都沒交代什麼嗎?
胖胖說:沒有哩!
我說:起你幫我打給店長,他說我來拿鏡頭時當初嗆聲的店長會出來道歉面對
胖胖說:那我上去打電話給店長
二十分鐘過後沒動靜
我就跟樓下店員說:胖胖上去打電話那麼久呀? 我直接上二樓分店找他
上去後真是@#$%....胖胖竟然在幫顧客介紹相機....也沒打電話!
我就說:胖胖你上來打電話打到幫人介紹相機
胖胖就說:上面太忙了 Bala Bala跳針中 (重點是也沒有幫我打電話給店長)
於是我就叫另外一位懷孕的店員立刻打給店長....
之後我問當時在管理部跟我談的店長:我今天來拿鏡頭了,你答應過我的事呢?
店長說:什麼事?
我說:什麼事? 你不是說要找當事人跟我道歉??
店長吱吱嗚嗚的說:我還沒查到是誰哩?
我說:你們店裡也才幾個人,一個禮拜還查不到?
店長說:那我隔天再給你電話好了...
之後胖胖又出聲了:那我去幫你找當初的那一個人來跟你道歉。 於是就急著把我支開店裡,到三樓的休息區...
五分鐘過後來了一個高瘦的男子,一開口就說:有事嗎? (這家店是怎麼樣?都在狀況外嗎?)
我一聽聲音就知道不是當時的嗆聲男,來了還問我:有事嗎?
(胖胖不是說要找人跟我道歉嗎? 現在眼前這個跑龍套的也太不敬業&狀況外了吧)
我就說:沒事了 (也懶得跟非當事人多說)
男子又說:不是幫你處理了,現在還有問題嗎?
我說:處理是處理了,但是我很不滿意~
於是我又套他一些當時我跟嗆聲男所說的內容,男子完全不知道!
我就到二樓跟胖胖說:你給我裝孝唷~那個人根本不是當事人,我套他話他也不知道內容
胖胖又開始演了 又開始演了 又開始演了:是呀~他就是呀!
我就說你再裝蒜的話我不會這麼簡單就算了....於是我就走了!
晚上快十點時高瘦男打電話給我說他也是被人推出來頂罪的,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叫我不要太生氣啦!
我也隨便應他兩句就打發他,但是我的手機是WM系統都有電話自動錄音功能。
所以電話都有錄音,有興趣我可以upload出來當證據....
隔天後....又在隔天....隔天又在隔天....一個星期又過去了還是沒接到店長電話
之後我打給店長,店長又說:我還沒查出來是誰....
我說:兩個星期過去了~查個人很困難嗎? 你說隔天要打電話給我,過了一個星期都沒接到
店長說:因為台北在開新店很忙 Bala Bala...跳針中...
於是我又去NOVA管理部,這時是上次的協調先生A跟另一個先生B,管理部還是一樣的積極處理&叫店長來
於是店長的爸爸帶兩個人上來又開始跳針....最後知道他們也沒誠意出來面對也就懶得聽他們說
最後其中一個人就是當時的高瘦男就說:不然下次你來買多西我算你便宜....
過兩三週朋友要挑生日禮物給我,於是我就在G11 & Sigma 50/F1.4中兩難
想起高瘦男當初說要算便宜的承諾就去找他,反正我是買公司貨也不會再找他們送修了,反正沒差!
又再去二樓明華,高瘦男報價G11 & 50mm跟比憶華高100
我就說:上次說會算便宜一點...
高瘦男又調整價格比憶華少100...就說這已經是成本價了,再低就賠錢了!
我就跟高瘦男說:單價快兩萬的東西,減兩百就已經是成本價了...也這樣毛利這麼低的商品嗎?
於是就懶得多說跟朋友一起離開了.....
這就是上個月在中壢NOVA一二樓的明華所發生的不愉快事件
之後在今年一月初,上班時打電話去憶華問50/F1.4,憶華就說貨不多今天來拿可以幫我留
下班後便從大溪坐車到憶華買50/F1.4,到店時小姐說:沒貨了....沒貨了....沒貨了....
我就說:下午我打電話說會幫我留呀!
之後憶華的小君就很慚愧的一直道歉,也一直問其他人有沒有接到電話?
後來主動將價格減200在免運費寄到我公司,臨走前還送一枝拭鏡筆 + 不斷的道歉....
後來隔天小君就打電話通知鏡頭已經寄出,隔天我也收到鏡頭了!
兩次的購物經驗卻是相當極端的處理方式。
有很多人會問買相機要去哪買?也有會有人考慮到車資&路程等問題。
我是認為寧可多花100元運費請信譽好的店家用網購方式寄來,也不要貪圖離家近找會讓自己受氣的店。
以上就是我兩次的購物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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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單 & 定貨單 上傳位置如下
http://photo.pchome.com.tw/11881819/029/
由於錄音雖然是錄我自己的對話內容
但是若是在散佈,也有可能會構成妨害秘密
所以我再想想是否有更好的辦法可以上傳 又沒有讓店家反咬的方式
也感謝網友的提醒~
若有住桃園平鎮的朋友想聽,我們也可私下瞭解 (私下不算散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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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傳店家的電話錄音有違法之虞 (不一定,還是要看法官心證)
第一次在管理部時就已經跟店長說我手機有錄音,也當場放給在座的四個人聽 (我、店長、店長老爸、管理部人員)
但是店家似乎也不太重視&聆聽顧客所說的話,所以錯誤一犯再犯,我也只好保全證據~
最關鍵的錄音證據 要在最必要的時候提出
如果店家否認自己的行為或是要控告的話,這些都是呈堂證供

有些網有很好奇問電話錄音是否清楚 & 確有其功能
所以我上傳昨天電話自動錄音的其中一段內容....
現在的詐騙真不專業,打電話來名字也弄錯 所以我隨便應和他幾句

http://www.badongo.com/audio/19920433
我使用的手機是Windows Mobile系統 安裝 錄音軟體是Resco Audio Recorder
使用介面友善 錄音清楚無雜音 可選擇不同的錄音格式&大小
自從裝了這套以後電話存證/官司訴訟幾乎是無往不利
可以估狗一下這套軟體的介紹唷~ 大推這套軟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