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ALALL wrote: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恕刪)
到底有哪一條法條說鑑賞期不能拆開的
鑑賞期7天本來就可以無條件退回
但如果東西無法回復原狀
買家需付出相對代價
說鑑賞期不能拆封、不能退貨的人真是莫名其妙
但鏡頭這種東西本來就該去店面買
現場有問題店家就會直接換一顆給你
根本不需要浪費後續那麼多時間
另外樓主買鏡頭前有做功課嗎?
能確定色散是單這支鏡頭有問題?
或者是這支型號鏡頭本來就畫質鬆軟、色散嚴重
如果是這支鏡頭本來就沒那麼好
那我會覺得沒做功課
就亂買鏡頭
再藉著七天鑑賞期去退貨
的確是奧客
如果是鏡頭本身有瑕疵
那退貨確實是剛剛好
開店做生意本來就沒有穩賺不賠這種事